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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四节支付结算方式十一
2015-04-05 22:38:1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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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 支付结算方式

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如果遇票据上的权利有厉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需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D.仲裁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例题•多选题】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

A.银行承兑汇票

B.支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五)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2.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3.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④、⑤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例题•单选题】2012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2年6月25日之前

B.2012年8月15日之前

C.2012年9月15日之前

D.2012年12月5日之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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