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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一)
2011-02-14 07:10:2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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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来源:广东省财政厅2011年2月11日【91考试网: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TT

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省(深圳除外)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有关省直管县(市、区)(以下简称“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题型及时长。

  1.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即计算题)。

  2.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长分别为90分钟,双科连考。

  (三)91考试网纲。

  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91考试网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四)考试合格分数线。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二、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131号)的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费每科65元。

  三、考试安排

  (一)制订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及五个省直管县(市区)(以下简称“各地”)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详细制订考试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二)时间要求。

  无纸化考试不定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确定。请各地合理制定考试时间计划,于2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以便配合省级考试中心做好试卷的组卷和分发工作。

  (三)领取试卷。

  考试题库由省级考试中心统一管理,请各地根据所制定的考试时间计划,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试卷领取流程的通知》(粤财会便〔2010〕40号)要求办理领卷手续。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结束进行交卷操作后,考试系统即刻显示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果。

  (五)考试数据报送。

  每年1月上旬和7月上旬,各地将本地区上半个年度考试数据通过“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76.65.189:8080/accountData/)上报省财政厅。上报数据包括报考人数、实考人数、合格人数、合格率等。

  四、有关加强管理要求。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无纸化考试的责任感管理。一要保障建设资金到位,坚持以考养考、专款专用,确保软、硬件建设以及后期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经费保障;二要保证考试场地

Tags: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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