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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各系团总支: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精神,现面向我院2016届毕业生推荐参加山西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院2016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推荐原则与推荐名额
采取学生党支部、各系团总支推荐与毕业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由学院党务工作部、院团委进行资格初审,最终由学院党委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我院本次推荐名额为7人。推荐出的学生经过参加省委组织部与教育厅组织的资格复查,各地市的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选聘人选。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要求,以及任职、待遇和使用详见省委组织部在山西毕业生就业网和三晋红e网上发布的选聘公告。(http://www.sxdygbjy.com/tggs/259282797.html)
四、推荐报名时间
推荐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20日,各学生党支部、各系团总支于5月20日将推荐人选的《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交至党务工作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山西籍学生报名志愿应填报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县(市、区),报名人员可填报同一市的2个不同县(市、区),但不得跨市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大学生村官报名表》3份,附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5张。
3、本科生不得填报太原市的各地区志愿。
4、填报志愿时避免出现某一个市或县(市、区)扎堆现象。
原标题:关于推荐我院学生参加山西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