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支付结算方式
2.背书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背书人名称
(2)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注意】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粘单的使用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当事人中,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 )。
A.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B.票据上最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C.票据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D.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该汇票需加附粘单,甲公司为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手,丁公司为汇票记载的收款人。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公司中,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吗,所以应该是甲公司。
4.背书连续
(1)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例题•判断题】以下为某银行转账支票背面背书签章的示意图。该转账支票背书连续,背书有效。( )

【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