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收账款”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借方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该账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应收票据”账户
“应收票据”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回的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该账户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5.“预收账款”账户
“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账户,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等,借方登记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转销的预收款项等。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转销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6.“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主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成本。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7.“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其他业务的支出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8.“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需注意的是,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通过该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三)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是另一个企业的其他业务,即便在同一个企业,不同期间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有关税金;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
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第七节 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期间费用的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期间费用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管理费用”账户
“管理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管理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销售费用”账户
“销售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销售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一)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企业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二)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薪酬、业务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八节 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形成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的形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由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地反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是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形成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本年利润”账户
“本年利润”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账户的金额转入本账户,结平各损益类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借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和所得税费用等。上述结转完成后,余额如在贷方,即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余额如在借方,即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或借方),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投资收益”账户
“投资收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投资收益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损失;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收益。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营业外收入”账户
“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该账户贷方登记营业外收入的实现,即营业外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收入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
“营业外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即营业外支出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5.“所得税费用”账户
“所得税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贷方登记企业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会计期末(月末或年末)结转各项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在利润分配前,应根据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等项目,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