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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完善的要求,为规范和提高会计工作的工作秩序和水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会计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同时,通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它们作为社会规范的一部分,都属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的范畴,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主要表现如下:
(1)两者在根本目标上一致。会计职业道德是通过调整会计工作中的人际关系,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热忱,把提高会计水平作为自身的道德责任,达到为单位利益、国家利益更好地聚财、理财、用财、生财的目的。同样,会计法律制度也是旨在通过稳定会计工作秩序和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从而也达到为单位利益和国家利益更好地聚财、理财、用财、生财的目的。
(2)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规范会计行为时,不可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因为会计行为不可能都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不需要或不宜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同样,那些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做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勤勉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如果会计人员缺乏工作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显然,会计职业道德起着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3)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相互吸收。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来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可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法律制度中的许多具体规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如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本身就体现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责任感、义务感和使命感。会计制度中的账实相符规定体现了诚实、客观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会计法律制度不允许的行为,都是会计职业道德要谴责的行为;而会计法律制度所规定的行为,又都是会计职业道德所倡导的行为。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会计法律制度是从工作业务角度对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做出规范,它是在总结会计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的具体规定。会计法律制度充分体现统治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一个阶级社会里,只有一种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凡违法者,轻者被罚款,重者触犯刑律被判刑,失去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并不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很多来自于职业习惯和约定俗成。在一个阶级社会里,会计职业道德不是唯一的。会计职业道德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自愿地执行,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基本上是非强制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两者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而不能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会计法律制度的各种规定是会计职业关系得以维系的最基本条件,是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用以维持现有的会计职业关系和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在会计职业活动的实践中,虽然有很多不良的会计行为在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的同时也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但也有些不良会计行为只是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而没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例如,会计人员不钻研业务,不加强新知识的学习,造成工作上的差错,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说会计人员没有很好地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但不能说其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再如,某些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对本职工作仅满足现状、不求进取、应付差事,尽管我们不能说这种现象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但它违背了爱岗敬业、提高技能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款。而会计职业道德源自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只存在于会计人员内心的意识和信念。即使是那些成文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相比,在表现形式上也缺乏具体性和准确性,通常只是指出会计人员应当做或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会计法律制度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且为了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的,还需要一套实施保障机制。会计法律制度的这种保障机制不仅体现在其法律规范的内容中具有明确的制裁和处罚条款,而且体现在有与之相配合的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而当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上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确做出裁定,即使有裁定也是舆论性质的,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5)两者的评价标准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以会计人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标准来判定其行为是否违法;而会计职业道德则以善恶为标准来判定会计人员的行为是否违背道德规范。
例5—6】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在( )方面有所区别。
A.内容
B.范围
C.作用
D.表现形式
答案】BD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表现在:l.两者的性质不同;2.两者作用范围不同;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5.两者的评价标准不同。
例5—7】(判断题)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样,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障。( )
答案】×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自觉地遵守。
例5—8】(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会计职业道德所不能替代的。( )
答案】×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
复习与思考:
(1)概述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功能。
(2)简述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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