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16(七)
2011-07-04 20:03:2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

12、 2007年6月9日,甲企业收到一张应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承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李某对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年终,甲企业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请分析上述资料有哪些不正确的地方?简要说明理由。________

参考答案: (1)乙企业将甲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用于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用于账务处理。 (2)甲企业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的观点不正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1)乙企业将甲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用于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用于账务处理。 (2)甲企业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的观点不正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

13、 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开出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乙企业将汇票背书后向丙企业转让,丙企业又背书后向丁企业转让。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是否有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票据? (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是否应负责任? (3)若丁企业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 _________

参考答案: 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无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丁企业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其前手和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若乙企业未履行供货义务,甲企业无权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2)若银行拒绝支付,丁企业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甲企业要求赔偿,乙企业和丙企业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丁企业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其前手和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Tags: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 下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