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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二)
2013-08-01 19:14:5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7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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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的院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

8.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9.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为防止考生持他人准考证报到,各成人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征集志愿高校分专业缺额招生计划。

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半年。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Tags: 责任编辑:wa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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