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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二)
2011-02-01 11:07:0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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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确认地点: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岱道庵路5号,电话:6220654。

四、特别事项

(一)未完成往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须按财政部门要求在2011年3月前补学继续教育内容方可进行信息采集。补学方式采取网络学习方式(付网银或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购上网卡,登录泰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tacz.gov.cn/)学习考试。

(二)信息采集期间,暂停受理所有调转和信息变更业务。此前已办理省内各市县之间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在有效期内由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期间,新申领会计从业证书人员亦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信息采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企业、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并具体承担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审核确认工作,要选择适当的信息报送确认地点,完善设备、条件,保证工作需要。

(三)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各单位和会计人员及时了解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及相关事项。

(四)财政部门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及时反馈信息采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1、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

2、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

3、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

4、山东省持有会计证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5、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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