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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全真模拟试卷及解析(2)(二十七)
2011-08-17 19:57: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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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31.A【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2.C【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亏损弥补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3.C【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34.A【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为悟民纳税人。二 
35.A【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6.D【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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