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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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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知识点复习《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预测(2017年最新版)(九)
2017-08-22 11:26:5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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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20分)
橘子
(日本)芥川龙之介
冬天的一个夜晚,天色阴沉,我坐在二等客车的角落里,呆呆地等待开车的笛声。车厢里除我以外空无一人。昏暗的站台上,连个人影都不见,只有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狗,不时地嗷嗷哀叫几声。我脑子里有说不出的疲劳和倦怠,就像这沉沉欲雪的天空那么阴郁。不久,发车的笛声响了。随着列车员的谩骂,车厢门咯嗒一声拉开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慌里慌张地走了进来。同时,火车缓缓地开动了。我好容易松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抬起眼皮,瞥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姑娘。
那是个地道的乡下姑娘。没有油性的头发挽成银杏髻,红得刺目的双颊上横着一道道皲裂的痕迹。一条肮脏的淡绿色毛线围巾一直耷拉到膝头上,捧着包袱的满是冻疮的手里,小心翼翼地紧紧攥着一张红色的三等车票。我不喜欢姑娘那张俗气的脸,那身邋遢的服装也使我不快。更让我生气的是,她竟蠢到连二等车和三等车都分不清楚。
之后,也是有意要忘掉这个姑娘,我把大衣兜里的晚报随便摊在膝盖上,在灯光下,近乎机械地浏览着这一条条索然无味的消息。然而,这期间,我不得不始终意识到那姑娘正端坐在我面前,脸上的神气俨然是这卑俗的现实的人格化。正在隧道里穿行着的火车,以及这个乡下姑娘,还有这份满是平凡消息的晚报——这不是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的象征,又是什么呢?我对一切都感到心灰意懒,就将晚报撇在一边,把头靠在窗框上,像死人一般阖上眼睛,打起盹儿来。
过了几分钟,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竟从对面的座位挪到我身边来了,并且一个劲儿地想打开车窗,但笨重的玻璃窗好像不大好开。她那皲裂的腮帮子就更红了,一阵阵吸鼻涕的声音,随着微微的喘息声,不停地传进我的耳际。
暮色苍茫中,只有两旁山脊上的枯草清晰可辨。我不明白这姑娘为什么要把车窗打开。我只能认为,她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因此,我依然怀着悻悻的情绪,冷眼望着姑娘用那双生着冻疮的手拼命要打开玻璃窗的情景。不久,火车发出凄厉的声响冲进隧道,与此同时,那扇窗终于咯嗒一声打开了。姑娘把头伸到窗外,目不转睛地盯着火车前进的方向,一任疾风吹拂她那挽着银杏譬的鬓发。
火车已经安然钻出隧道,正在经过夹在满是枯草的山岭当中那疲敝的镇郊的道岔。道岔附近,寒伧的茅草屋鳞次栉比。大概是扳道夫在打信号吧,一面颜色暗淡的白旗孤零零地在薄暮中懒洋洋地摇曳着。
这时,我看见在那寂寥的道岔的栅栏后边,三个红脸蛋的男孩子并肩站在一起。他们都很矮,仿佛是给阴沉的天空压的。穿的衣服,颜色跟镇郊那片景物一样凄惨。他们抬头望着火车经过,一齐举起手,扯起小小的喉咙拼命尖声喊着,听不懂喊的是什么。这一瞬间,从窗口探出半截身子的那个姑娘伸开生着冻疮的手,使劲地左右摆动,突然,五六只黄灿灿的惹人喜爱的桔子从空中朝孩子们头上落下去。我不由得屏住气,登时恍然大悟。姑娘大概是去城里当女佣,把揣在怀里的几个桔子从窗口扔出去,以犒劳特地到道岔来给她送行的弟弟们。
苍茫的暮色笼罩着镇郊的道岔,像小鸟般叫着的三个孩子,以及朝他们头上丢下来的桔子那鲜艳的颜色——这一切一切,转瞬间就从车窗外掠过去了。但是这情景却深深地铭刻在我心中,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我意识到自己由衷地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喜悦心情。我昂起头,像看另一个人似地定睛望着那个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姑娘已回到我对面的座位上,淡绿色的毛线围巾仍旧裹着她那满是皲裂的双颊,捧着大包袱的手里紧紧攥着那张三等车票。
直到这时我才聊以忘却那无法形容的疲劳和倦怠,以及那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
小题1:第2段描写小姑娘上火车是“慌里慌张”的,这一细节表明了什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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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为什么“小姑娘”这一人物形象令人感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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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第7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概括说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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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简析小说中人物“我”的心理变化过程。(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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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5:小说以《橘子》为题目,有哪些深刻含义?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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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两块面包?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儿。
玛莎小姐四十岁,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她还是独身一人。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发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她把一幅油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这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任何艺术家都不会忽略它。
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
“真的吗?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
他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多么柔和,多么亲切啊!他一眼就能看出透视画得不准,可却不得不靠陈面包过活!但玛莎明白,虽则不幸,可一个天才在成名之前,常常是不得不如此艰苦奋斗一番。
从此之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柜台上任何一种美味糕点。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开始担心起来,见他每次只买那么点儿可怜的东西,她很心痛,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任何别人此刻也会这样的。玛莎灵机一动,立刻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
玛莎暗自微笑,对自己的大胆及慷慨的冲动感到高兴。但又不禁焦虑不安。是不是太冒失了?他会生气吗?肯定不会,吃的东西是不会说话的,而黄油也绝非女性冒失的象征。
  那天玛莎久久想象着当这位可爱的顾客发现她的小把戏时的情景。大概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站在画架旁,那上面摆着他正在画的那幅画,然后,他开始准备那只有干面包和白开水的午餐,他把面包切开——啊,想到这儿,玛莎脸红了。当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他会……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快步来到店堂,两个男人已经站到柜台前,一个是她从未见过的年轻人,另一个就是她那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今天早上她那颗善良的心还曾为他动过恻隐之情。
可他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要知道,是向玛莎小姐啊!
“蠢东西!”他声嘶力竭地吼着,像敲鼓一样擂着玛莎的柜台。“你毁了我!”他叫喊着,眼镜后面那双蓝眼睛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我要你知道,你是个多管闲事的混帐女人!”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放在她穿的那件最好的背心上。这时,陌生人抓住了那位正在喊叫的顾客的衣领。
他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们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他为市政厅一个新的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马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马姆勃格的设计图,全毁了……”
玛莎走进内室,脱下蓝点丝绸背心,又换上那件烟色斜纹哔叽的,然后回到柜台,坐下了……?(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构思独特,以两块黄油面包为线索,使小说的结构非常严谨。
B.“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是这篇小说的重要情节,它推动了小说情节的发展。
C.小说在刻画玛莎小姐这一形象时,多次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
D.画横线的内容运用了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马姆勃格一反常态的样子。

E.小说的结尾写马姆勃格是一位制图员,这在前面已有多处伏笔,因此结尾让人有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之感。
小题2:小说中玛莎小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小题3:小说结尾写玛莎脱下蓝点丝绸背心,有什么作用?请分析。(6分)
小题4:莱辛在《拉奥孔》中说:“艺术家的创作,不是让人一看就了事,还要人玩索。”请结合全文,探究“玩索”的内涵,并从写作的角度谈谈对你的启示。(8分)



3、阅读题  阅读下文,回答文后问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①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像温顺的臣民承受浩荡的皇恩。我每次回家首先要打量的就是那个地方。喊一声“父亲”,父亲脸上立刻阳光灿烂,笑容如绽放在枝叶里的花朵般颤动。
  ②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短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痉挛。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③“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啦!……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搭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直到起身离开时,还夸张似的拍打着屁股上的灰尘。即便有贫穷的跳蚤,在阳光下也被驱赶得一千二净。
  ④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阳光的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涌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如父亲自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只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他亲人最大的疼痛——有几回,我发觉与我一道回家的儿子,眼睛朝那地方也怔怔地发愣。以前,他可是撒欢般地蹦跳着双脚扑向那里的。
  ⑤“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像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却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遗,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友醇、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个有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诀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⑥但丁说:“我曾去过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1.段③画线句中“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表明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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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亲和老人们为什么喜欢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在下面列出三条理由,每条不超过1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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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读段⑤画线句,句中“睡去了”指什么意思?为什么说“睡去了”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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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面对文章的评述,正确的两项是(? )(? )
A.老人们喜欢聚在阳光最多的地方,打捞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拉家常,反映了老人们的晚年生活苦闷无聊,寂寞无助。
B.本文语言表达感情充沛,大量比喻句的运用,使得全文读来如一条丁冬流淌的清溪,滋润着人们的心田。
C.作者写父亲去世后的失落感,写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写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在字里行间表露出对生命的无奈。
D.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最多。这说明中国老年化社会已经到来,作者意在提醒人们要关注老年人的生存状态。
E.文中写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作者写狗舒服自在的神态,是为了烘托老人们幸福陶然的心境。



4、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苦难
周国文
①没有星光的夜晚,每个人是否都在与自己内心的苦难作战?
②苦难,是人类的孤独苦旅,它在心灵飘摇的深处回眸世间的沧桑,它是被岁月磨蚀的标本被上苍悬在一条艰难的寂寞长路上。
③我从北岛的《回答》中,看到了一个过往时代的不幸与少数清醒者的苦难。诗的震撼人心,首先来自诗人超越苦难的理性思辩。面对一个荒唐、昏昧的时代,诗人率先喊出了“我不相信,这是悲愤的声音,这是常深沉的苦难压在一个民族身上的反弹。”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就让所有的苦水注入我心中;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微弱的应答中,苦难尽管还在背后左右呼啸,可一个英雄主义的声音,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告白,已是喷涌而出、直冲云霄。或许这就是我心仪已久的一个不平常的普通人的苦难观。
④英雄总是在最后的关头挺立住自己道德底线与人格风范的战士,它是那位敢于唾弃世俗的桂冠而仰望神圣的呐喊者。弥尔顿的故事就是一个明证。弥尔顿是17世纪英国出现的一位伟大的精神斗士,即使在他失去光明的后半生中,也始终没停止不屈的战斗。
⑤当查理二世妄图复辟的时候,弥尔顿眼疾正重,医生警告他不可参战,否则将双目失明,但弥尔顿为争取自由深感责无旁贷。此时的英国人需要精神上的支柱,他宁可牺牲双眼也要作一个自由思想的卫士。于是,他奋笔疾书写下《为英国人民声辩》一文。而弥尔顿的代价则是从此失去了光明。但弥尔顿并没有停止写作和斗争。失去光明的卫士,一个坚强地立足于苍茫大地的诗人弥尔顿,是这样自勉的:“在茫茫的岁月里/我这无用的双眼/再也瞧不见太阳,月亮和星星/男人和女人/但我并不埋怨/我还能勇往直前。”
⑥抗拒苦难是高贵者命定的天职。弥尔顿失明的境遇与坎坷的经历,走的是一条忧伤长路。即使遭遇的是旷世的孤独,但他无怨无悔地选择坚强。
⑦苦难,是一个民族,一个群体与一个人精神成长的素材。而贫乏的时代之所以贫乏,往往在于诗人不知苦难的深刻,人民不知苦难的深广,民族不知苦难的深重。只有承受苦难之后的不屈不挠,才称得上是灵魂的一种坚实状态,才称得上是源自坚强而又返归坚强的精神性存在。
⑧高贵的智者不会易低下自己的头颅,尽管他有过短暂的迷失与麻木,但他历经的苦难越多,对高贵的理解也就越深刻。他把自身的挫折与凌辱当成性灵的启悟,并洞悉到生存更隐秘的内在本质。巴金的《随想录》就是这样一本具备生命厚度的书。
⑨也许难以预期的苦难与个人的情感阴影,总是难以摆脱地缠绕在每个人具体而复杂的轨道上。我们也曾遭遇“悲哀的雾/覆盖着补钉般错落的屋顶,”我们也曾害怕“即使鸽子落在肩上/也感不到体温和呼吸,”我们也曾惊心于刀光剑影的步步紧逼,也曾战栗中死神白色的寒光中。但北岛冷峻的声音,给我们灌注的不仅是烈士的力量,更是一曲唱给未来的英雄交响:“我,站在这里/代替另一个被杀害的人/没有别的选择/在我倒下的地方/将会有另一个人站起/我的肩上是风/风上是闪烁的星群。”
⑩这是苦难者横眉冷对不幸的姿态,这是英雄之美最终的灿然绽放。
小题1:从全文的论述思路看,作者的苦难观有哪些方面?中心观点是什么?(6分)
小题2:下面是巴金《十年一梦》的一段文字,作为本文的一个论据,应该安排在文中何处最合适?为什么?(6分)
“1969年我开始抄录、背诵但丁的《神曲》,因为我怀疑‘牛棚’就是‘地狱’。这是我摆脱奴隶哲学的开端。没有向导,一个人在摸索,我咬紧牙头忍受一切折磨,不再是为了赎罪,却是想弄清是非,我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不怕三头怪兽,不怕黑色魔鬼。不怕蛇发女怪,不怕赤热沙地……我经受了几年的考验,拾回来‘丢开’了的‘希望’,终于走出了‘牛棚’。我不一定看清别人,但是我看清了自已。虽然我十分衰老,可是我还能用自己的思想思考。我还能说自已的话,写自己的文章。我不再是‘奴在心者’,也不再是‘奴在身者’。我是我自己。我回到自己身上了。”
小题3:文中频繁引用北岛的诗句,有什么作用?(6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
人体干细胞
人类胚胎干细胞是人类胚胎发育早期——囊胚中未分化的细胞。囊胚外表是一层扁平细胞,可发育成胚胎的支持组织如胎盘等;中心的腔称为囊胚腔,腔内侧有内细胞群。内细胞群在形成内、中、外三个胚层时开始分化,内胚层分化形成肝、肺和肠等,中胚层分化形成骨胳、血液和肌肉等,外胚层分化形成皮肤、眼睛和神经系统等。由于内细胞群能发育成完整的个体,因而这些细胞被认为具有全能性。
成人身上也有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比如骨髓和血液中就有造血干细胞。但是,这些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它们的作用基本上是确定的,例如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在体内环境下的使命就是分化成各种血液细胞。虽然近年来发现成年干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例如在体外培养时,可通过改变条件让骨髓干细胞分化成神经细胞,但是目前还未发现成年干细胞能像胚胎干细胞那样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同时,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而胚胎干细胞可以在体外扩增达三四百代。因此生物学家们普遍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美国生物学家戴利说:“20世纪是药物治疗的时代,21世纪则是细胞治疗的时代。”
目前,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一个重点是用来产生神经细胞,以修复受损伤的神经系统。美国霍普金斯大学一个实验室用病毒感染老鼠的脊髓神经,使之瘫痪,然后从人的胚胎组织分离出来干细胞,在体外培养一段时间后,再注射到瘫痪老鼠的脊髓中。三个月后经过治疗的老鼠能蹒跚走路,而未经治疗的老鼠依然故我。解剖结果显示,这些来自人类胚胎的干细胞已经布满了老鼠的脊髓,并具有成熟的神经细胞的特征。
胚胎干细胞另一个研究重点是用于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再将这些胰腺组织移植到体内,以根治糖尿病。去年西班牙的研究者就将胰岛素基因转入小鼠的干细胞中,使之具有分泌胰岛素的能力,再将这些干细胞植入患糖尿病的小鼠胰腺中,结果小鼠的糖尿病症状消失了。
胚胎干细胞还有多种可能的用途。不过,医学界的美梦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变成现实。胚胎干细胞分化的组织是否会在人体内无限度地增殖,甚至形成肿瘤,科学家必须小心提防,以免未得其利,先受其害。而分离干细胞必须“杀死”胚胎,这是否属于谋杀,也正在成为媒体和饭桌上争吵不休的话题。
1.文中生物学家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下列不属于生物学家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成年干细胞主要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等处。
B.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较难分离和纯化。
C.成年干细胞并不具有分化出所有类型细胞的能力。
D.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到三四百代。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造血干细胞和骨髓干细胞都属于成人身上的成年干细胞。
B.成年干细胞在体内的分化方向是确定的,在体外培养时其分化方向则是不确定的。
C.所谓“细胞治疗的时代”,主要是指利用胚胎干细胞治疗疾病的时代。
D.利用胚胎干细胞产生能分泌胰岛素的胰腺组织以治疗糖尿病,已取得初步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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