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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七
2015-04-05 22:32:5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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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例题•判断题】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背书人是指转让票据的人;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例题•判断题】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

【正确答案】√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2.种类:

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

1.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

2.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3.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4.信用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计息。

【例题•判断题】(2011年)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可以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也可以提取现金。(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例题•单选题】单位卡不得用于( )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A.3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20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1年)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 )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 )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 )计算。

A.万分之二,万分之五,万分之十

B.万分之五,万分之十,万分之十五

C.万分之三,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D.万分之五,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正确答案】B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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