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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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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知识点总结《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强化练习(2017年最新版)(九)
2017-08-09 23:11:0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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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鲁迅眼中的怪人
余世存
⑴苏曼殊是清末民初的活跃人物。他是作家、翻译家、诗人、革命家、和尚、艺术家……他身世不幸,谋生能力极弱,却跻身于时代的弄潮儿之列,跟革命者们交往,自己也算是追求变革的仁人志士。他敢于玩命,孙中山称其“率真”;但跟那些玩命而修成正果的人物相比,在苏曼殊身上,难以看到人生的健全成绩,他是长不大的孩子,对人对事不免任性。他在世上只活了34年,他的天才跟他的短命形成了最经典的反差。
⑵1905年,苏曼殊受聘于南京陆军小学。第二年,他回到长沙,住进庙里,同时在明德学堂讲课,学生中有后来出名的陈果夫。苏曼殊这个21岁的年轻人,行踪不定,浅尝辄止。仅3个月,他又赶往安徽,到南京、上海,随后与陈独秀一起东渡日本,然后又很快回国。1907年元旦后,他到日本跟章太炎同住,折腾几个月后回上海,11月又回日本。鲁迅曾感慨道:“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古怪的人,一有了钱就喝酒用光,没有了钱就到寺里老老实实过活。”
⑶苏曼殊似乎没有定性,任意西东,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他的生活就是写作、画画、访友……他翻译了《梵文典》、《拜伦诗选》等作品,还用英语写成《潮音自序》。其中《拜伦诗选》的翻译堪称一绝。
⑷苏曼殊言行怪诞。有论者说:“他时而楚楚长衫,设坛讲学,以人师的身份化育学子;他时而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以诗人才子的仪态现身诗坛歌榭;他时而激昂慷慨,奋勇振臂,以天下为己任,欲誓死一搏;他时而袈裟披身,青灯黄卷,万念俱灭,潜心向佛。”
⑸他的怪诞其实是种孩子气。他贪吃,对美食不加节制,据说曾把自己的金牙敲下来换糖吃,有“糖僧”之称。他的饮食习惯极为任性。有一次,著名诗人、革命者,也是苏曼殊好友的陈去病买回一包栗子,和苏曼殊一起吃。吃完后,陈去病休息了,苏曼殊又买了一包回来。陈去病劝他少吃,他根本不当一回事,结果,肚子胀得不行,一直呻吟到第二天天亮。还有一次,诗人柳亚子送他20个芋头饼,他一顿吃下去,肚子痛得不能起身。有人和他打赌,一次吃下60个肉包子,他欣然应诺,一口气吃了50个,友人劝他不能再吃了,他非坚持吃完不可,还跟劝他的朋友吵了起来。
⑹对苏曼殊,人们一般会评之为性情中人。但性情中人也知物理、人情,懂得家国的责任并知道如何落实。苏曼殊虽然多少也通晓这些道理,却无力自控。他是一个大“情种”,换句话说,他是一个任情使性的大孩子。
⑺这个“情种”种情于朋友之间,使朋友们觉得他有时可爱,有时不可理喻。1905年春,苏曼殊的朋友赵伯先向他求画。苏曼殊当时急着东渡日本,未能兑现承诺。1911年,广州爆发了黄花岗起义,牺牲者甚多。赵伯先是革命党人,为起义失败而忧愤成疾,不久便呕血而死。苏曼殊得知噩耗,含悲作了一幅《荒城饮马图》,焚于故友墓前,以示悼念。
⑻有一年冬天,陈去病到上海,只带了一床薄被,苏曼殊当时没有被子,就把陈去病的薄被强要了去。类似的例子极多,如他偷朋友章士钊的钱,据说是因为没有路费,然后留信告别,只身去了香港。
⑼这个“情种”种情于革命,就是冲动、大言、自我纠结。他曾醉心于无政府主义,赞同暗杀。1903年,他一度打算刺杀保皇党首领康有为,因恨后者保皇,何况作为同乡的康有为假冒另一同乡孙中山之名向华侨募捐,这在苏曼殊看来,就是该死。后经友人相劝,他才恨恨作罢。
⑽到袁世凯称帝时,苏曼殊发表《讨袁宣言》,以一个和尚的名义教训袁,“今直告尔:甘为元凶,不恤兵连祸结,涂炭生灵,即衲等虽以言善习静为怀,亦将起而褫尔之魄!尔谛听之。”
⑾这个“情种”种情于世间,则是不事恒产,不留恋一时一地,这种奔波也是痛苦的宣泄。他和陈独秀合译《悲惨世界》,未译完即要出走,并送陈独秀诗:“契阔死生君莫问,行云流水一孤僧。无端狂笑无端哭,纵有欢畅已似冰。”
(节选自《环球人物》)
小题1:下列各项对原文所做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苏曼殊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对人对事不免任性,因此孙中山称其“率真”。
B.苏曼殊是清末民初的人物,他有着多重身份,例如作家、翻译家、诗人、革命家、和尚等。
C.在袁世凯称帝时,苏曼殊以一个爱国热血青年的名义发表《讨袁宣言》来教训袁世凯,言语中充满了愤激之情。
D.苏曼殊是性情中人,他知物理、人情,懂得家国的责任并知道如何落实,但他面对社会现实时,却无力自控。

E.苏曼殊的言行极为怪诞,他一会儿身着西装在教室上课,一会儿就会奋臂高呼以天下为己任,而一会儿,他又可能身披袈裟潜心向佛。
小题2:苏曼殊为什么被称为一个大“情种”,他的这一性格表现在哪里?(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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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鲁迅先生为什么称苏曼殊为“怪人”呢?(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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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对于苏曼殊的怪诞,有人认为是“荒谬”,有人却认为那是一种“率真”,你对此有何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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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罗永浩:彪悍地叩开新东方的大门
任泽平
  网络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完全没有听过或传过老罗语录。正是这些竞相疯传的语录,让大家认识了前新东方传奇的英语教师罗永浩。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思想激进,言谈幽默。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上学时的最高学历是高二。但这并不妨碍他今日的成功,他那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更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众多青年人的座右铭。老罗的彪悍往事,不少年轻人几乎都能倒背如流。时至今日让老罗最不能忘却的是他入职新东方之前的一段经历,正是这段经历给他现在的生活开启了理想之门。
  入职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之前,28岁的罗永浩已有了差不多十年的“江湖”经验。除了在家读了三年书,其余时间他似一个游走江湖的流浪汉把社会上所有的职业都干了一遍。逢着年节回家,兄弟姐妹都给父母拿出自己买的礼品,唯独他自己两手空空。尽管父母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宽容,可亲友们私下里看自己的异样的眼神让他有种难言的痛苦。20多岁的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事情的转机是他后来认识了几个天津外院的学生。罗永浩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让他们认为这个人更适合去新东方给学生们讲课。由于担心自己的学历太低,他试着给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写了封信,在信中他坦陈了自己想来面试但学历太低的顾虑。俞敏洪丝毫不以为意,回复说:欢迎前来面试。得到这一消息,罗永浩霎时激动起来。罗永浩自己清楚,人生到了关键时刻,唯有拼搏,才能给未来杀出一条血路,通向光明……
  2000年6月的京郊鹫峰山,罗永浩在此度过了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美好时刻”。当时的学习条件极为艰苦,四五百人的教室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外面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教室内往往达到40多度,许多人都难禁溽暑昏倒在地。罗永浩虽然没有昏倒过,但却因为压力大,心里焦虑流出了鼻血,以至于上课时不得不用卫生纸塞住自己的鼻孔。
  那是阴雨天刚刚放晴,蓝天白云难得出现的出游天气,他兴高采烈地给市中心的朋友打了电话正准备出去,那时他随手抽了一本书,翻了不到三页就看到一句不啻于醍醐灌顶的格言: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他在后来的演讲中是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反应的:“我仿佛被雷劈到一样,嚎啕大哭,跪在地上用头撞墙,然后满地打滚,就觉得冥冥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一位作家在几十年前写的一句话就专门给我看的。”枯燥乏味的自修生活,他几乎每隔两天就想要放弃一次,好在每次都有那么多励志类书籍--被他称为精神鸦片的东西给他鼓劲。当一百多斤的励志书籍被他全部看完时,他在这里已经整整过了5个月。罗永浩信心十足地去见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
  罗永浩第一次站在好几百人面前试讲却失败了。尽管此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可是一走上讲台,他浑身便不由自主地冒起冷汗,舌头僵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这次讲完没多久,新东方又给他安排了第二次试讲,他第二次试讲的情况甚至还不如第一次。俞敏洪认为他不可能讲好课了,建议他不要再无意义地讲下去。闻听此言,罗永浩受到很大打击,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讲不好了,就问能否再讲一次。
  “第三次试讲?可以。不过,你到春节后吧。”俞敏洪如是回复他。
  罗永浩这年独自过了一个凄凉的春节。春节过后的三月份,罗永浩迎来了他在新东方的第三次试讲。当他气定神闲地走上讲台,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轻松流畅地完成了试讲内容后,台下的打分迅速出来,罗永浩高分被新东方录取。在将近而立之年,浪荡江湖多年的罗永浩终于迎来了人生的春天。(选自《当代青年》,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罗永浩的事迹告诉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勇于拼搏,就完全能够成功。
B.“彪悍的人生”是指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惧任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并最终走向成功的人生态度。
C.罗永浩的成功告诉我们,在一个人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学历并非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自己的拼搏与努力。
D.在对罗永浩走向成功过程的叙述中,作者仅采用了正面描写的手法对其进行了形象地刻画,生动、感人。
E.入职新东方之前,罗永浩已有了十多年的“江湖”经验,没有这十多年的锻炼,他就不可能走上新东方的课堂。
2.请结合全文,概括出罗永浩从一名只有高二学历的流浪汉成为新东方传奇英语教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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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结合文章和生活实际,谈一谈你对“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这句话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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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小题1: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4分)
小题3:结合文意,简要分析画线部分的表达效果。(4分)
小题4: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4、阅读题  人为什么会迷路?
对于大多数动物来说,确定方向寻找路径并不是什么难事,以金黄地鼠为例,即使把它的双眼蒙上,并七拐八转地带到一个远离巢穴的地方,它还是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并且以直线路径“飞奔”回家。鹅、蟾蜍以及蜘蛛也都表现出类似的本领。
然而,人类的寻路本领远不及这些动物。在一项测试中,研究人员让被试者蒙上眼睛,从起点走到终点,再返回起点。但是,没有一个被试者的表现令人满意,他们不是走过了,就是没走到。看来,现代人的导向能力天生就很差。
研究人员发现,当人在回想回家的路时,人脑海马区的某种神经元放电剧烈。这说明,人脑具有专管导向能力的神经元,而且,这些神经元的位置与在大鼠、猴子和金鱼大脑海马区中发现的类似。既然如此,为何人们还会迷路呢?
研究人员测试被试者在虚拟迷宫中的导向能力。迷宫中布满了“捷径”,似乎通过这些“捷径”可以很快到达目的地,稍微掌握点几何知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些“捷径”其实是“陷阱”,根本无法到达目的地,但是,被试者却义无反顾地掉进“陷阱”。这项测试表明,人在判断方向时,几乎不考虑几何学知识,而是通过路牌指引回家的路。即使依靠建筑,我们也只是参照建筑告诉我们该左转还是右转,全然不理会这些建筑的空间分布。
早期人应该也是通过几何学知识定义周围世界、判断方向所及,但是,随着人脑的逐步开发,脑袋里储存的经验越来越多,推理能力越来越强。慢慢地,人类逐步丧失了这种精确的导向能力,而是通过推理和经验,通过建筑和路牌,寻找回家的路。
早期人大都以游牧生活为主,居无定所。居住地相对空旷,周围世界几乎一成不变,要不就是沙漠,要不就是雪原,根本没有路,又何来的建筑?后来,世界被划分国家、城市、地区、街道,有了公路,有了建筑也有了路牌。为了找到回家的路,人们绘制出地图;为了找到自己的位置,人们发明了全球定位系统(GPS)。现在,人们以各种工具为自己指引方向。但是,麻烦在于,与动物精确计算方向和距离的导向能力不同的是,通过周围环境的标记或各种工具来指引方向容易出错,从而完全迷失方向。
人类的导向能力与动物的相差甚远。不过,尽管我们经常迷路,但我们某些方面的寻路本领并不。我们也许走出商店后忘记回家的路,却能遨游互联网;我们或许会在丛林里迷失方向,却能登上月球。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惋惜丧失的精确导向能力,而应该珍惜我们获得的丰富的生活空间。为了生存,人类与其他动物一样,都在时刻锻炼自己的能力,无论是失去还是获得,我们都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繁衍生息。
(选自《科学画报》2010年第1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表述,不属于人类迷路原因的一项是?(?)
A.人类的寻路本领远不及金黄地鼠、鹅、蟾蜍以及蜘蛛等动物。

B.人在回想回家的路时,人脑海马区的某种神经元会剧烈放电。
C.随着人脑的逐步开发,人类逐步丧失了精确的导向能力。
D.人类是通过周围环境的标记或各种工具来指引方向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确定方向寻找路径方面,现代人的能力天生就很差。
B.人类只是通过路牌或建筑物来判断方向,而从不考虑几何学知识。
C.人类精确的导向能力是随着人类经验的增加和推理能力的增强而逐步丧失的。
D.“尽管我们经常迷路,但我们某些方面的寻路本领并不差”一句中两个“路”的含义并不相同。
小题3:根据文中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金黄地鼠、鹅、蟾蜍等动物的实验可以证明,动物的能力比人强,它们不会迷路。
B.早期人通过几何学知识判断方向,说明早期人的感觉比现代人更敏锐。
C.地图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的出现,导致人类判断方向的能力退化。
D.作者认为,人类精确导向能力的丧失,是自然选择作用之下的一种结果。



5、单选题  对臧克家在1932年写的《老马》一诗的主旨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总得给大车装个够/ 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 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 它抬起头来望望眼前
A.反映旧中国生产力低下,长途运输还得靠老马拉车。
B.同情老马受到折磨以及被人任意蹂躏的命运。
C.显示旧中国的人民在死亡线上挣扎,命运十分悲惨。
D.揭示旧中国人民正以惊人的毅力忍受着深重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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