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主要税种
2015-04-05 20:44:3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对象:增值额

  2.分类

  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三)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

  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17%)

  3.进项税额

  由销售方收取和缴纳,由购买方支付。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认定标准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二)消费税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①其他价外费用,均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②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销售量的确认

  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点击进入北京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学习指导专区>>>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山东2015年从业考试《财经法规》..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