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海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十二
2015-04-05 21:53:4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陷阱:货币银行学等)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了解)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全国有效,属地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注意】离岗备案时间为6个月,不是180天。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海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一章..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