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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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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正确;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B项不正确。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地位,因此甲、乙公司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平权)法律关系,C项错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题A、B、C当选。
2、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职业道德只具有道德的约束性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
C.法律所规范的主体只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类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D.法律职业道德属于社会道德的一种,因此不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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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C项中法律职业道德不仅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还包括了其他的法律职业人员。法律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区别就在于其更具有规范性和更强的约束力,它往往和法律职业责任相联系,所以A和D项错误。
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逃避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国际逃税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其他不违反税法的方式减少或逃避其跨国纳税义务;而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
B、实践中国际避税主要通过跨国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或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等方式
C、针对跨国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避税,各国主要通过正常交易原则和总利润原则进行调整
D、针对利用国际避税港逃避税的行为,各国一般采取禁止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和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未分配股息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等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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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种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以达到逃避有关国家税法或税收协定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则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采取各种公开的合法的手段以谋求最大限度减轻其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选项A刚好说反了,错误。
实践中国际避税主要通过跨国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或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等方式。
针对跨国纳税人利用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逃税与避税的行为,主要是采用正常交易原则和总利润原则。
针对利用避税港逃税和避税的行为,主要有下列措施:
(1)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
(2)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
(3)取消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在汇回国内前享受的延期纳税待遇等。
4、单项选择题 牛某系某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其下列行为哪个是合法的?
A.牛某经常下班后着工作装出入夜总会
B.牛某投资与朋友一起开办合伙企业,但牛某不参加经营活动
C.牛某接受电视台采访,对某一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评判
D.牛某经常参加一些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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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官的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
该法第40条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所以A错。
该法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所以B错。
该法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所以D正确。
该法第45条规定:“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故C错。
5、单项选择题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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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职业道德。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规定,检察官不得干预其他司法机关办案,而房检察官向许法官打听未决案件的结果违法了该规定,故A的做法错误,B选项中关检察长的做法违反了司法独立原则,故B项做法错误。《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c属于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故C项做法错误,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2年后,就可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成检察官已离任5年,过了2年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正确
6、多项选择题 《巴黎公约》有关优先权的规定适用于发明专利、商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优先权申请人包括()
A.非公约成员国的申请工业产权的人
B.第一次是在非公约成员国提出申请工业产权的人
C.工业产权的合法继承人
D.非成员的工业产权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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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优先权对申请人的规定是申请工业产权的人或其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且其申请第一次必须在公约成员国境内提起,而无论申请人是否为成员国国民。
7、不定项选择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请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问题:
该公司在何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提交的主要文件有下列哪些?()
A.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B.公司章程
C.招股说明书
D.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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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84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一)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二)公司章程;
(三)经营估算书;
(四)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五)招股说明书;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8、不定项选择 下列挪用公款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的有()。
A.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B.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C.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D.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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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注意的是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应当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9、单项选择题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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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在形式上是不同的——规则有逻辑结构上的三要素,而原则并不具备完整的逻辑结构,最通常的情形是原则只具有行为模式,而没有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只告诉我们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应当”诚实信用,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效果。虽然可能有人会认为,违反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是法律后果,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这并不必然,因为善意第三人的买卖显然并未诚实地发生在所有权人与买方之间。
依据这个标准,显然该条规定为法律规则,因为它的逻辑结构极为完整。此外,还可以以如下的标准区分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其运用是否需要附加个人的价值判断,其中法律原则必然需要个人价值判断的附加,而法律规则则不需要价值判断的加入,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规则。故选项A错误。
毫无疑问,格式条款之所以会存在,主要的原因是它可以更好地实现“效率”这个方面的法律价值。但是也应当看到,格式条款追求效率的同时,会使得原本就处于劣势的当事人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不同理解时,要作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即是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所提供的实质保护。这显然是为了满足“正义”或者“平等”这类法律价值。故选项B正确。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包括价值位阶、个案衡量和比例原则,其中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格式条款本身反映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定反映的是法的正义价值。这就体现了正义优于效率的价值位阶。故选项C正确。
该条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方法)和解释的标准(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标准、格式条款优先的解释标准),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10、单项选择题 个人所得税额应按下列哪项规定计算?
A.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去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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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修订后,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由800元提到1600元,所以A选项不正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减除费用。
11、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语言、法律解释、法律适用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成立?
A.法律需要被解释,法律也必然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因此法律没有确定性
B.法律适用并不是适用法律条文自身的语词,而是适用法律条文所表达的意义
C.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法律语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即法律规范具有语言的依赖性
D.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规范语句包括命令句和允许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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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2010年大纲新增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
法律解释的开放性并不能否定法的含义的确定性,法律具有明确性是基本特征之一。故A项错误。
12、不定项选择 关于法律证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内部证成无法保障法律适用前提的正当性
B.外部证成必然涉及内部证成
C.外部证成可以有效保障法律适用前提的正当性
D.内部证成越细致,法律决定的说服力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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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由此可见,ABCD选项正确。
13、多项选择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为渎职,将被罢免,罢免该检察院检察长须经过下列哪些程序?
A.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
B.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l0人以上,可以提出罢免案
C.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D.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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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26条的规定,罢免案的提案主体是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的代表联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无权提出罢免案。检察长的任免都须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AC项正确。
14、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引渡和庇护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A.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可见,庇护就是不引渡。
B.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延伸出来的权力,因此国家在不违背其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给予某人以庇护以及给予受庇护人何种待遇和地位
C.对于从事战争犯罪、劫持航空器、种族灭绝和侵害外交代表等行为的人,任何国家不得对其进行庇护
D.虽然在南美一些国家间存在域外庇护的实践,但一般国际法上不存在域外庇护的根据,因此一国利用其驻外使馆庇护受驻在国追捕者的行为即属于违背其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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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庇护并不等同于不引渡,不引渡还可以将其驱逐出境。
15、单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B.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营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
C.依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融资融券交易
D.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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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故A项不选。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故,B项不选。
《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C项符合题意。
《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D项不符合题意。
16、多项选择题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
A.前者既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后者均为有偿
B.前者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后者该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C.前者委托人一般得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后者委托人一般仅得向行纪人主张权利
D.受托人和行纪人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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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行纪合同在性质上与委托合同最为相似,都是为他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而产生,都以委托人的信任为前提。《合同法》第423条规定了:“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不同于委托合同的特性有:
(1)行纪合同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商事主体。
(2)行纪合同本身是一商事合同,委托合同属民事合同。
(3)行纪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商业活动,较委托合同窄。
(4)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名义而非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5)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自行负担办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支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处理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支出。
(6)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自买自卖。
(7)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为一方当事人直接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委托人不是此合同中的当事人。委托人只得基于行纪合同向行纪人主张权利。
(8)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
(10)行纪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也同样不能对抗委托人。
(11)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按有偿或无偿委托有所区分,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只要未尽注意义务致委托物毁损灭失的,就应负责任。
17、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某甲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乙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丙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丙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丁,丁持票向金融机构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丁即依法要求丙出具有关拒绝证明之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
丁在取得拒绝证明之后,其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哪国准据法?()
A.英国法
B.美国法
C.法国法
D.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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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票据法》第100条。
18、多项选择题 某村开始了3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4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4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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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l3条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而根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中国公民、年满l8周岁和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A选项的李小波不满l8周岁,依法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不能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BC选项都符合条件,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D选项的丁长生尽管犯过罪,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享有选举权利,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故本题答案为BCD。
19、单项选择题 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属于下列哪种关系?
A.买卖合同关系
B.托收合同关系
C.没有直接关系
D.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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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对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各方的关系的认识。
A选项不正确,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B选项不正确,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不应该出现托收的关系。
C选项不正确,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是以开证申请书及其他文件确定的委托合同关系。在此合同关系中,开证行的主要义务是依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并谨慎地审核一切单据,确定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则应交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交纳开证费用并付款赎单。因此,不能说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20、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表述中,哪一项不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A.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以担保为主
B.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C.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贷款
D.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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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可见商业银行的贷款应以担保为主。第39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
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罔类贷款的条件。”故C项的表述错误。第3条第2项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故D项正确。
21、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C.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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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项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项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22、单项选择题 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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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义务性法律规则的有()
A.“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B.“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C.“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D.“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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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义务性法律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包括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两种。
本题中C项为命令性规则,旨在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定;AB两项为禁止性规则,用来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D项属于授权性规则,旨在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的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故本题答案为ABC。
24、单项选择题 对检察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下列不属于检察官法规定的纠正方式是()。
A.造成精神伤害的,应当作出精神损害赔偿
B.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C.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D.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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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见《检察官法》第50条:“对检察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该法对精神损害问题未作规定。
25、单项选择题 父母子女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可以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本条属于?
A.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的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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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任选其一。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可供选择的法律有主次之分,只允许按顺序或有条件地选择其一作为准据法。因此,选A。
26、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属于信用证欺诈的有哪些?()
A.进口商使用从银行窃取的信用证
B.信用证注明: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方能生效
C.信用证注明:货物样品先寄开证申请人认可
D.以保函换取预借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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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信用证欺诈主要种类:(1)开立假信用证;(2)“软条款”信用证;(3)以保函换取预借或倒签提单;(4)伪造单据。A属于开立假信用证;B和C属于“软条款”信用证;D属于以保函换取提单。
27、单项选择题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演绎推理
B.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C.交警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D.出租车司机甲对法律的理解,不属于法律解释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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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错误在于,使用演绎推理必将做出处罚。C项错误在于,行政解释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交警作出的解释不属于行政解释,而是非正式的解释。D项错误在于,这属于任意解释.
28、多项选择题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下列哪些财产或者物品不在此类措施范围之内?
A.纳税人甲个人仅有的一套住房
B.纳税人乙个人所有的金银首饰
C.纳税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车
D.纳税人丁所有的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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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故A项当选。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故B、C项不当选。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故D项当选,所以应选AD。
29、单项选择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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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0、单项选择题 赵大军是现役军人,2004年与李拥军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大军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李拥军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A.是否判决离婚须赵大军同意
B.不得判决离婚
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D.是否判决离婚须由赵大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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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一)》第23条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本题中,现役军人赵大军的行为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故无须征得军人(赵大军)的同意,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
31、单项选择题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
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
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
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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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A.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底人入侵英国后所逐步形成的普遍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
B.衡平法是14世纪末在英国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作为对普遍法的修正和补充形式而存在
C.衡平法院即为王室法院
D.普通法院后又称为大法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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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此题考查普通法的常识性问题。AB项正确,无需解释。CD两项错误在于正好把对应关系弄颠倒了:衡平法院称为大法官法院,而普通法院即为王室法院。
本题正是以常识性的问题考查考生对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的掌握。普通法即判例法,是法官从判决中所揭示的原则,是法官创造的法,并有“遵循先例”的原则。衡平法就是英国法律传统中与“普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意指是公平的法。衡平法从15~16世纪开始出现并与普通法平行发展。
33、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长官的职权?()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
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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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四)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五)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六)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34、多项选择题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r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A.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B.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C.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D.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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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宪法修正案(三)》第l2条、第l3条、第l6条明确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阳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所以答案是A、B、D项。
35、单项选择题 某市服装厂在其产品的标签上印有“纯新羊毛认证标志”,经过核查,发现该认证标志纯属虚构。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A.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B.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D.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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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对“虚假表示”的规定是:“……(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
36、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9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60万元。9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A.请求解除买卖合同
B.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60万元
D.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60万元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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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定金合同系实践合同,不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不生效,因而BCD项于法无据。至于A项,双方当事人没有此种约定,合同法亦无此种规定,因而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37、多项选择题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下列哪些机构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A.信托投资公司
B.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C.财务公司
D.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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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8、多项选择题 根据1992年我国颁布的《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现行的领海制度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我国领海为连接陆地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为12海里。
B.我国领海基线采用正常基线,即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
C.外国非军用船舶依法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D.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我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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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考查我国的领海制度。见《领海及毗连区法》第1条。
39、多项选择题 甲村村民华某承包了甲村集体所有的土地30亩,用来种植经济作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些?()
A.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甲村和张某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土地承包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迫
B.该幅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
C.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该幅土地进行部分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D.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该幅土地进行部分调整的,还须报经所在县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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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依《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强制缔约义务,属于合同自由原则的例外,因此,A项错误。根据本条规定,该幅土地的承包期限必须为30年,因此B项错误。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该幅土地进行调整的,除报经所在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还须报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D项错误而C项正确。
40、多项选择题 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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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1、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在中国某法院发生诉讼,依据冲突法规范,该案应当适用甲所属外国的法律。此时该外国的法律由哪些主体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国家行政机关
C.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D.由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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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l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此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判断出A、B、D三个选项是正确的。
42、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船舶在途中遭遇了什么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A.共同海损A公司承担
B.单独海损承运人承担
C.共同海损B公司承担
D.共同海损承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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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单独海损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所以本题中船舶遭受的是单独海损。
由于战争封锁,B公司在规定装船期限之后才装船,承运人签发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即倒签提单,属欺诈行为。所以承运人应负责任。答案为B。
43、问答题 对供用电合同续签稽查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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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供用电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供用电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2)续签的供用电合同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续签条件。
44、多项选择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的,不予受理
B.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C.人民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可以允许
D.对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民事判决,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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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5、单项选择题 齐某承租陈某一套住房,租期为3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签汀了书面合同,各执一份。后因陈某要去国外工作并将在国外定居,便将该房卖给陆某,并办理了交易手续,但未能及时通知齐某。陆某买了此房后又在外地出差。半年之后,陆某以房主的身份向齐某收取房租,齐某拒绝向陆某缴纳租金。陆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判陆某败诉。.针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属于确定性指引,如果不按照这种行为模式行为,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B.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归纳推理
C.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此案中法官对此案的处理是一种事实判断
D.《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法律适用中一般先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再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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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中有一种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根据选项A的表述可知,《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应当通知债务人”表示是债权人的义务,而且这是一种明确无疑的指引,所以选项A正确。法律推理中的归纳推理是与演绎推理相反的一种推理模式,其是对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分立的事实进行系统化,从中总结出带有必然性或规律性的判断。
而演绎推理在逻辑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法官依据《合同法》第80条对陆某等人之间房屋租赁行为的判断,实质上是演绎推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同时这也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所以应当是价值判断,选项C是错误的。
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指的是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应当先适用正式渊源,再适用非正式渊源,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46、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法官退休的,应当免除其职务
B.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C.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有权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批准
D.法官调出本法院的,应当免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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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法》第13条规定,如果法官有调出本法院或者退休情形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职务。
因此A、D项正确;第14条规定:"对于违反法官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因此B项正确。
C项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而不适用于人民法院院长,因此应选C。
47、单项选择题 针对市场上液化石油气泄露致消费者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甲市政府办公厅下文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申请办理液化石油气管道入户的用户,应在指定的五个知名产品的品牌中挑选灶具。关于上述行为有以下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市政府的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保护名牌产品净化市场,是合法行为
B.甲市政府的行为是限制竞争行为,依法应当被禁止
C.甲市政府的所在地的相应级别工商局应当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D.对被指定的灶具生产厂家可以酌情给予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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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8、多项选择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 政区基本》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行政长官的弹劾,在香港和澳门都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
B.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两次
C.澳门检察长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D.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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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涉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B.诉讼离婚,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D.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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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故BD错误。
50、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所得中,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B.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C.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D.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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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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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单项选择题 依国际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领水可以包括内水和领海,因此,纯粹的内陆国也有领水,但不拥有领海
B.沿海国对其港口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进入其港口
C.外国船舶在沿海国的领海中能够享有无害通过权
D.国家对于位于其港口的外籍船舶具有管辖权,包括被允许进入港口的外国军舰和政府公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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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外国军舰和政府公务船有豁免权。
52、多项选择题 武汉A公刮同营业地在巴基斯坦的B公司签订一项融资租赁合同,由B公司为承租人。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在武汉起诉B公司,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实体法上应遵循下列哪些原则?()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但选择的是与我国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的法律,则须由双方重新作出选择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我国法律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应适用巴基斯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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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葬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关于此处的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与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其他与该合同有密切联系的法律,由于该法并未进一步明确,建议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来确定法律适』日,其中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津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魁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名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9)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11)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13)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14)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17)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本题中双方若未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的法律,而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是承租人住所地,故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巴基斯坦法律。所以答案选AD。
53、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服务大局理念的要求?
A.某省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该省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相抵触,最终依据法律作出裁判
B.某市工商局规定收取查询费,拒绝法院无偿查询被强制执行企业的登记信息
C.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如案结事未了则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D.在应对当地自然灾害中,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特殊时期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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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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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单项选择题 某私营企业会计乙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从乙单位帐户上多付给乙2万元。乙回单位后将此2万元据为己有。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不当得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D.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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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不选,B项应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55、单项选择题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董事会是按照合营企业的哪一法律文件决定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的?()
A.合营企业合同
B.合营企业协议
C.合营企业章程
D.主管机关对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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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5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B.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3%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商业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D.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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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第2条:商业银行是依照本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25条: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六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同业拆借的期限取消了规定)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57、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唐宋时期的诉讼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唐代规定对于人赃俱获,但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人犯,可以根据证据定罪
B.唐律规定对于有特权仅身份的人和老幼废疾之人禁止使用刑讯,必须有五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
C.两宋时期注重证据,仅被告有举证责任
D.南宋时期中央司法机关制有专门的检验科目,全国通行,并出现了《洗冤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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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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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单项选择题 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家族成员A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的继承权。后A诉至人民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选择适用习惯
B.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法的正式渊源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非正式渊源(如习惯)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C.非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的家族习惯不应当成为剥夺家族成员继承权的理由
D.在具体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官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只有在没有正式渊源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非正式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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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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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
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应列入选民名单
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
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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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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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补贴中哪些属于具有专向性的补贴?()
A.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B.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C.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反补贴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D.以使用本国或本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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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条。
61、多项选择题 WTO的成员甲对另一成员乙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双方随即进行了磋商,但没有成功。成员乙随即向DSB申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审理后作出报告,但成员甲对该报告向上诉机构上诉。DSB最后通过了修订后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报告,认为成员甲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要求其修改有关措施。但双方对该期限存在争议,甲提出仲裁请求。WTO总干事在与各方磋商后,成立了仲裁庭,对该案件进行了仲裁。就这一事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磋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唯一必经程序
B、DSB的上诉案件通常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的3名组成合议庭审理,包括对最后报告的审查和讨论
C、DSB的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
D、如果甲成员没能在仲裁确定的合理时间内修改有关措施,则经乙请求,双方应就补偿问题进行谈判。若谈判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乙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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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题干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做了一个基本完整的描述。可以参考学习。WTO的争端解决程序一般包括:
(1)磋商。这是争端解决的唯一必经程序,很多争端在磋商阶段已经解决,不再进行后面的程序。如果双方不能通过磋商解决争议或者一方在收到请求后60日内不回应对方,申诉方有权要求成立专家组。
(2)专家组审理:专家组对双方的争端作出一份报告,若双方当事人同意,则向总理事会提交;若任何一方对专家组的报告不服,则可提起上诉机构审理。上诉机构对专家组的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报告。上诉机构不是必经程序。
(3)双方当事人同意专家组的报告或经上诉机构审理后同意专家组的报告后,均须提交总理事会通过。总理事会的通过原则是:由GATT的“一票否决”制度改为WTO的“一票赞成”(反向一致)制度。
(4)争端解决机构(也就是总理事会)对该报告通过后,该报告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注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该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5)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报告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B的前半段正确,但最后报告的审查和讨论,由7名成员集体审查和讨论;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所以C正确。
62、单项选择题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章程性文件是下列哪一项?
A.《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B.《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C.《服务贸易总协定》
D.《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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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WTO法律依据是1994年签署、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GATT法律依据是1947年签署、1948年1月1日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
63、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CIF(神户),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以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甲银行开立后寄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拿到信用证后开始装船并取得提单,同时开出汇票、发票等单据。随后,甲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议付,深圳分行审查后办理了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甲银行要求偿付,甲银行核对无误后偿付中行深圳分行,并通知乙公司付款赎单。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深圳分行在审单时应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应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也应当一致
B、若该信用证经丙公司提供保证,则一旦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进行修改,丙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内容的真实性等概不负责
D、银行对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的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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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在审单时必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此处的“单”是指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主要包括:货物单据、运输单据和保险单。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与信用证条款表面相符。故A正确。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免责:①只审查单据表面,不审实质;②传递延误或遗失免责;③不可抗力免责;④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不负责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等。故CD正确。
最高法关于信用证的司法解释06年考过了止付程序。今年需要注意保证责任的问题。
(1)开证行或者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能以此免除保证责任;
(2)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的情况下未征得原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和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B错,丙公司仍要承担原保证范围内的责任。
64、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欲出售一批货物给德国乙公司,双方约定货物通过海上运输,但没有约定具体内容,也没有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就合同的有关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该批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且双方没有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选用贸易术语,则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货物风险即转移给乙公司
B、若双方约定采用CIF(汉堡),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运输和保险手续,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的风险和费用
C、若双方约定采用FOB(上海),则甲公司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通知买方,此外还要承担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
D、若双方约定在北京交货,则双方只能采用EXW、FCA、CIP或CPT等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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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货物风险转移的内容如下:
(1)一般情况下,货物风险的转移:A、国际惯例优先。例如:买卖双方选择FOB,则适用此术语的风险转移。
B、未选择贸易术语,交货时风险转移。①正常情况下,在交货地点交货时风险转移。②非因卖方原因交货不能时,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届满时,风险转移。
(2)在途运输货物(即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A、原则上在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在合同成立之前,货物已经灭失的,该风险由卖方承担;在合同成立之后,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B、特殊情况下:不能判断货物的损失是发生在运输的哪一个阶段时,风险自货交签发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此种情况下须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货物灭失为限。
(3)如果货物的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违约引起的,则上述风险转移的原则不予适用,买方仍然有权提出索赔。
总结: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识记内容:
(一)总括
1、根据卖方义务从小到大分为EFCD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卖方义务最大的为DDP
2、除了EXW(买方办进出口手续)和DDP(卖方办进出口手续),其余的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完成进口手续。
3、各组特点:
E组:卖方只须在所在地备妥货交买方即可
F组:卖方须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装运合同)
C组:卖方须将货物交给自己安排的承运人(装运合同)
D组:卖方须在进口国某地货交买方(到运合同)
(二)分论
记住六个主要贸易术语的特点
FOB、CIF和CFR
区别:

共同点:(1)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越过船舷
(2)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3)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4)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
CFR:卖方装船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FCA、CIP和CPT伴随集装箱运输等新型运输方式的产生而产生。特点为:
(1)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
(2)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3)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其余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则FOB—FCA、CIF—CIP、CFR—CPT对应。
65、多项选择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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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规定,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是分开的。
本题被申请人为内地甲公司,因此应当向内地法院申请,因此B项错误。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66、单项选择题 上世纪美国宇航员在月球表面上留下美国国旗,在国际法上()。
A.具有发现的初步权利
B.可作为主权的宣告
C.不得依此主张任何对月球的主权要求
D.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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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之一是不得据为已有原则,即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不得为国家、政府、个人或法人以各种形式占有。故各国现在探索月球及其他天 体的行为,包括其行动所留下的标志,在国际法上不得依此主张任何对这些天体的主权要求。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67、不定项选择 对本案中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徐某的楼房,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这是行政主体实现行政处罚的行为
B.既然县城区建设管理所能作出行政处罚,理所当然它能强行拆除违章建筑
C.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无权强行执行
D.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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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行政强制执行的实行机关有两种,一种是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另一种为人民法院。《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县城区建设管理所虽有权作出处罚决定,却无权强制执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8、单项选择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为了扩大市场兼回馈顾客,某超市采取抽奖销售,奖金最高达8888元
B.某商场低价处理一批将到有效期的商品
C.某经营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影响其他同业竞争者商誉的真实信息
D.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因其不是经营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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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可见A错误。根据该法第11条规定。B正确。
典型的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C项正确。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见D选项正确。
6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正确的有:()
A.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
B.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童台,由御吏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C.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D.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被告原则,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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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A项说法正确,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根据证据定罪,即“据状断之”。B项考查的是宋代翻异别勘制度,但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并不需要由御史台指定,御史台自古只是掌管监察事项的,不负责案件审理,因此B项错误。C项《洗冤集录》产生于南宋,因此也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当选。
70、多项选择题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刑法》第410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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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立法解释是指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故题干中的法律解释是立法解释,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A、B、D项正确。
司法解释是立法机关授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过程中和检察过程中适用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阐释和说明,其不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效力,也就不具有和立法解释相同的效力。故c项错误。
71、单项选择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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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反致所涉知识点如下:
(1)反致:甲——乙,乙——甲,甲——甲。
(2)转致:甲——乙,乙——丙,甲——丙。
(3)间接反致:甲——乙,乙——丙,丙——甲,甲——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乙,乙——丙,丙——乙,甲——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
72、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有保密义务
B.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有保密义务,但是在委托关系结束后该保密义务即终止
C.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有保密义务,在委托关系结束后该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D.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有保密义务,在该律师担任法官后,该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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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39条规定:“律师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因此,律师的保密义务具有后续性的特点。
73、多项选择题 某市监察局在调查该市工商局一名科长黄某挪用公款的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时,经监察局长批准()。
A.可以查询黄某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B.必要时,可以依法冻结黄某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C.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黄某的存款
D.对黄某予以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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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行政监察法》第20、21条。
74、不定项选择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王某对购买的器械可以()
A.要求销售者给予退货
B.要求生产者给予调换
C.选择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予以退换
D.既不能向销售者也不能向生产者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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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根据第41~43条之规定,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即只有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失时,才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所以正确。
75、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项不是公证员被免职的情形()
A.年满65周岁
B.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公证职务
C.被吊销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D.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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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公证法》第24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可知A、B、C项正确。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D项被开除公职的是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之一,不是公证员被免职的情形。
7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外交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当地歹徒的抢劫,本国便可行使外交保护
B.如果在外国受到侵害的本国国民同时具有该外国的国籍,本国不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C.本国国民受到外国不法侵害后,本国可立即对其进行外交保护,不需在施害国国内寻求救济
D.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只能应公民的请求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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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外交保护的条件。A项中本国国民受到的是外国私人侵害,外国国家并无不当行为,本一国不应对其进行外交保护。C项违反了“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D项也不对,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利。属于一国的属人优越权。国家可以拒绝行使此权利,也可以不应请求人的请求而主动进行。B选项正确。
77、多项选择题 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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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8、多项选择题 两批化妆品从韩国由大洋公司“清田”号货轮运到中国,适用《海牙规则》,货物投保了平安险。第一批货物因“清田”号过失与他船相碰致部分货物受损,第二批货物收货人在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已被他人提走。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根据相关规则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批货物受损虽由“清田”号过失碰撞所致,但承运人仍可免责
B.碰撞导致第一批货物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C.大洋公司应承担第二批货物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但可限制责任
D.大洋公司对第二批货物的赔偿范围限于货物的价值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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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单项选择题 甲为乙运送三十吨水泥,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一千元,每吨水泥250元,则()。
A.应先交货,再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B.可将全部水泥留置
C.直接以四吨水泥抵销运费
D.可留置四吨左右的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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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为乙运送水泥,乙不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甲有权留置其所运送的水泥,并以所留置的水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水泥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以留置的水泥直接抵销运费。故本题A、C项不正确。
《担保法》第85条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据此,由于本题中甲运送的水泥为可分物,故留置的价值应当相当于乙所欠的运费,即1000元,这是四吨水泥的价值,故甲只可留置四吨左右的水泥。故本题B项不正确,D项正确。
80、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中国历史上主要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钦定宪法大纲》
B.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华民国约法》
C.在文件中规定的人民权利最为充分的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而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的是《十九信条》
D.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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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1)《钦定宪法大纲》是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A项说法正确。
(2)《中华民国约法》是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又称“袁记约法”。它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根本的区别,是军阀****全面确立的标志。《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宪法文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因此,B项说法错误。
(3)“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中华民国宪法(1947)》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施行的,该宪法罗列了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故C项说法正确。
(4)北洋政府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特点有二:①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掩盖军阀****的本质;②为平衡各派大小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D项说法正确。
81、单项选择题 中国商务部应国内企业申请,拟对来自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PTA)进行反倾销调查,则下列说法符合我国《反倾销条例》的是哪一项?()
A.商务部可以应国内任何一家企业的请求启动对PTA的反倾销调查程序,但无权在未收到申请时自行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
B.在确定PTA的正常价值时,应首先选用在原产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
C.若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PTA或类似产品销售的,则只能按照该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来计算
D.商务部可以PTA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作为该产品的正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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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错在商务部既可以应申请,也可以自主启动反倾销调查,另外,国内企业必须是相关同类产品的企业,且其代表的产量需达到一定数量。根据《反倾销条例》第17条,支持反倾销调查的企业要满足如下两个要求: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以上。B项错误在于首选的是出口国的可比价格,而非"原产国";C项的错误在于结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是备选方法之一,并非唯一,用选择D项中所说的方式来确定正常价值也是可以的。故本题只有D项答案是正确。
82、单项选择题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业斜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的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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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检察官法》第18条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71条均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职务,禁止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A项中甲检察官兼职取酬的行为是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错误,不当选。B项属检察官的正当行为,当选。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43条的规定,检察官不得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参与赌博、^色 情、封建迷信活动。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违反了该条规定,故C项错误。
检察官应严格执法,按法律办事。根据我国《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44条的规定:“非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非法传讯他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D项中,丁检察官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属于对证人的非法拘传。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为强制措施之一,只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此措施,丁检察官对证人采用,明显行为不正确,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83、单项选择题 小王是海淀区人大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关于他的罢免和辞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王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
B.海淀区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C.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D.对小王的罢免和辞职需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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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小王是间接选举的代表,须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即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故A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是在选举他的人大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故海淀区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可以向海淀区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委员可以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B、C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辞职和罢免通过后,须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D正确。
84、不定项选择 精卫公司承运一批陶瓷到达大连港后,昭华公司凭伪造的正本提单领取了货物,后联天公司凭真实正本提审起诉精卫公司,对于本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精卫公司应当向联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昭华公司所凭提货之正本提单系伪造,故精卫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C.联天公司可以要求精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D.联天公司只能要求昭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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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故A项正确,B、D两项错误。
该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隋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正确。
85、单项选择题 Richard是甲国驻乙的领事官员。一日,Richard目睹了发生在乙国的一起交通事故。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
B.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Richard应出庭作证
C.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对其强制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D.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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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领事官员豁免权的范围小于外交代表豁免权的范围,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对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没有作证或提供有关公文或文件的义务。除上述情形外领事官员不得拒绝作证,但如领事拒绝作证也不得对他施以强制或处罚。
86、单项选择题 某市新办一饮料厂,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尽力扶持。该主管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饮料厂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并函告市地税局执行。地税局经审查饮料厂的纳税条件,认为不应免税。在此情况下,市地税局的正确做法是?
A.请求市政工业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B.请求市政府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C.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
D.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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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考察免税的批准权。《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所以选项D正确。
87、不定项选择 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选择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来确定货物销售的价格和相关义务。双方对于该货物的国际买卖均有丰富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着经常的业务关系。基于上述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从修格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
B.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易术语而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C.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公海上因船舶沉没而导致的货损应向修格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都有可能接受《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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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8、多项选择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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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合同法律适用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
89、多项选择题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A.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B.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履行裁定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
C.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应与受到的损害相当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可依其自由裁量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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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DSU的规定,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选项A正确。
通常的实施方式是采取修改或废除被裁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措施。如不能采取这样的措施,被诉方可以主动、自愿地对申诉方提供补偿。其措施使其他成员据相关协议的利益丧失或受损的一方,应当提供补偿。有关履行裁定和建议的合理期限的争议,可以根据DSU第23条诉诸仲裁解决。
如果被诉方采取了某种实施裁定和建议的措施,而申诉方认为该措施与裁定和建议不一致,该类争端可以根据DSU第21条第5款诉诸仲裁。
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履行裁决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交叉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选项B正确。但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水平和范围,应与受到的损害相当,选项C正确、D错误。
90、单项选择题 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而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为()
A.预借提单
B.倒签提单
C.备运提单
D.清洁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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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题干是有关预借提单概念的完整表述。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91、不定项选择
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仲裁委员会,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遂依据仲裁条款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在仲裁过程中,乙提出要求其中一名仲裁员陈某回避的申请,但未获支持。请回答问题:
仲裁员陈某有哪种情形时,乙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A.陈某是甲的代理人的弟弟
B.陈某曾经是甲的老师,师生关系深厚
C.陈某在开庭之前曾私自会见过甲,二人一同去过某度假村娱乐
D.陈某与甲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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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仲裁法》第34条规定了四项:“(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92、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所谓诉讼程序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不得依其判决对外国国家的财产强制执行,强行划拨银行存款、拍卖财产等
B.我国目前依然是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已主动放弃了所有国有企业财产的豁免权,也放弃了涉及某些领域纠纷的国家财产豁免权
C.所谓管辖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以该国国家财产为标的诉讼
D.所谓强制执行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国家或国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提供证言、证据,或对国家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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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对,我国把国家本身的活动和国有公司的活动区别开来,认为国有公司或企业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实体,不应享受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是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同意,不得对它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
管辖豁免是指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它提起诉讼或提起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诉讼。执行豁免是指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并且不得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93、单项选择题 邓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A.由邓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B.由邓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邓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邓律师追偿
D.由邓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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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54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即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首先应当由承办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故本题当选C项。
94、单项选择题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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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5、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哪些情形下可暂予监外执行?()
A.罪犯家庭确有困难的
B.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C.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D.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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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96、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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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包括国际公法。故C错。
行政法部门是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故B错。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D正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A正确。
97、多项选择题 ()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
A.反倾销
B.服务贸易
C.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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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及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
98、单项选择题 甲国人柯里在甲国出版的小说流传到乙国后出现了利用其作品的情形,柯里认为侵犯了其版权,并诉诸乙国法院。尽管甲乙两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但依甲国法,此种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另外,甲国法要求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保护。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柯里须履行甲国法要求的手续才能在乙国得到版权保护
B.乙国法院可不受理该案,因作品来源国的法律不认为该行为是侵权
C.如该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乙国仍可予以保护
D.依国民待遇原则,乙国只能给予该作品与甲国相同水平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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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9、不定项选择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问题:
设马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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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该案中试用行为并非交付标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原所有权人承担。
100、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形成法律关系?
A.周某因参与网上世界杯赌球欠吴某1万元
B.朝阳区警方查处“世外桃源”歌厅有偿陪侍,有关人员或被拘留或被处以重罚
C.吴某因为深度整容在机场安检站不被放行登机,吴某向机场上级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D.郑某接受了其在美国的舅舅的遗赠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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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关系的形成
A项中周某的赌博行为违法,不可能构成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101、多项选择题 国际法院在对国家间的争端行使管辖权时,应满足以下哪些任一条件()
A.争端当事国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B.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且都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
C.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D.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当事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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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2、多项选择题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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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3、单项选择题 在法官之间的关系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法官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B.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C.法官根据已经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D.法官除了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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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7条规定,法官根据已经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者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因此,在维护法律职业廉正性问题上,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而是"应当"采取相应措施。
104、单项选择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的审结期限是()。
A.20日
B.10日
C.1个月
D.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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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105、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三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丁国不是该组织成员。关于甲国对进口立式空调和中央空调的进口关税问题,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
A.甲国给予来自乙国的立式空调和丙国的中央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B.甲国给予来自乙国和丁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进口关税
C.因实施反倾销措施,导致从乙国进口的立式空调的关税高于从丙国进口的
D.甲国给予来自乙丙两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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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6、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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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因此,ABC正确。D项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07、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设备运回后,甲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三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有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A.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B.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标的物有瑕疵,故标的物质量应视为合格
C.该设备有质量保证期5年的规定,故出卖人仍应承担责任
D.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限,都存在过错,应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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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58条规定,未约定检验期,不等于没有检验期。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或者两年期限之内检验。对于质量(不包括数量)有保证期的,按保证期办理。答案为ABD当无疑义。
108、多项选择题 海丰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甲国有企业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该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甲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乙之间的一笔购销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乙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乙企业,并向该企业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甲企业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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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9、单项选择题 甲国人乙长期居住在丙国,以下情形中,乙可以立即要求甲国外交保护的是()
A.乙在丙国境内进行旅游时,与丙国人发生口角,并被丙国人打成重伤
B.乙在丙国期间,因继承纠纷向丙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丙国法院驳回
C.乙受到丙国国家侵害,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乙加入丙国国籍,后用尽丙国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保护自身权益
D.乙的财产被丙国国有化,用尽丙国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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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用尽当地救济是外交保护的前提。
110、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国家可以对其公民提供外交保护?
A.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立即向该国领馆提出外交保护请求时
B.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外国当局将案情通知领事时
C.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该案正在外国法院的审理中
D.当一国公民在外国被抢劫后,其在向该外国当局任何机构所提出的救济要求均被拒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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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1、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
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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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112、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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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宪法监督的方式
根据《宪法》第67条和第116条规定,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由此可知,答案为A、C、D。
113、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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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该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该法第73条第9项规定:“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
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特别行政区长官不需要向立法会报告工作,这与中央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同,对此注意区分,故A,C选项表述错误。
114、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某甲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乙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丙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丙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丁,丁持票向金融机构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丁即依法要求丙出具有关拒绝证明之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
若丁在提示承兑时,因票据记载事项而遭到拒绝,则判断该票据记载事项是否合法时,其应依据法律是()。
A.中国法
B.美国法
C.法国法
D.《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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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票据法》第98条。
115、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
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
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
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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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A选项中向研究生导师请教法律概念,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B选项中乙法官没有受到领导的影响,其行为也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CD选项中法官的行为都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116、不定项选择 我国加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对该公约提出的保留的规定有()
A.扩大适用的规定
B.合同形式的规定
C.风险转移规则
D.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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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中国于1986年12月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核准书,成为了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于1988年1月1日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参加国生效,但中国在核准公约时,提出了下列两项保留:①合同形式的保留;②扩大适用的保留。
117、单项选择题 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而异,下列关于租船提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作用,提单要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
B.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C.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
D.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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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租船人即托运人,承运人即船东。
118、多项选择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中,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A.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B."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C.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D.《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制罪"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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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9、不定项选择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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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0、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证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正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B.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C.北京市只能设立一个公证机构
D.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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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1、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包含了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两个要素
B.“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是规范性条文,也是一项法律原则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的正式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惟一依据
D.法律规则具有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则来预测自己或他人如何行为以及由此所要承受的法律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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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判决依据。非正式渊源虽然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所以法的正式渊源不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惟一依据。故C项错误。
122、单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的共同危险行为给被害人丙带来50000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以甲、乙二人经济状况存在巨大悬殊为由,判令富有的甲承担赔偿丙的损失的经济责任4/5,共计四万元。法官在此案中运用了?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保护个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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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个案平衡原则的具体体现。该题中,法官考虑了甲、乙二人的特定情形即经济状况的不同,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使该案得到解决,可知法官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
123、单项选择题 关于2010年3月生效的新选举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只能参加原籍地的选举
B.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
D.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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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新选举法的相关内容
《选举法》第6条第3款: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所以A错。
《选举法》第9条第1款: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所以B正确。
《选举法》第14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所以C正确。
《选举法》第36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选举法》第38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所以D正确。
124、不定项选择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
D.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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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中,A项表述了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性,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是正确项。关于B项,由于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当然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因此B项也为正确项。
关于C项,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历史时期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强调以义务为本位,义务是第一性的,权利是第二性的;在民主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因此并非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义务总是第二性,C项的表述错误。
关于D项,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并非二者互相等同,尽管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权利和义务曾经浑然一体,现代法治社会也促进了权利和义务的相对一致,但权利和义务之间仍有着本质的界限区别,不能说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因此D项的表述也是错误的。
125、多项选择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大清现行刑律》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B.《大清民律草案》分为五编,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
C.《大清新刑律》作为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篇,其于1911年正式公布施行
D.《大理院编制法》是配合官制改革制定的一部关于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的单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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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6、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宪法特征的论述正确的有:()
A.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B.宪法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国家权力
C.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D.一般而言,宪法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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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而不能称之为“基本法”,后者是我国特有的一个概念,是指刑事的、民事的、国家机构等方面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而宪法不能说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所以A项不正确。
宪法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权利,其方式是通过有效地限制和规范国家权力,所以B项不准确。
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这是对宪法特征的基本判断之一,是恰当的。对宪法而言,一般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这是相对于普通立法而言的,但此问题不是绝对的,后面所论述到的不成文宪法即不具有这一特征。
127、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1日,中国上海甲公司电告新西兰乙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采用FOB上海,总价69万新西兰元,信用证付款。5月8日,乙公司回电,同意购买,但要求其降价至58万新西兰元,甲公司于5月10日电告其同意此要求。乙公司于5月11日收到。5月16日,上海公司将货物装上“维多利亚”号货轮,并取得有关单据,整批货物分装在3个集装箱内。5月26日。当该轮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毁。其余两个完好。6月16日,货抵新西兰。乙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受货物,并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合同于5月10日成立
B、该批货物的保险和运输由乙公司负责
C、本案货物损失,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索赔
D、乙公司有权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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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合同在承诺生效时生效,而公约采取的是到达生效主义,故合同于5月11日生效。所以A错。
FOB术语中,卖方只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及单证,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通知买方。运输和保险都由买方负担,所以B对。
本案货损,由于风险已经发生转移,故乙无权向甲索赔。故C正确。
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银行只能以单证、单单不符拒付,而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原因拒付。除非欺诈例外。故D错。
128、多项选择题 甲从电器批发城买回一热水器,使用2天后,突然爆炸致甲受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可以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
B.经检查损害发生的原因是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热水器,因此生产厂家有权拒绝赔偿
C.甲可以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D.商场进行赔偿后如果发现热水器的炸裂是生产厂家的生产缺陷造成的,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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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129、单项选择题 在实际工作或生活中,用电器所消耗电能的计量单位是用()来表示。
A、瓦时
B、焦时
C、千瓦时(度)
D、千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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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0、不定项选择 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特征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些()
A.法律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
C.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D.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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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作为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而习惯,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
131、单项选择题 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是()
A.严格依法办事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D.职权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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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2、单项选择题 甲、乙的下列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能由乙主张抵销权的是()。
A.甲应于2004年8月20日归还乙借款5万元,乙应于2004年8月10日归还甲货款3万元
B.乙于2001年3月2日向甲借款3万元,约定6月1日归还,但届时,乙并未归还,甲碍于面子,始终未向乙催要,2004年12月6日,甲应归还乙借款2万元
C.2003年10月6日,甲借给乙10万元,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04年3月18日,甲欠乙的贷款8万元已届清偿期限
D.甲应于2004年10月2日向乙交付价值8万元大米;乙应于2004年10月2日向乙交付价值8万元的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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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A项乙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可以由甲主张抵销,此时甲放弃其期限利益,但乙不能主张抵销。
B项中,乙对甲的债务于2001年6月7日届满,但至2004年12月6日甲始终未向乙催要,乙亦未表示归还,则表明甲对乙的该项债权已超过消灭时效期间(2年),甲不得主张抵销,但乙可主张抵销。
C项中,依据《合同法》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甲、乙双方均可行使抵销权。
第100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D项抵销权属合意抵销,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抵销。”
133、单项选择题 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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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食品添加剂管制
《食品安全法》第44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故A项说法错误,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第43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是实行许可制度的,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并未要求实行许可制度,故B项说法错误。
第47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故C项说法正确。
D项说法错误,《食品安全法》并未要求销售合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134、单项选择题 甲间接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乙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但对甲判处的刑罚应当重于乙,这直接体现了()。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用法适用平等原则
D.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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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害性相适应。本题中甲是故意犯罪,乙是过失犯罪,二人的人身危害性、主观恶性不同,故法律规定的刑罚也不相同。
135、多项选择题 某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方式将位于城区一幅200公顷的土地出让给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采用下列何种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
A.无偿赠与给甲企业
B.将士地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
C.与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D.因筹措建设资金而将土地抵押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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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第37条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享有对其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等。题中ABCD四个选项正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享有的对土地处分权的体现,均正确。
136、多项选择题 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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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清代的“谋杀”指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指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斗殴杀”就是“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谋杀”和“故杀”关键区别在主观方面,“斗杀”和“戏杀”关键区别在客观方面。
首先,唐达根杀宋万田并非预谋杀人,而是突然起意,所以构成“故杀”。其次,唐达根是在斗殴过程中杀的宋万田,唐杀宋时两人并非在嬉戏,所以唐构成“斗殴杀”,不构成“戏杀”。故选项AC正确。
137、不定项选择 一般而言,下列的股票交易行为所得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其任期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B.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6个月内又卖出的
C.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6个月内又买入的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在其任期届满后1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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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41条:“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42条:“前条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此,只有BC项是正确答案。
138、多项选择题 一个美国人持有一张以中国某甲公司为付款人的汇票,在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时被拒付,该美国人于是向该汇票的前手中国某乙公司开始追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美国人应当在该汇票的出票地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追索权
B.该美国人作付款提示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地法律
C.该美国人行使追索权前做成拒绝证明的方式及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应适用付款地法律
D.若在追索过程中,该汇票被丢失,该美国人向我国法院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问题应适用付款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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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静态连结点不能改变。所以B不在可选之列。
139、不定项选择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馆长的级别可以分为?
A.向国家元首派遣之大使或教廷大使
B.向国家元首派遣之特使或教廷特使
C.向国家元首派遣之驻办特使
D.向外交部长派遣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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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14条将使馆馆长分为如下三级:向国家元首派遣之大使或教廷大使,及其他同等级位之使馆馆长;向国家元首派遣之使节、公使或教廷公使;向外交部长派遣之代办。因此,CD是正确选项。
140、多项选择题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弘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
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
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
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
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
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
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
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
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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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题综合考查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和律师职业道德。由于案件遇到一定的案外因素的干扰,案件主审李法官向院长汇报是正确的,①不选,故A项错误。开庭时,律师有权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和确认。而李法官不予理睬是错误的,②表述错误,应选。
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对检察官的无理斥责律师,不能不予制止,故③说法错误,应选。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有权力对律师不使用普通话提出异议,让庭审顺利进行,故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④做法正确,不选。故B项错误。
律师在没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下,没有权利未经法庭许可而退庭抗议的权利,否则视为放弃辩护。⑤做法错误。
检察官不能利用检察官身份威胁律师,故⑥做法错误,应选。
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律师一般不能擅自解除委托关系,故⑦做法错误,应选。律师与法官应当保持距离,以免产生对法官中立性的合理怀疑,故⑧做法错误,应选,故本题答案为CD。
141、多项选择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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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2、单项选择题
乙半夜行窃偷走了甲的一台彩电,一个月后,乙把彩电借给其好友丙使用,丙也是小偷,对乙的行为很了解。一个星期后,丙以自己名义将该彩电在旧货市场卖给了丁,丁当场付清价款并将彩电运回家。后来甲向丁主张自己对彩电享有所有权要求丁返还彩电,以下判断正确的有()
(1)彩电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丁不能获得彩电的所有权,应当将彩电返还给甲
(2)彩电是动产,适用一般的善意取得制度,丁已经支付完价款并实际占有彩电,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甲无权追回
(3)彩电为盗赃物,一般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由于丁是在旧货市场上买的,故丁仍能依照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彩电的所有权
(4)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5)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6)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7)丁对彩电的占有属于无瑕疵占有
A.(1)(5)(6)
B.(2)(4)
C.(3)(6)(7)
D.(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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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动产交付给买受人后,若买受人在取得动产时为善意即可获得动产的所有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又区分不同的具体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对于盗赃物、遗失物,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种物品的公共市场的买得的,仍然可以获得所有权,先前的所有人不能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彩电属于盗赃,但是丁是在旧货市场买的,可以获得彩电的所有权。既然丁已经享有彩电的所有权,那么对彩电的占有自然为有权占有。
14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司法公开既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又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B.平等性是衡量一种程序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
C.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D.就实体公正而言,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是实体公正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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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所谓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其中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是正确适用实体法的前提,这就要求首先必须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因为如果事实发生偏差,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而正确适用法律则是实体公正的根本要求,因为只有适用法律正确,人们依赖法律而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最终得到实现。
144、问答题
“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个措辞严厉的标语,就挂在湖南××县政府门前;在这标语中,“我”就是××县委、县政府,“他”指与拆迁相关的一切人(2003年7月,××县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涉及拆迁居民有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团体20余家)“一阵子”指的是拆迁这段时间。该县把一些不听政府招呼者视为“影响地方发展的绊脚石”,当成全县人民的“公敌”对待,不惜动用警力和行政手段予以&ldq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uo;严惩”,比如将不同意政府强行拆除居民楼做法的李××夫妇以“暴力抗法”为名拘留;再比如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下放至边远的地区,一时弄得全县上下人心惶惶。当地群众对这样的政策十分愤怒:“搞这样株连九族的拆迁,××县现在是父子关系紧张、夫妻离婚、兄弟反目。”
问题:
针对××县的这一标语,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行政权力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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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在这条标语背后,××县政府似乎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在这条标语背后,××县政府似乎变成了一位拥有绝对裁判权的法官,这位法官可以决定一切。首先,他可以决定什么是“发展”。他不需要参照新的绿色政绩观,不需要研读宪法或法律,不需要思考高层决策者的大政方略,更不需要倾听一下小老百姓的心声;其次,他可以决定什么叫“影响发展”。在这一刻,这位法官不必循章摘典,尽可以自行造法,只要他认定,所有商贸城规划区域内的房屋都是在“影响发展”,所有抵制拆迁大军者都是在“影响发展”,所有不能劝服自己亲属在拆迁合同上签字的干部职工都是在“影响发展”,那么,这些房屋与这些人都是“带罪之身”,他尽可以严惩不贷。
在这条标语背后,××县政府似乎成为一个拥有绝对强制权的执法者。他拥有着绝对的自由裁量权,在这位执法者眼中,“处罚相当”、“一事不再罚”的法律原则是不存在的。
拥有了绝对裁判权的××县政府掌握了对公共利益的绝对决定权和绝对解释权,掌握了对公民个人利益的绝对裁量权与绝对处分权。尤其在“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刚刚写入宪法,“以人为本”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县这种侵犯公民权利的做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如此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赋予了权力所有者足够的高度,使得他们足以高高在上、俯视一切,当他们站得足够高了,涉及上千户人家切身利益的拆迁工程也就成为“小事”了。如此不受监管的“绝对权力”也赋予了权力所有者们无所畏惧、无所忌惮的行事风格,当他们的胆量足够大了,他们便可以在代表政府声音的横幅标语上明明白白地写下赤裸裸的、充满胁迫意味的语句,而按照××县的解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但是,搞经济不能以牺牲公民的权利为代价,否则,就有可能蜕变为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权利的掠夺!
现代意义的政府是不能够拥有“绝对权力”的。政府的权力应是有限度的,政府掌控的裁判权与强制权完全不能够超出法定的限度;我们的宪法、法律早已为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定了限度,只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县政府并没有意识到政府权力的边界在何处,久而久之,其干脆忘却了政府权力还存在边界——越权的习惯根深蒂固,最终造成“绝对权力”的幻影长存于掌权者的心中。
因此,为消除不和谐的声音,为建设法治国家,我们应当认真对待政治文明建设,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在对政府授权与控权的基础上,实现行政权的衡平,构建我们的现代法治政府。
145、问答题 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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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主要以大米、糯米为原料,与酒曲混合发酵而制成的。其代表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主要以大米、糯米为原料,与酒曲混合发酵而制成的。其代表为我国南方的黄酒和日本的清酒。2中国蒸馏酒(白酒)的种类中国白酒一般以小麦、高梁等原料经发酵、蒸馏、陈酿制成。中国白酒品种繁多,有多种分类方法。按使用曲的情况可分为:大曲酒,小曲酒,麸曲酒,混曲法白酒及其它糖化剂法白酒。按生产方法可分为固态白酒,半固、半液发酵法白酒液(串香白酒,勾兑白酒)。按酒的香型(这种方法按酒的主体香气成分的特征分类)可分为①浓香型白酒②酱香型白酒③清香型白酒④米香型白酒⑤其它香型白酒。按酒质分类可分为:国家名酒,国家级优质酒,各省,部评比的名优酒和一般白酒。白酒的国家级评比,共进行过5次。茅台酒、汾酒、泸州老窖、五粮液等酒在历次国家评酒会上都被评为名酒。通常说的八大名酒是指1979年第三届在大连评出八种名酒:茅台酒、汾酒、五粮液、剑南春、古井贡酒、洋河大曲、董酒、泸州老窖特曲。
146、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伙协议中不得约定的是哪些?()
A.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B.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C.将全部利润分配给全部合伙人
D.由全部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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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147、不定项选择 A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该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李某强奸案件重新审理以后,按照不同的情形,应当作出的处理是()。
A.如果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B.如果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如果本案是应当对被告人李某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而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D.如果本案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B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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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应当作出的处理。《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2条规定,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撤诉;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176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48、单项选择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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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9、单项选择题 某国人张某在法国注册成立一家化妆品公司“红黛”,但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营业所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诉至中国法院。则对于“红黛”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法院如何确定其适用法律?
A.应适用法国法律,因法国为其注册地
B.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C.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其主营业地
D.可以重叠适用法国和中国法律,因为它在法国注册,而主营业地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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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l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 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本题,法国为该公司国籍国,中国为其主要营业地国,两者不一致,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当然,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故B项正确。
150、不定项选择 某企业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决定裁减人员。在出现下列l情形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裁减的人员是()
A.刘某,为该车间的技术骨干
B.李某,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赵某,怀孕4个月
D.谢某,为修理车伺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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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第3、4项的规定可知,BC项规定的人员不得被裁员。故本题AD项符合题意,为应选项。
151、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A .甲购买盗版书籍数本
B.乙公司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原材料购买合同,准备用于骗取银行贷款
C.13岁的丙在父亲外出时将祖传名画送给邻居
D.法官丁在家中调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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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表意行为。
因为人们的意志有善意与恶意、合法与违法之分,故其行为也可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和恶意行为、违法行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同样,恶意行为、违法行为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A项中甲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乙的行为产生刑事法律关系,C项中丙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均属法律行为。而D项中丁的行为并未对法律关系产生任何影响,不属法律行为,因此,D项正确,当选。
152、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传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的理性认识
B.法律制度是法律文化最内在的深层次因素
C.苏格兰属于大陆法系
D.普通法系采取纠问制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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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法律心理是感性认识,A项错误。法律观念是最内在因素,B项错误。普通法系采取对抗制,D项错误。
153、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以DAP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精密仪器100台,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发现部分精密仪器存在问题,请根据不同情况将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选出?
A.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已构成根本违约,则甲公司方可要求乙公司交付替代物
B.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不构成根本违约,则甲公司可以要求修理或替换有瑕疵的零件
C.如果该精密仪器的问题并不严重,则甲公司可以要求减价
D.无论买方选择何种救济方式,如有必要,其仍可以行使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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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公约》第46条第2款规定了交付替代物的补救办法。交付替代物是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时的一种补救办法,即要求卖方替代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依公约的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与说明货物与合同不符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故A项正确。
《公约》第46条第3款对修理的补救办法进行了规定。修理是卖方对所交付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的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部分等。买方请求修理的要求须与发出的货物不符的通知同时提出,或在该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故B正确。
依《公约》第50条的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故C正确。
损害赔偿是公约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买方或卖方所进行的其他补救,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如买方或卖方可以既宣告解除合同,又要求损害赔偿,虽已解除了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其中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不受此影响。因此D项也正确。
154、单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5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安远”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安远”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安远”号不能如期装货。“安远”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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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的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承运人倒签提单的构成欺诈,应对此承担责任。考生在做此类题时要注意与预借提单相区别,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全部装完,或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接管下,但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
155、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下列哪些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
A.在中国有住所的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在中国法院要求离婚
B.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
C.在美国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
D.一方在美国法院起诉离婚,而在中国的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之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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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向原告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
但下述情况例外: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6、单项选择题 在资产阶级立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是哪个法典?()
A.1804年《法国民法典》
B.1807年《法国商法典》
C.1900年《德国民法典》
D.1900年《德国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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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1900年《德国民法典》在人法编中单独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157、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违反《律师法》的规定?()
A.甲律师原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迁居后转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同时仍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
B.大学教授乙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并要求受理机关保密
C.丙律师在担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期间,代理了一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
D.丁先生法律本科毕业后,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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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l0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选项A错误。《律师法》第l2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5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6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l2条规定: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11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2)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由此可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根本不可能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更谈不上要求受理机关保密。选项B错误。《律师法》第ll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选项C错误。《律师法》第l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可知,法律并不禁止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158、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的传统表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秩序的规范基础方面,礼法结合,法礼并重
B.在秩序价值基础方面,等级有序,社会本位
C.在规范的适用方面,恭行天理,无讼是求
D.在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上,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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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中国古代法的传统表现为:
(1)在秩序的规范基础方面,礼法结合,以礼为主;
(2)在秩序价值基础方面,等级有序,家族本位;
(3)在规范的适用方面,恭行天理,执法原情;
(4)在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上,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5)在秩序的形成方式上,无讼是求。
15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B、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C、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D、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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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要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所规定途径进行,无条约关系的,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我国既无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我国向域外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使领馆方式(向我国公民)、送达代理人、送达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邮寄送达等方式。
外国向我国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和外国使领馆送达等三种方式。其中外国使领馆只能向其本国公民送达,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160、多项选择题& nbsp; 近代世界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A.国家元首解释
B.立法机关解释
C.司法机关解释
D.特设机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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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由于各国宪政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实践中形成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1)国家元首解释;(2)立法机关解释;(3)普通法院解释;(4)特设机关解释,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5)公民团体解释,即一些实行公民复决制度的国家,公民团体有最终解释宪法的权力,现在的瑞士、法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等国家采用此制度。
161、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要素中的法律规则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C.“本法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D.“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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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一般认为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定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
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动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者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A项中并没有给出人们相应的行为模式,只是对于事实的一种确认,不是法律规则,故A项错误。B、C项中只是法律中的技术性规定,也不涉及人们的行为模式及法律后果,故B、C项错误。D项中给出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并且有相应的违法后果的规定,是法律规则的完整构成,故D项正确。
162、多项选择题 有几个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控告人的控告,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理由及时通知控告人
B.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C.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自己直接立案后交公安机关侦查
D.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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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本题ABD项正确。因为立案应当按照管辖范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不能自己直接立案,故本题C项不正确。
163、多项选择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MARY是甲国派驻乙国的文化参赞,JACK是甲国派驻乙国的三等秘书,PETER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随员,JOHNSON是MARY的丈夫,与MARY同住并担任使馆的司机。下列关于乙国法院的做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MARY以使馆的名义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被债权人起诉,乙国法院裁定有权管辖
B、JOHNSON以乙国公民汤姆欠款为由向乙国法院起诉,汤姆反诉JOHNSON向其出售的电视机有质量瑕疵,后JOHNSON撤诉,乙国法院裁定JOHNSON应接受管辖
C、PETER是乙国某一刑事案件的唯一目击证人,但该案件的被告人百般抵赖,为伸张正义PETER决定出庭作证,乙国法院将其带到法庭作证
D、JACK在驾车旅游时发生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三死八伤。乙国法院裁定无权管辖。随后乙国向甲国请求甲国放弃JACK的豁免,但甲国没有答复,乙国法院以此推定甲国同意放弃管辖豁免,而对JACK提出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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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外交人员的豁免主要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受侵犯、绝对的刑事管辖豁免和原则上的民事行政管辖豁免、免税和免验以及免除作证义务等。这些豁免,尤其是管辖豁免,须由派遣国通过明示方式放弃,外交人员自己不能放弃。故CD错,应选。
外交人员的民事行政豁免有一定例外,包括:第一,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关于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故A错,应选。第二,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参与继承所涉事项的诉讼;第三,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第四,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反诉。故B正确。
外交人员的范围:大使、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和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本案中Johnson是家属,但也享有相同的豁免。
164、单项选择题 中国武汉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美国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美国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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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我国《海商法》第l4章就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以下规定:
(1)关于船舶所有权,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故B项当选。
(2)关于船舶抵押权,根据第271条的规定,船舶抵押权也适用船旗国法律,但该条同时规定,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3)关于船舶优先权,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65、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C.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
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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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
法律解释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
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故B项错误。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故C项错误。
法律推理不可避免地受到人的价值观的影响,故D项错误
166、不定项选择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表述不成立的有?
A.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B.法律责任竞合只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
C.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依赖国家权力的行使
D.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是不可以相互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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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7、单项选择题 法不同于同一上层建筑中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的特征是()。
A.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B.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D.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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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这是法不同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国家、政党)的基本特征。
168、不定项选择 关于上诉不加刑的正确理解是下列哪些选项?()
A.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案件
B.可在不改变执行刑期前提下,提高单个刑罚的刑期
C.被告人上诉权受到检察院抗诉权制约
D.被告人的刑罚不可以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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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理解。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90条和《刑诉解释》第258条的规定。
169、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我国《宪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一规则属于禁止性规则
B.2007年1月31日《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本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这一规范属于命令性规则
C.2007年2月2日《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这一规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D.2007年1月30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一规范属于强行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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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规定人们“可为”模式的规则一般都是授权性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有关人员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义务。分为:(1)命令性规则,即应当做或必须做某种行为的义务;(2)禁止性规则,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明显A项属于禁止性规则,该项表述正确,不选。B选项是禁止性规则而不是命令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并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因此C选项是准用性规则而不是委任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同,又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因此D选项不选。
170、不定项选择 关于行政区划划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重庆市的建置以及与四川省的界限划分由全国人大决定
B.北京市宣武区的撤销由北京市政府决定
C.石家庄市的更名由国务院决定
D.北京市朝阳区界限的部分变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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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故A项的前半句正确,但省一级的行政界限变更,由国务院决定,故A项的后半句错误。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
北京市宣武区属于市辖区,其撤销应由国务院决定,故B错误。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北京市朝阳区属于市辖区,其行政界线的部分变更应由北京市决定,故D项错误。
171、多项选择题 下列规则属于权义复合性规则的是()
A.授予国家机关职权
B.授予公民教育权
C.授予公民监护权
D.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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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法律规则按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法律授予人们一定的权利,使其享有一定的行为自由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则。如果某一规则既授予权力同时又设定义务,则是权义复合性规则。对照宪法有关条文,A、B、C三项均是权义复合性规则,而D的规定则是义务性规则。
172、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B.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西方的宗教对于其法治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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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与宗教的关系
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通常是分离的,但政教合一的国家除外。
173、多项选择题
某市工商局长王某被市公安局以涉嫌杀害该市市长予以拘留。3日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个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上诉,二审改判无罪。请回答问题。
本案中,王某如果申请国家赔偿,则赔偿义务机关为()。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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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5条、19条。
174、单项选择题 根据《条约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谈判代表一般须持有被授权进行谈判的“全权证书”,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正副部长等则无须出示“全权证书”
B.条约约文的起草必须由双方共同提出约文草案
C.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保留须经接受保留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同意才可撤回
D.联合国不把登记作为条约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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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不登记不得在联合国任何机构援引,但条约仍然有效。
175、不定项选择 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A.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某厂生产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
C.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D.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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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6、多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它包括下列选项的哪几项内容?
A.公民都有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
B.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
C.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广播电视等
D.公民不应因某种言论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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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言论自由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项基本内容,一般说来,其范围包括:
第一,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都有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因而其享有的主体十分广泛;
第二,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
第三,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又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
第四,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承受不利后果,因而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言论自由存在着法定界限,受《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因而公民的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D项只针对人大代表才适用。故本题答案为ABC。
177、单项选择题 唐代的“六赃罪”不是仅限于特定身份而规定的是()。
A.坐赃
B.受所监临
C.受财不枉法
D.受财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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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受财枉法(接受当事人的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受财不枉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窃盗。
178、多项选择题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水果,货到目的港后发现水果大部分腐烂,B公司聘请专业检验机构对腐烂原因进行检查。根据海牙规则,货损原因是因为下列何种原因所导致,承运人可以免责()
A.货舱湿度未达到运输合同要求标准
B.船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
C.船在进入乙国目的港口前接受海关的消毒熏蒸导致货舱温度过高
D.货物在装船前包装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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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具有管货义务,故A项应属于未尽到管货义务,不免责。
179、多项选择题 对法官在审判独立方面的道德要求有()
A.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C.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处理意见
D.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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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0、不定项选择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一)些规定:()
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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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点为工资和休息时间的规定。A项错误,应当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是《劳动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
B项错误,因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依据是《劳动法》第50条的观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D项错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依据是《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81、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与道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法行为一般来说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B.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C.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D.法律和道德同属于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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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2、单项选择题 关于“八议”制度,下列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八议制度是一种法律上公开保护贵族、官僚的等级特权,使他们在违法犯罪时得以减轻或免除其刑罚的制度
B.八议首次入律是隋朝的《开皇律》
C.八议制度来源于《论语》中规定的“八辟”之法
D.八议中的议宾是指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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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3、问答题
严乙,男,25岁,与其妻吴某常常虐待严乙的父亲严甲。严甲不堪忍受,于2005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严乙采取了取保候审,告知严甲应提起自诉保护自己的权利。严甲于2月18日对严乙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严甲提出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不满足自诉条件,于是裁定驳回自诉。严甲不服,在诉讼代理人的帮助下,再次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于2005年5月指派审判员于某独任审理此案。区人民法院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严乙进行了讯问。由于严乙供认不讳,法院便未让严乙做最后陈述。在庭审结束前,自诉人严甲和严乙自行和解,达成协议,5月15日,由法院根据协议制作了调解书交双方当事人签收。被告人严乙得以解除取保候审后与严甲相安无事一段时间后,老父严甲因参加社区老年大学的活动与严乙、吴某夫妻发生争执,经邻居相劝未能平息,一怒之下,就以前严乙、吴某夫妻虐待之事再行告诉到法庭。
问题:
1.公安机关对严甲请求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中人民法院以严甲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为由而驳回其起诉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严甲在法院受理案件前是否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为什么?
4.本案是否可以由审判员于某独任审判,请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审理程序上有何不当,为什么?
6.对严甲的再次起诉法院应做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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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1)公安机关不应对严乙采取取保候审。因为此案是自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1)公安机关不应对严乙采取取保候审。因为此案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应介入,不可采取强制措施。(2)其告知严甲向法院提起自诉是正确的,虐待罪属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应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
2.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严甲起诉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只要严甲所诉犯罪的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法院就应该受理;不应要求证据确实、充分。
3.严甲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4.本案可以由审判员于某独任审判。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人民法院不可取消被告人严乙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尽管适用了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的环节不可简化。
6.人民法院应该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对严乙的告诉,由于严甲已经签收了法院的调解书,对同一事实的再行告诉法院不再受理。对吴某,由于严甲在第一次告诉时明知其为共同侵害人而没有告诉,视为其放弃告诉权利,在判决宣告后无权另行告诉。
184、不定项选择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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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的法律适用及其解决方式
按照一般法理,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具有一定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一条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次之,即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等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立法法》第79条第1款规定,当某一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审查该法规的效力,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一般来说,有如下途径可以提出对法规的审查:
(1)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即根据《立法法》第90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
(2)除法定有权机关以外的个人和组织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即按照《立法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BCD。
185、单项选择题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根据《刑事再审规定》应当()。
A.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1个月以内审结
B.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1个半月以内审结
C.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2个月以内审结
D.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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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审理期限。根据《刑事再审规定》第2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自接到阅卷通知后的第2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期限,不计入再审审理期限。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186、不定项选择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王某、刘某与超市的纠纷可以用下列哪些途径解决()
A.与超市协商和解
B.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C.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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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通过五个途径解决,除上述四个外,还包括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的仲裁。
187、单项选择题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
B.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
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当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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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这里的诉讼终结绝对不是指整个案件的最后终结,所以BCD都是不对的。
188、单项选择题 各国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被国际法认为是普遍管辖对象的特定的国际罪行或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那么在下列行为中,不可以行使公海上普遍管辖权的行为是()
A.某国军舰被叛变的军官控制在公海和别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地方对海上行驶的其他船舶以及船舶上的任何财物实施暴力掠夺的行为
B.某国公民买下一艘船舶,驶至该国领海以外的公海区域在船舶上设立赌局,聚众赌博的行为
C.某国船舶未经允许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其他公众可以收看或收听的无线电信息,并使得其他国家的正常的无线电讯号受到干扰的行为
D.某国公民利用船舶在海上非法贩运奴隶和毒品、麻醉品、精神调理物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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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各国对于下列罪行或非法行为享有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
(1)海盗行为。包括私人船舶和飞机,被控制的民用船舶、飞机和军舰、政府船舶和飞机,只要其为私人目的,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船舶飞机上的人和财物从事任何的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均视为海盗行为。
(2)非法广播行为。任何船舶或设施违反无线电有关的国际章程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信息,干扰任何国家正常的无线电讯号的行为均为非法广播行为。
(3)贩运奴隶和贩运毒品的行为。对于在公海上贩运奴隶和麻醉品、精神调理物质的行为,各国均享有普遍管辖权。故A、C、D都是各国可以行行使普遍管辖权的行为,只有B项是本题答案。
189、单项选择题 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的下列表述,错误的为哪项?()
A.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B.特别行政区与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地位相同
C.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级行政区域
D.是特殊的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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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190、单项选择题 根据《车船税法》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征车船税的是()
A.军队专用车
B.警察专用车
C.城市内的公交车
D.养殖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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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免征车船税的情形,根据《车船税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三)警用车船;(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可知,本题A项符合该条第2项规定,B项符合第3项规定,D项属于第l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5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据此可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公交车定期减征或免征车船税,故C项符合题意,当选。
191、单项选择题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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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国籍的丧失。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中国国籍的丧失分三种情况:(1)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2)经批准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①外国人的近亲属;②定居在外国的;③有其他正当理由的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3)不得申请退籍的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因此,戴某作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不能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其还是中国人。故D项正确。
192、多项选择题 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张律师在与其委托人刘某研究案件时,刘某向张律师提出了一项违法要求,对此,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有:()
A.鉴于张律师与刘某已经建立委托关系,张律师不能拒绝代理
B.鉴于张律师已经不能继续代理,张律师应当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刘某
C.张律师可以说服刘某放弃违法要求。如果刘某放弃了违法要求,张律师可以继续进行代理
D.张律师有权拒绝代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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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要注意的是,立法上的表述是“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律师在这个问题上有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
19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必经程序
B.任何争端方对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
C.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应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审理
D.对被认为有错误的专家组的裁决,上诉机构可以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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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按照WT0争端解决机制,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有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上诉复审和执行。其中,磋商是必经程序。故A项正确。
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者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是没有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新审理的权力。故C项和D项错误。
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亲自审理案件,只是通过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的争端解决报告进行处理,故此上诉机构的裁决不可再行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故B项 错误。
194、多项选择题 为了整顿假货充斥的市场秩序,浙江省温州市(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的通知》。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该通知
B.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该通知
C.浙江省人民政府有权撤销该通知
D.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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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要完整掌握此知识点,必须理解和掌握《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它规定了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7)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温州作为浙江省的地级市,其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仅有权撤销;浙江省人民政府可以改变或撤销。故C、D项正确。
要掌握该条文,可提供一小技巧供广大读者借鉴。区分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关系还是监督关系,看其对应的监督手段,领导关系对应的手段是改变或撤销,即不仅可以“撤销”,还可以“改变”;而监督关系对应的监督手段是撤销(仅能“撤销”,不能“改变”)。
195、单项选择题 国际保理业务集现代信息技术和国际金融业务于一身,已经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中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下列关于其特点错误的是()。
A.由保理公司负责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B.由保理公司负责出口商的资信调查
C.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获得资金融通
D.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规避了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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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或承购应收账款。它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用托收的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等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从出口商那里买了所有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资信调查、风险担保、催收追债、财务管理和融通资金等综合服务,其特点包括了ACD三项,但B项错误。
196、多项选择题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张某被羁押8个月多,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请求,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为()。
A.南区公安分局
B.南区人民检察院
C.南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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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3款。
197、单项选择题 根据Incoterms@2010,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FAS术语属于实际交货
B.在实际交货中,货物连同单据和风险一并转移给买方
C.DES属于象征性交货
D.在象征性交货中,若卖方啦提交了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受损,买方也不能拒绝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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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在象征性交货中,货物与单据是分离的,卖方提交了单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得到付款,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受损,买方电不能拒绝付款赎单。因此选项C说法错误,ABD项说法正确。
198、单项选择题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国男子结婚并定居在该外国,该女子在中国探亲时生下一子。假设根据该外国国籍法规定,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具有该外国国籍,那么根据中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其原始国籍的状况,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A.这个孩子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和该外国国籍
B.这个孩子只拥有该外国国籍
C.这个孩子只拥有中国国籍
D.这个孩子无国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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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故B项正确
199、多项选择题 一涉及甲国籍船舶物权的纠纷现在中国法院审理,假设甲国认为船舶属于不动产,中国认为船舶属于动产。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船舶定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法院应将船舶定性为不动产,因为这是甲国籍的船舶
B.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船舶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C.应依中国法律对船舶进行定性
D.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对船舶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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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中明确提示该案件是在我国法院审理,故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定性。因此只有C项正确.而其他ABD选项均错误。
200、单项选择题 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遵守以下哪一项规定?()
A.不得持有股票
B.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持有该种股票
C.不得买卖股票
D.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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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39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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