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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预决算的监督
2015-04-05 23:29:1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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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监督主体: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审计部门

(一)权利机关的监督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注意】与预算管理职权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进行区分:人大只能执行事前及事后监督。

(二)各级政府的监督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政部门的监督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审计部门的监督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预决算管理的监督表述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C.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D.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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