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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八
2015-04-05 22:32:5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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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五、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种类:汇兑分为信汇(邮寄)和电汇(电报)。

3.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必须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三)其他相关规定

1.汇兑凭证上必须有“现金”字样,才能支取现金。

2.汇款回单是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3.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4.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及时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本节重点:

1.票据概念、种类。

2.支票的相关规定。

3.商业汇票的相关规定。

4.信用卡的相关规定。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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