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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填制审核会计凭证
2015-04-05 20:44:2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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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六、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1、概念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

  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

  2、原始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买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车船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时,由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班组向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还有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等。

  (2)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1)一次凭证(只填一笔经济业务)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销货发票。

  2)累计原始凭证(一次一次填多笔经济业务)

  累计原始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3)汇总原始凭证(一次性综合填多笔经济业务)

  汇总原始凭证也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凭证汇总表、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

  (3)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通用凭证的使用范围,因制作部门不同而异。可以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也可以是全国通用。如某省印制的发货票、收据,在该省通用;由人民银行制作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在全国通用。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等。

  (4)按照反映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可分为款项收付业务凭证、出入库业务凭证、成本费用业务凭证、固定资产业务凭证以及转账业务凭证等。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概念: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分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

  2、记账凭证的分类

  (1)记账凭证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不分收款、付款和转账业务,统一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按其填制方法,可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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