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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14(八)
2011-07-06 07:25: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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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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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某企业于2007年1月宣告破产,在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后,尚存厂房一座,经资产评估部门估价为300万元。该厂房已于2006年6月30日抵押给某商业银行。该企业欠缴2005年度的税款及滞纳金总计450万元,另有100万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未缴。现税务机关、商业银行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均对该企业的上述厂房提出了执行财产的要求。 试问:该厂房应执行给哪个部门?简要说明理由。 ________

参考答案: 该厂房应优先执行给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该厂房应优先执行给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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