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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其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1.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如个体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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