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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一)
2013-06-23 18:45:0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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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

    安排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00:00至6月28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 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

2. 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00:00至30日18:00,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 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2. 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院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本科院校→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④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⑤第一批本科院校→⑥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⑦第二批本科院校→⑧第三批本科院校→⑨高职(专科)院校。

(三)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2. 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 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须于6月25日00:00—18:00在网上填报志愿,其志愿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 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 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报考: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可不填专业代码)。

3. 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六)定向生

1. 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生源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今年我省第二批本科部分师范院校和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和贵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1日前务必将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

(2)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所有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学籍等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

    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贵州大学招收的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为体现国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政策的精神,切实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若贫困地区中的县(市、区、特区)没有考生被本科专项计划录取的,可在报考贵州大学农林类专项计划的该县(市、区、特区)的生源中,再降3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1-2名考生。

3.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5. 凡填报贵州大学定向志愿并被录取的考生,录取后要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6. 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将招收免费医学生和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凡拟填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免费医学和政府订单培养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4日至6月26日分别到铜仁市卫生局、农委、水务局、畜牧局或万山区卫生局签订协议书。铜仁市教育局应于7月15日前将签约名单分类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七)相关政策说明

1. 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 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四)填报外语院校及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办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于6月15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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