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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注意事项(二)
2012-10-08 19:40: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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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而参加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作废,不得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公布的成绩为准。

  (三)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有效期限内(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直和中央、省驻烟单位合格考生在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其他单位合格考生或无单位的合格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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