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必背考点:预算收入
2015-04-05 21:17: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坚持练习: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考点6:预算收入

  1.预算收入的内容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预算收入的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考点7:预算支出

  1.预算支出的内容包括: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

  2.预算支出的划分

  (1)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

  (2)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考点8: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预算草案的编制方法、原则和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点击进入论坛参查看原帖>>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广东2015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