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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会计凭证
(一)原始凭证取得的基本要求
1.经办人员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2.各单位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时,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填制规范、书写清楚、送交及时。
(二)原始凭证处理的基本要求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合法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记账依据。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上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记载内容有误时,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但是原始凭证上出现金额错误时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
【例题•多选题】(2011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当( )。
A.有权不予理会
B.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D.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