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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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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不定项选择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设枫叶公司为了赶制服装,将100套服装的加工交给恒通公司完成。后由于该l00套服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而与绿岛商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的合同,需经绿岛商场同意方为有效
B.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的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效力
C.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应由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绿岛商场有权选择枫叶公司或者恒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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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枫叶公司是买卖合同的卖方,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独立的法律关系,无须经过绿岛商场的同意,故B项正确,A项错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绿岛商场有权请求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无权向恒通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故C项正确,D项错误。
3、单项选择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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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应当不公开质证的案件是()
A.离婚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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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8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因此,C选项当选。
5、单项选择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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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单项选择题 崔某和于某合伙开了一家“超级烧烤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一日,五味调料厂提供的辣椒粉可能掺入化工原料,在“超级烧烤店”吃了烤串儿的甲乙丙丁突然腹痛难忍、上吐下泻。经医院治疗康复后,甲乙丙丁准备基于在“超级烧烤店”就餐的事实与合同关系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是原告,“超级烧烤店”是被告,五味调料厂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甲乙丙丁是原告,崔某和于某是共同被告,五味调料厂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甲乙丙丁是原告,崔某和于某与五味调料厂是共同被告
D.甲乙丙丁是原告,“超级烧烤店”与五味调料厂是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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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超级烧烤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个人合伙形式的经济体。崔某和于某是共同被告;五味调料厂与就餐者无直接合同关系,但是甲乙丙丁诉崔某和于某的诉讼的判决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在本题设定的条件下.五味调料厂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7、不定项选择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单方允诺&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nbsp;
B.构成保证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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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单项选择题 许某诉田某侵权一案经由甲县人民法院一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田某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C.只能在田某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D.如果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许某也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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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本案为二审审理终结,则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处理。”C项不正确,依题意当选,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2条的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D项正确。
9、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
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
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
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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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单项选择题 段某在某饭店吃饭时,正在旋转的吊扇突然掉下一片扇叶,打在段某的脸上,将段某的眼角划了一道很深的伤口,经医治后留下一道伤疤。段某为了恢复容貌,又进行整容,共花去各种费用3000多元。段某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吊扇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扇扇叶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段某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饭店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饭店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饭店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饭店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饭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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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题中,饭店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现吊扇扇叶脱落系安装不当所致.能否认为饭店对于扇叶掉落致人损害没有过错呢?答案是否定的。饭店作为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对饭店内的设施尽到安全设置和维护义务,因其未尽此义务导致损害发生,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饭店承担责任后可基于其与装修公司的承揽合同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装修公司与饭店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BCD选项错误,A选项正确。
11、多项选择题 甲的一张支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去非洲考察期间染上疟疾后长期住院治疗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准备采取的哪些对策没有法律依据?
A.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撤销该除权判决
B.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申请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D.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间段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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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故ACD项错误,B项正确。
12、单项选择题 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委托必有代理,而代理必基于委托授权
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
C.委托关系是基于双方合意产生,据此而授予的代理权须经受托方同意方为有效
D.基于委托合同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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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之间的关系。委托是产生代理的一个基础关系,但是并非所有代理均基于委托产生,例如法定代理即不是基于委托而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同时,委托合同不必然产生代理行为,受托事项如为非法律行为,如事实行为,受托人所为行为就不是代理行为,因此,代理必须为法律行为,而不能为事实行为,故A项错误。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合意为之,但是,基于委托合同而进行的授权行为则是单方法律行为即单方授权的结果,故B项正确。这就意味着,代理权的授予无须受托方同意,基于委托合同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仅须委托人而不需受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即为有效,故CD项错误。
13、多项选择题 天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提出为其控股股东顺利公司与常利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就天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该项担保议案.下列判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该议案可以经天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B.该议案必须经天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C.表决时,顺利公司不能参与表决
D.上述表决,由天意公司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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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知,由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为本公司股东担保的决议,因为决议制定的主体不合格,所以是无效的决议,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CD项正确。
14、多项选择题 “澳橱玛”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家用电器。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青菁时装有限公司以“澳柯玛”作为本公司时装产品商标使用
B.华美电器有限公司6年前抢先以欺诈手段从某巴黎公约成员国注册取得“澳柯玛”商标并使用,澳柯玛公司6年内从未要求该国撤销其注册并禁止其使用
C.东风进出口总公司与丰润电器公司签订协议,由前者经销后者生产的假冒“澳柯玛”牌电冰柜
D.某巴黎公约成员国著名跨国电器公司在本国境内使用“澳柯玛”商标作商品装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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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
本题解析:依《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规定,对于以不诚实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应规定时间限制。《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据以上规定可知,ABCD项均为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其中应注意:以欺诈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被侵权者请求撤销的年限不以5年请求期为限。
15、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情况下,汇票的背书转让有效?
A.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
B.背书行为附有条件
C.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后的背书转让
D.汇票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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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票据法》第27条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A项中背书无效,不选。该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B项中背书有效,应选。该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C项中背书无效.不选。该法第33条还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项中背书无效,不选。
16、单项选择题 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杜某无其他亲属。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
C.应当支仲给杜某的女儿
D.因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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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杜某死亡后,该部分保险金作为杜某的遗产应由其女继承,而陈某与杜某已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属于杜某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应当将人寿保险金支付给杜某的女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17、多项选择题 甲需要外出,遂把其小巧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乙公司保险箱中保管,称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其与其女朋友旅游时曾留下的珍贵录像资料,乙公司法人代表答应保管。一日,乙公司保管员丙因疏忽大意而忘记锁办公室门,晚上保险箱中的现金5万元和甲的笔记本电脑均被丁盗走,丁看到电脑中还有甲的女朋友的写真集时,便起了恶意,把单的女友的写真集挂在互联网上,甲看到后恼羞成怒,把乙和丙告上法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侵犯了甲的女友的隐私权
B.丁侵犯了甲的女友的肖像权
C.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其电脑损失以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乙、丙对电脑损失应向甲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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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题中是丁将甲女友的写真集挂在互联网上的,所以侵犯甲女友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是小偷丁,而不是乞丙,因此A项错误而B项正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C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丙的行为,只是职务行为,应由其单位负责,单位负赔偿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丙追偿,所以D项错误。
18、多项选择题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
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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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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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单项选择题 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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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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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项选择题 指出下列收入项目中不属于财政分配的范畴()。
A、租金收入
B、股息收入
C、公共医疗
D、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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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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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B.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C.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D.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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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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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多项选择题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
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
D.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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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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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多项选择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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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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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多项选择题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当事人约定“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
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
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当事人约定“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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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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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保证期间届满后,不必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B.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
C.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即使保证期间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
D.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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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5、26条的规定,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保证期问届满后没有再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必要,故A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34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后,就不必再计算保证期间,故B项正确。如果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后,一般来说,保证期间早已届满;即使约定的保证期间较长而没有届满,保证债务人亦免责了,因为诉讼时效是法定抗辩权,所以保证债务人亦免责了,故C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故D项错误。
26、不定项选择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设枫叶公司生产出服装后,委托顺达运输公司将服装运输到绿岛商场所在地交货。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货物灭失。此损失应如何承担?
A.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B.应由绿岛商场承担
C.应由顺达运输公司承担
D.应由枫叶公司、绿岛商场和顺达运输公司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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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第l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题中所给条件可见交货地点在绿岛商场,而标的物是在运输过程巾灭失,是在交付之前,据此其风险应由出卖人枫叶公司承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7、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
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
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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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8、不定项选择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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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9、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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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0、单项选择题 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自13日方取得手镯的所有权
B.14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侯某
C.16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丁某
D.丁某可以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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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变动规则。被继承人去世,法定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所有权,故张某应该是l2日取得手镯的所有权。而不是13日清理遗物的时候,A项错误。张某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借用三天,属于占有改定,即张某由所有权人变为借用人,侯某成为所有权人,故B项正确。张某将手镯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张某属于有权占有人的无权处分,因此,陈某可以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而张某又卖给丁某,但由于陈某因为是善意取得而成为所有权人而不是借用人,因此,即使丁某是善意的,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无法取得所有权,故C项是错误的,而丁某只能对张某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D项错。
31、单项选择题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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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不定项选择 甲家正在施工,邻居乙因身体不好正在家休养,看到甲家很忙碌就说,我来帮忙吧。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后来,乙看到邻居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致其骨折;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应该进行赔偿
B.对于乙对丙所造成的损害,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C.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甲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D.对于乙所遭受的损害,乙应该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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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对于乙的帮工要求,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表明甲对乙的帮工进行了明确拒绝,之后,“乙看到邻属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还是来帮忙了”,也是以甲明确拒绝为前提,且在本题中,无法得知甲系默认乙帮工的意思表示,因此,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倒,致其骨折”,应该由乙自行承担责任。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正如上文分析,甲已经明确拒绝了乙的帮工,对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所造成的损害,甲也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应该当选。但依据法律的规定,甲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应该当选。
33、单项选择题 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
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
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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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4、多项选择题 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1元人民币
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
D.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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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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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多项选择题 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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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所以A错误,不当选;该法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B正确,当选;该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正确,当选;该法第7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D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36、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方合作开发一项发明创造,合同中未约定权属问题。完成后,甲、乙要求去申请专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丙不同意申请专利,则甲、乙不能去申请专利
B.如丙放弃专利申请权,则甲乙可以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甲乙共有
C.如丙放弃专利申请权,则甲乙可以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丙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D.如丙在开发过程中发现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可能致使研发失败的,应当及时通知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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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作开发合同的权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故ABC三项正确。《合同法》第338条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故D项正确。
37、单项选择题 赵俊岭(19岁)因将人打伤,被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赵俊岭突然精神失常,其父母均在国外,不能及时确定法定代理人,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
B.诉讼终结
C.诉讼中止
D.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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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的情况正符合第150条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选项C是正确的。
38、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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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9、多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共同出资组成一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成立半年后,丙想加入,甲、乙二人便口头表示同意,并与丙约定由丙负责销售业务,并且如果企业效益较好,可给丙一定利润提成。此后,丙便积极地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到处活动进行交易。但企业仍然效益一般,并负有对外债务若干。后来,该合伙企业因违法经营问题严重,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该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要求甲、乙、丙三人偿还所欠债务。依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丙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丙不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C.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行为有效
D.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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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l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A项中.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题中,丙在入伙时,甲、乙仅口头同意,并未签订书面协议,因而丙的入伙不具备法定要件,并且丙也未能与其他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因而对丙的入伙应认定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项中,丙虽非合伙人,但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对卟活动是经过甲、乙同意的,其行为可视为一种委托代理行为,因而丙所为的行为应认定有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40、多项选择题 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对分配方案的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发生。下列有关参与分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债权人应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提出诉讼
B.案件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
C.诉讼期间对于争议的款项,应当予以提存
D.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反对意见通知的15日内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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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执行解释》第26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因此ABCD四项全部当选。
41、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造商品房100套。但这块土地位于郊区,交通不便,为解决出入不便问题,甲遂与毗邻房地产开发商乙书面约定在乙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其通行,甲支付给乙20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后甲将100套住宅分别出售给100个业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只存在合同关系,不存在有效的物权关系
B.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按照各自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比例享有通过乙土地的权利
C.购买房屋的每个业主即享有独立的通过乙土地的权利
D.如果乙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不知情的丙,购买甲房屋的业主即可继续向丙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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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我国《物权法》对地役权采取的登记对抗主义,即地役权随着地役权合同的订立而产生,不登记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但还是存在地役权的法律关系,因此,A项错误,因为此时只要地役权合同订立,即产生合同和物权,只不过这个物权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而已;其次,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即需役地的部分转让,各个受让人都是取得完整的地役权,而不是分散的,因此,B项也是错误的;地役权具有附随性,即需役地的转让,受让人自动获得地役权,即地役权随着需役地的转让而转让,因此,C项是正确的。在初学者中间经常存在一个常见的误解,认为地役权合同没有登记,所以,受让人是不能享有地役权的。事实上,地役权的登记只是为了保护供役地的受让人。因此,在不存在供役地转让的情况下,即使地役权没有登记,也不影响需役地受让人的权利。D项的错误就属于这一种,因为地役权没有登记,故供役地人的受让人是不受地役权法律关系的约束的,即物权法所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42、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的交付方式,不属于指示交付的是:()
A.甲将钢琴销售于乙,因甲尚需要使用该钢琴参加比赛,故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与借用合同,由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替代现实交付,从而完成钢琴所有权转移
B.甲出借电脑给乙,后甲将该电脑出卖给乙,双方约定待乙支付价款后,电脑所有权即移转于乙
C.甲将出租给乙的汽车售于丙,未终止租赁合同,但是甲将乙对其盼汽车返还请求权让与丙
D.甲将一幅画售于乙,乙将该画转售给丙,甲依乙的指示直接将该画交付于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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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指示交付又称所有权返还让与,依《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我们还要搞清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概念:依该法第25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即简易交付;依该法第27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即占有改定。在本题目中,A项属于占有改定,B项属于简易交付,CD项均属于指示交付。故选AB。
43、多项选择题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
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有的不能上诉
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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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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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册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奶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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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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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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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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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单项选择题 甲购买了一辆新汽车,并为其投保20万元。一日甲开车出行时,被另外一辆汽车追尾,甲的汽车被撞坏,损失3万元,肇事司机乙当即赔偿了5000元。以下关于赔偿的意见,不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的是:()
A.对于甲获得的5000元部分的赔偿,保险公司不必赔偿
B.保险公司赔付后对乙有3万元的追偿权
C.甲可以请求乙再赔偿2.5万元,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5万元
D.甲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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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我国《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甲已经获得5000元部分的赔偿,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不必赔偿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取得的5000元赔偿金额。至于剩下的2.5万元,甲既可以请求乙赔偿,也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2.5万元。故8项错误,当选。
47、单项选择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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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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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单项选择题 北京朝阳区的申发公司与上海徐汇区的海宝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朝阳区法院判决海宝公司向申发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判决生效后,海宝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申发公司遂向朝阳区法院申请执行。朝阳区法院立案后委托海宝公司住所地的徐汇区法院代为执行。徐汇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海宝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徐汇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朝阳区法院
B.由徐汇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朝阳区法院
C.由徐汇区法院及时函告朝阳区法院,由朝阳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由徐汇区法院及时函告朝阳区法院,由朝阳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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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执行规定》第122条的规定,受托法院在执行中,受托法院认为受托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终结执行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裁定。本题中,徐汇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海宝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属于需要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而不属于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其余选项均是错误的。
49、多项选择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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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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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是无名合同
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
C.效力待定
D.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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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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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多项选择题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
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
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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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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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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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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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单项选择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一事项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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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故A项不合题意。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提出,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主动自行提出。故B项不合题意。《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C项不合题意。《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法院可以不经当事人的申请而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因此,对于先予执行,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故D项符合题意,当选。
54、单项选择题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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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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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多项选择题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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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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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单项选择题 甲继承其母遗留的钻戒,出卖与乙,约定于4月3日交付。甲4月3日向乙表示愿意让与该钻戒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并开具支票支付。甲于4月4日将该钻戒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与丙。甲又于4月5日将该钻戒出卖于丁,对丁虚称该钻戒系借丙使用,愿将其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以代交付,移转该钻戒所有权。试问谁享有该钻戒的所有权?
A.甲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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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甲继承其母遗留的钻戒,因《继承法》的规定取得对钻戒的所有权。甲4月3日对乙表示愿意让与该钻戒所有权,但欲借用3日,乙同意。甲与乙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其交付系采用占有改定方式,即甲与乙问订立使用借贷合同,乙取得对钻戒的间接占有,以代交付。乙依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对钻戒的所有权。《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甲于4月413将该钻戒出售于丙,系出卖他人之物,乃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丙善意受让该钻戒的占有,由丙取得该钻戒所有权。甲又于4月5日将该钻戒出售与丁,亦属出卖他人之物,买卖合同仍有效。丁能否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于钻戒的所有权,视丁能否依善意受让该钻戒之占有,此占有’当为占有改定。但甲对丙并无任何返还请求权可供让与,丁无从受让钻戒的占有,即使为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钻戒的所有权。就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而言,基于无权处分,乙得对甲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及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不能交付,丁得对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综上,答案应为C项。
57、单项选择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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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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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
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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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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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单项选择题 2008年,邓某将其研究数年完成的一项发明创造申请国家专利,经审查邓某的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被授予了国家发明专利。在下列使用邓某专利的行为中,侵犯邓某专利权的行为是:()
A.邓某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后,甲未经邓某许可,将该产品出口到A国
B.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了一批不知道是未经邓某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在得到邓某通知后,乙仍然继续销售其库存的该侵权产品,直到库存清空为止
C.丙厂在邓某申请专利前电制造了相同的产品,现在仍然在原规模内制造
D.某大学教授丁授课时在课堂上公开演示了该专利技术,并收取讲课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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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1:3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13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El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故AC不视为侵犯专利权。D选项也不视为侵权。虽然某教授丁收取了讲课费,但专利侵权要求主观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故不选。B选项为善意侵权。《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0、单项选择题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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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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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多项选择题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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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配偶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由于合伙企业开办在先,结婚在后,因此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但该财产用于合伙投资而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不当选。《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根据此条第1项的规定,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此条第2~4项的规定,C选项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同意甲退伙或者退还其财产份额。即使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入伙又不作同意购买或者退伙选择的情况下,解释推定的是视为同意转让,取得合伙人资格,但也不是必须购买其财产份额。故此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选项D说法无法律根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62、多项选择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
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
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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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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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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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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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不定项选择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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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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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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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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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单项选择题 王某于2008年3月4日从李某处借到人民币3000元。该债务的还款日期为2009年3月4日。到期后,李某只于2009年5月3日向王某讨过一回。2011年7月5日李某向一个律师朋友说起这事儿。其律师朋友告诉他,该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了,要不回来了,除非王某同意还款。李某很着急,其律师朋友遂建议他,要王某为该债务提供保证人,如果王某提供了,则该债务依然有效,李某就依此而行,果然,王某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就提供了张某为保证人。又约定,债务延期2个月,于2011年12月4日到期。但后来,张某知道了此事,就提出抗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自然债务不能作为保证的对象,故张某的保证为无效
B.本案中,自然债务因张某的保证而继续为有效
C.保证有效,但保证人张某得主张债务人王某的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的抗辩
D.被保证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后,若债务人抛弃了时效期间已经过了的抗辩,则保证人也不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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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涉及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法律后果问题。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属于抛弃时效利益,导致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这里的同意履行义务包括委托第三人提供担保或者自身提供担保。本题中,王某在其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以后,委托张某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属于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故该债务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担保法》第20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此条规定是指在债务存在保证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利,债务人擅自放弃其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不影响保证人的权利。本题中,王某的债务不存在保证人,故其放弃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而属于对自己利益的处分行为,应为有效。其通过委托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导致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张某若承担保证责任,则可向王某追偿,故该放弃时效利益不影响保证人的权利,张某无权主张其不为保证人时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故C选项错误。在张某提供保证的情况下,若王某的债务再次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且其放弃此抗辩,则张某作为保证人有权依据上述法条主张该抗辩,故D选项表述错误。
67、多项选择题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C.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D.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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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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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单项选择题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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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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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单项选择题 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
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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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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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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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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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
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
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
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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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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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
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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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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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欲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甲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购买设备若干台。后来因意见不合,三人决定不再设立。B公司向甲乙丙三人请求支付设备款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B公司只能诽求甲一人承担
B.B公司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
C.B公司可以要求甲承担,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承担,也可以要求三人共同承担
D.如果B公司要求甲承担,甲支付款项后,可请求乙丙二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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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eXAm.org 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本题C项正确。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确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可知,D项正确。
74、单项选择题 2009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50台笔记本电脑。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10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2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11年9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下列说法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若该反诉合法,则人民法院不得就此反诉指定举证期限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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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通知》)第7条,当事人在一审过程中依法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C项错误。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反诉不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故D项也错误。
75、单项选择题 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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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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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对该财产执行完结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B.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C.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D.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年的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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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11条第(2)项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可知A项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诗算。”B项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C项正确。依《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D项正确。
77、多项选择题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
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
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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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8、多项选择题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
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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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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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0、单项选择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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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1、多项选择题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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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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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单项选择题 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到达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效力如何?
A.失效,因为要约已被撤回
B.失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C.有效,因为撤回通知晚于要约到达
D.有效,因为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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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根据《合同法》第l6条的规定,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的时间应为5月5日,并不因乙外出未拆阅而有所推迟。而撤回要约的通知于5月6日才到达,晚于要约到达的时间,撤回要约不发生效力。故C项正确。
83、多项选择题 刘某欠何某100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B.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C.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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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4、多项选择题 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商标权人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大华热水器厂对其热水器注册了“洋洒”商标,其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B.大明企业经大华热水器厂的许可,有权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洋洒”商标
C.若大华热水器厂的注册商标于2010年。9月到期,其可在2011年3月之前提出续展申请.
D.大华热水器厂转让其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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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可知,C项正确。该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故D项错误。商标注册人只能许可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但有权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故A项正确,B项错误。
85、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
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 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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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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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单项选择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须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须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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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俳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l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槲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选项A是正确的。
87、单项选择题 砌体基础软硬不一,发生不均匀沉陷所致浆砌石建筑物裂缝为()。
A、沉陷性裂缝
B、应力性裂缝
C、冲刷性裂缝
D、气蚀性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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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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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单项选择题 万昌集团委托其办公人员华子购买一批办公用品,华子到大华商场购买时,正好商场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500元可得奖券1张。华子共得到了8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大华公司抽奖,华子所持8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二等奖,可得手机一部。关于该手机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万昌集团所有
B.归万昌集团昕有,但应给华子以适当补偿
C.归华子所有
D.归万昌集团与华子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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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题中华予以万昌集团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8张奖券无论中奖与否应归万昌集团所有。因此,正确答案为A。
89、单项选择题 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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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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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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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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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单项选择题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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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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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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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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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单项选择题 张某系某研究所工程师,利用研究所条件研究出一项植被迅速成长的技术。研究之初,张某与该研究所约定:研究成果的专利权归张某所有,该研究所可以使用而不需交纳许可费用。后张某辞去工作,双方为该成果归属发生争议,依据《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该专利权归属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张某作为研究开发的人应当享有该成果所有权
B.该技术为职务作品,应归属于研究所
C.该技术由于有另外约定,所以应归属张某
D.该技术由研究所和张某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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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专利法》第6条第3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体现了民事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本题中张某与该所有明确约定,故从其约定,C项正确。
94、单项选择题 周某、吴某、郑某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名有限合伙人,企业自2012年5月成立以来发生诸多变故,对这些变故所导致的后果以下哪一叙述是正确的?
A.周某因一场大火焚尽家财而当然退伙
B.吴某被流氓殴打成为白痴而当然退伙
C.郑某目睹周某和吴某的不幸遭遇后惊恐之下转为了普通合伙人,那么他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果周某、吴某、郑某全都退伙,那么该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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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5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D项错误。该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项正确。该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48条第1款第l项、第3项至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综上,A项错误,因为其中情况属于第48条第l款第2项。该法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B项错误。
95、不定项选择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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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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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单项选择题 小白与庆翔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小白参加庆翔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赴武夷山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小白因出差通知庆翔旅行社,由小黑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庆翔旅行社不顾小黑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大方旅行社。大疗旅行社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小黑遭受重大损害。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即使庆翔旅行社不同意,小白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小黑
B.小黑有权请求庆翔旅行社和大方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C.小黑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小黑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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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A选项正确。依该规定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B选项正确。依该规定第7条第l款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森林公园作为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游客小黑遭受重大损害,小黑有权请求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放C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l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司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他人损害的,由森林公园对外承担责任,司机无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
97、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
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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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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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单项选择题 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 婚前所有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女儿丙出生,但甲不愿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后甲又与丁(女)结婚。未成年的丙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甲与丁签订借款协议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该2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
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D.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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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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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单项选择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裁定诉讼中止
D.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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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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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单项选择题 甲于2009年5月12日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首付1000元,以后按月支付300元。甲付完首付后,自2009年8月12日开始就拖欠应交的2009年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催促后甲无动于衷,于是保险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告知甲解除合同,甲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其已经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不同意。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违约,故无权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险费
B.保险公司必须如数退还甲已经交纳的保险费
C.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即使甲在2006年3月12日补交了拖欠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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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保险法》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故根据本条规定可知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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