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五、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以下简要说明借款发生、计提利息和偿还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设置
①按期(月)预提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