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倾情奉献: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2.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例题·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义务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甲是出票人,乙是背书转让背书人,丙是保证人,丁是背书人。所以甲乙丙丁都需要承担票据义务。
(五)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