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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法二2012年基础讲义7.3: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2011-09-08 21:35:2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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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5.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单选题】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07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 )。
  A.0.45万元 B.1.95万元 C.2.25万元 D.2.85万元
  【答案】A
  【解析】以房屋抵债的,承受房屋的丙某缴纳契税,甲某不纳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房屋交换的,支付补价的一方按照支付的差价纳税。甲某应纳契税=15×3%=0.45(万元)。
  【解释】注意发问的方式,是某个企业应纳的契税,还是该行为应纳的契税。
  【例题·单选题】居民甲2008年购置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新住房,同时对原有的两套住房处理如下: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50万元;另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的住房与居民丙进行等价交换。假定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则居民甲2008年应缴纳的契税为( )。
  A.4万元 B.6万元 C.7.2万元 D.9.2万元
  【答案】A
  【解析】契税以受让方为纳税人,居民之间等价交换房屋的免征契税,因此,甲应缴纳的契税=100×4%=4(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03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 )。(2004年)
  A.0万元 B.9万元 C.18万元 D.33万元
  【答案】B
  【解析】该公司第一笔业务交纳契税=(800-500)×3%=9(万元);该公司第二笔业务不缴纳契税。
  【例题·单选题】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价值70万元的第二、三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交换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四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乙、丙纳税契税的情况是( )。
  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缴纳
  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
  【答案】A
  【解析】甲不纳税;乙纳税=1000000×3%=30000(元);丙纳税=120000×3%=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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