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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一节税收概述五
2015-04-05 23:02:1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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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

基本要素

核心要素

减免税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于:负税人——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是指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

税目的制定方法:

列举法——具体列举征税对象(消费税)

概括法——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营业税)

5.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3)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征税,包括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①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代表税种: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题】某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其适用下表中所列的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1 5000(含)以下 10
2 5000~20000(含) 20
3 20000以上 30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5000×10%+3000×20%=1100(元)。

②超率累进税率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代表税种:土地增值税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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