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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三节记账凭证五
2015-04-06 05:19: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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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三)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例4-3】企业20×9年6月20日购入材料一批。买价30 000元,增值税5 100元。开出支票一张支付购料款。

【正确答案】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银行存款 35 100

付款凭证

【提示】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把现金存入银行的经济业务,统一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此外,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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