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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预算法律制度
2015-04-05 20:45:0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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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也称为政府预算或公共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根据预演算法规定,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六、决 算

  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的执行结果,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

  七、预决算的监督

  (一)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

  (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

  (四)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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