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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票据结算方式
2015-04-05 20:42: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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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二)票据的种类

  在我国,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本票。

  二、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三、商业汇票(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或购货单位。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五、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同城、异地均可,单位、个人均可,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2.分类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汇入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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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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