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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四十二
2015-04-05 22:15: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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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

  (三)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

  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与企业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区分。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任职受雇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5)稿酬所得;(个人出版图书,或者文章)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专利或者著作权)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股票债券而取得的收益)

  (8)财产租赁所得;(租房,租车)

  (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10)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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