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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增值税税率
2015-03-30 22:03: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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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为17%。

2.低税率

(1)应税货物: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二甲醚。

(2)应税服务:

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11%;

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Fortune is good to him who knows to make good use of her. 知道用福的人才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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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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