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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2017年起施行)(六)
2016-09-06 06:45: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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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②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③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1.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
2.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3.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税务代
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制度、税务行政复议等规定
4.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用
税收具有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调控国家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和利益等作用。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等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等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纳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等项目。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内 容 结 束 】

Better the foot slip than the tongue trip. 宁可失足,不可失言。
All things are difficult before they are easy. 凡事皆先难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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