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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营业税基础知识
2015-04-04 20:18:5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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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境内: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营业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电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计税依据: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若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除后的价款为营业额;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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