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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下列哪些机关或人员实施监察?()
A.公民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公务员
D.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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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见《行政监察法》第6条。
2、多项选择题 一营业地在广州的中国甲公司与营业地在纽约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购买超级计算机的合同,由乙公司将计算机卖给甲公司。后来甲公司由于计算机性能问题,在广州起诉乙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适用的法律上应该依据下列哪项原则()
A.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其选择的法律
B.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美国法律
C.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国际惯例
D.如双方未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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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合同法律适用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
3、单项选择题 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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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政法干警要求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核心价值观来要求,故A项说法正确。
B项中,党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注重维护司法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故不能以党的组织代替司法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故B项说法错误。
C项中,党对司法机关有监督作用,并且要求司法机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要准确把握党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的定位,党是积极倡导者、主要推动者和坚定维护者。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4、单项选择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Incoterms@2010)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喷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元付款的义务?
A.开证银行无付款义务
B.开证银行有付款义务
C.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后,开证行必须付款
D.开证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必须保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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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银行审单付款的原则是: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本案中,单证不符,银行没有付款义务,应及时通知交单人或者寄单行。虽然后来受益人补交了单据,但由于已过有效期,因此银行有权拒收,所以此时银行无付款义务,A项当选。
5、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终止审理
B.延期审理
C.结案
D.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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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审结的,应当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6、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政机关
B.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包括中央政府部门
C.《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限定在商品流通领域
D.《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主要采用行政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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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反垄断法》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闻的自由流通。”所以AC项正确,B项错误。
第51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
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原则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的规制主要是行政责任,所以D是正确的。
7、单项选择题 1980年,甲乙丙丁四国订立多边关税公约,约定相互给予对方的出口到本国某类商品的关税以优惠待遇。该多边公约同时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国际法院管辖。2008年年底,甲乙两国交恶,乙国单方面宣布对甲国出口到乙国的某类商品实施20倍于条约规定的关税。甲乙两国就此问题产生争端。乙国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责甲国的行为违背国际义务,要求其承担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院受理了此争端。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关于国际法院对本案争端的解决,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无权就此争端向国际法院起诉,因为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以当事双方的书面同意文件为依据
B.若国际法院中有一个具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对于本案的审理,甲国有权申请该法官回避
C.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
D.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开庭宣读,若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安理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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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而设立的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构成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须满足如下条件:
(1)对人管辖——即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诉讼与事方。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有3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①联合国的会员国;
②非联合}目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3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2)对事管辖——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
①自愿管辖,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如甲乙两国因领土划界问题发生争端,甲乙两国共同缔结了一项条约约定将该项争端提交图际法院解决,此即自愿管辖情形。
②协定管辖,条约或协定中约定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如甲乙两国签订专属经济区条约,该条约中规定,因该条约解释、履行发生的争端交国际法院裁判解决。后两国将因该条约履行发生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裁判,此即协定管辖情形。
③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发表声明就相应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具有强制性。“任择”指的是,是否发表声明由国家决定,“强制”指的是一旦符合条件,国际法院即有管辖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案中国际法院有协定管辖权,因为当事方订立的多边条约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解决,选项A错误;对涉及法官本国的案件,该法官有参加审理的权利,不适用回避制度,选项8错误;国际法院的判决书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该判决是终局性的,选项C正确,D错误。
8、多项选择题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B.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C.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D.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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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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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四个: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
据此可排除选项A与D。A项本质的同源性指的是阶级本质的本源相同,很显然,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治理念决定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不同的,因此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源不同。
D项实践基础的相同性指的是法治理念建立在相同的历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很显然,西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无法被中国所复制,后者有自己独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四个基本特征中,鲜明的政治性指法治的实现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上,并确认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
系统的科学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揭示了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即在马列主义指导下,解决了从国情出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问题,它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五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充分的开放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广泛吸收、兼容并蓄和与时俱进的特征,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题干表达的意思看,它说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渊源中,既有来自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思想,也有来自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优秀思想资源,这正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开放性特征。而题干没有提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人民利益及人民政体问的关系。本题答案为C。
10、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某甲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乙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丙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丙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丁,丁持票向金融机构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丁即依法要求丙出具有关拒绝证明之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
丁在取得拒绝证明之后,其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应适用哪国准据法?()
A.英国法
B.美国法
C.法国法
D.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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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票据法》第100条。
11、单项选择题 关于宪法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国实行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
B.我国1954年宪法和l982年宪法都有国家主席的设置
C.新中国四部宪法都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D.1993年宪法修正案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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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C项的错误在于: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1975年宪法没有规定宪法的实施监督机关,l978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其他三个选项说法均正确。
12、不定项选择 刑法所称“战时”是指()。
A.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
B.部队受领作战任务
C.部队执行戒严任务
D.遭敌突然袭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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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45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13、不定项选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关于企业税收优惠方式的规定的说法有哪(些)项?
A.对于2008年1月1日后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不再享有超国民的税收优惠待遇
B.荣德汽车公司长期 从事节能发动机的制造和营销业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该公司的全部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少征企业所得税
C.零花味精公司准备投资购置一批污染物处理设备,其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税额抵免
D.四通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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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以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根据此条,选项B中荣德汽车公司所从事的项目是符合节能项目的要求的,对该部分所得可以依法享有免税或者减税的优惠,但是对于该公司的其他所得并不享有相关的优惠,所以选项B把优惠的范围扩大到了该公司的全部所得,明显是不正确的。因此B项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14、多项选择题 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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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单项选择题 英国人TOM与我国人张三在日本签订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我国,付款地也在我国,支付方式为汇票支付,TOM在日本填写好汇票交付给张三,后TOM和张三就合同内容和汇票事宜发生纠纷,且张三不慎将汇票丢失,TOM在我国法院起诉,并申请票据保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合同纠纷,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
B.关于合同纠纷,应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张三经常居所地法,即我国法
C.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应适用出票地法,即日本法
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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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的受诉法院为我国,因此应当适用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来确定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本题中,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纠纷的准据法,因此应当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 法律。结合本题,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付款地均为我国,因此本题中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为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个补充的法律适用方法,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法。
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关于涉外票据丢失,《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16、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项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程序?()
A.斡旋、调解与调停程序
B.专家小组程序
C.上诉审查程序
D.补偿与减让的中止以及交叉报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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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世界贸易组织解决国际争端的机制有协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上诉复审、补偿和交叉报复等方式,其中专家小组是核心程序。专家小组通常由3至5名在国际贸易领域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政府与非政府人员组成。
其职责是按照专家小组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时限对将要处理的申诉案件的事实、法律(协定)的适用及一致性作出客观的评估,并向DSB(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调查结果报告及有关圆满解决争端的建议,从报告提交DSB起60天内,由DSB会议通过此报告。如争端一方提出上诉,则报告不予通过。
17、多项选择题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A.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
B.全国人大1/10以上的代表
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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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18、单项选择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委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B.某村民户籍在甲村,但在乙村居住半年,其可以参加甲村的村委会选举,但不得参加乙村的村委会选举
C.选举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D.本村1/5以上村民或者l/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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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故A错误。所谓村民是指: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l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故某村民户籍在甲村,符合第2个条件,可以参加甲村的村委会选举,但对于乙村来说,其在乙村只居住半年,不符合第3个条件,不得参加乙村的村委会选举,故B正确。
选举村委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故C错误。罢免村委会成员。由本村l/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故D错误。
19、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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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甲乙两国私自达成的新约与旧约有冲突,意味着新约变更了旧约中确定的三国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了为第三国(丙国)创设权利或义务的行为。
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未经第三国同意,对第三国既不创设义务,亦不创设权利。所以在未经丙国同意前,新约中与旧约冲突的部分内容不得对丙国生效,丙国与甲乙仍适用旧约,换个说法也即旧约尚未失效、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由此可知C为错误的。
20、不定项选择 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期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反击,并将姐姐打死。后妹妹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妹妹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应该“德法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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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1、单项选择题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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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要求。A选项中高法官的做法正确,法院给予嘉奖正确。B选项中黄法官的司法建议,作用显著,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正确。
《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12)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13)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还没有到撤职的程度,故C项做法错误。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59条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但是,孙法官带自己同学参加法院聚会,导致其同学向聚会时认识的法官行贿,却不是孙法官介绍的受贿,因此,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是正确的。本题只有C项符合题意,应选。
22、单项选择题 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 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B.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古代罗马法时代
C.近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没有受到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
D.《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按照《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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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展,经过罗马法的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所以A正确。
B项中,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法国,民商分立的真正标志是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和法国商法典的先后颁布施行,法人制度则发源于德国。C项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明显受到了充满自然法精神的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D项中,《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的观点,是按照《学说汇纂》而不是《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来制定的。
23、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是消费者协会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
A.为了帮助消费者基金会的建立,协会决定对捐款的企业可以以协会名义推荐其商品
B.参加物价局举行的提高自来水费的听证会并表示支持
C.将消费者王某受劣质商品伤害的事反映给大众媒介,使劣质商品的销售者商场声誉大受影响
D.因为调解消费者李某与销售者的纠纷未成功就支持李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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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共有七项职能,包括调解纠纷,支持消费者起诉,参与有关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媒体予以揭露、批评等。所以B、C、D均正确。
第33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消费者组织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A项行为违反了该条规定,是不合法的。
24、单项选择题 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买卖合同,选择的贸易术语为FOB。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
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
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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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属于卖方的品质担保责任问题,对卖方违反义务的行为,买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25、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死刑来源:91exam .org执行程序的表达哪些是正确的?()
A.执行死刑应该公布,但不能示众
B.为了扩大 的效果,可以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后执行
C.刑场不应该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
D.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更有利于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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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 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因此,选项AC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另外,在死刑执行时还有一个保护罪犯人格与个人尊严的问题。不能因为是死刑犯而有任何歧视或 91eXAm.org贬低其人格的行为,游街和示众都是不合法的。
26、多项选择题 甲国与乙国拟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先后向对方国家派遣大使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已知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则下列做法符合该公约的有?
A、两国互派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对方国家,并征求对方同意
B、如甲国认为乙国派往本国的使馆二等秘书汤姆有不轨行为,可以宣布汤姆为不受欢迎的人,但出于国际礼让需先向乙国通报
C、如乙国宣布甲国拟派往本国的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则乙国可以不给该外交官签证或拒绝其入境
D、甲国派往乙国的大使杜克在进入乙国并将国书副本递交乙国外交部时,杜克即正式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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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外交人员的派遣和职务行使期限包括:(1)外交文员的派遣中馆长和武官的派遣必须先征求接受国的同意,谈判时美国尤其对武官有要求,怕刺探其军事秘密。
(2)对馆长及外交人员,可以随时不加解释的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而其他人员则可以宣布其为“不能接受”,无须说明任何理由,也无须通报。如在进入被派遣国之前,可拒绝签证或拒绝其入境。如已经入境,则派遣国应酌情召回,否则接受国可不承认其为外交人员,甚至责令其限期离境。
(3)馆长何时开始执行职务,由各国国内法规定,但一般是在到达接受国后,先把国书副本交给外交部,约定正式递交的日期。从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国书时开始。
27、不定项选择 某省根据精简、效能和统一原则,准备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做出该决定
B.该省人民政府可以自主决定
C.该省人民政府经过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做出该决定
D.该省人民政府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做出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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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参见《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只有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28、不定项选择 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在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清政府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的本息,对于此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否继承?()
A.不予继承,因为是恶意债务,恶债不予继承
B.不予继承,因为是清政府的债务,而不是新中国政府的债务
C.应当继承,因为清政府是前政府
D.不予继承,因为对前政府的债务一律不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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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本题考点为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根据罗马法上的“债务同财产一并转移”的原则,继承国既然继承了被继承国的财产,就应继承其债务。但在现代国际实践中贯彻“恶债不予继承”原则。
所谓“恶债”是指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负之债,题中的债务即为恶债,对于此类债务,原则上不予继承。故A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是对国家继承的考查,有别于国内法中的私人继承。国际法上的继承的主体、所包含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特点。此外,还需要把握其独特的原则。
29、单项选择题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房地产的抵押,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A.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取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
C.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
D.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建成的房屋抵押权实现时,应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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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0、多项选择题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宗旨主要包括?
A.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B.制止国家恐怖主义
C.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
D.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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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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