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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从业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现金管理
2015-04-05 20:41: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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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管理

  2.范围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

  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

  注意区别:附属单位和找零备用金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不得“坐支”现金

  3.提取现金,应如实写明用途。(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5.不得“白条顶库”等5项规定。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对库存现金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清查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发现挪用现金、白条抵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

  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如果账款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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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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