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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汇总《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巩固(2017年最新版)(五)
A.“空气罐头”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就承担着旅游营销的重任,出售“空气罐头”旨在吸引更多的人去当地旅游。 B.无形的空气摇身成为有形的商品,我们除了赞叹商家的精明,更应该感叹人类对环境的肆意破坏。 C.空气本是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而今我们却要花钱享受,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 D.作为国人,要读懂“空气罐头”的隐喻,它不应该只是商业噱头,更应成为“治污护绿”的助推剂。 |
2、阅读题 在《三国演义》第九十六回“孔明挥泪斩马谡,周鲂断发赚曹休”这章节中,周鲂是如何巧施妙计,帮助东吴大破魏军并夺去曹休性命的?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20分)
柔?软
朱以撒
暮秋经过这一大片河滩的沙石地时,只见已经通体枯黄的芦苇枝条的头上都顶着一丛丛的银灰色芦花。时光使每一株芦苇的生命都达到极致,以柔软出现,毛茸、蓬松,还有一种轻如蝉翼的分量。它们顺从着风力,像铺展开来的云层。夕阳打在一部分芦花上,看着有些恍惚。这些全然在自然环境中生生死死的植物,走到生命的终端,可以说已修成正果了。再过一些时日,许多芦花将随风飘散,风把它们的子孙携到天涯海角,然后它们就开始了新一轮的生命旅程。
如果不是有事,真想停下车来,剪一束芦花,带它们回家。
一种毫无人工介入痕迹的植物,要走到这一步,可以想见生存的艰辛。青年时代结束后,我越发喜爱柔软之物,比较松竹梅的坚硬,我对芦苇更有好感。柔软是一切生命际遇中最原始之性,以适应著称。如果这一大片芦苇改插旗杆,美感肯定是另一类。柔软的腹中,显然潜藏着生存的策略,否则,无数次狂风从此处扫过,它们早已荡然无存。当我坚硬的笔尖与这些柔软之物猝然相遇时,的确有一种顺从的美感升起。
有时返回老家,会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庵里走走。仅仅一墙之隔,嘈杂的市声便隔在另一个世界里了。眼前清幽静谧,有袅袅暗香浮动。有一位我少年时的出家妇人在这里度着晚年。当年她住在与我隔壁的邻居家中,静心修行。她把家中收拾得一尘不染,从不与街邻有瓜葛,也不高声大嗓。一个人诚心向善,许多言行就简洁而且低调了。那个时节,人性中充满着冲撞、对峙的坚硬,她看起来就越发轻柔了。有的人是不可改造的,她的柔性就是如此,尽管事佛的仪式停了下来,落满尘埃,但是她的内心一定在继续着,没有放弃。她以一种柔软的形态,不动声色地继续自己的精神生活,在成群结队的人甩动着有力的臂膀疾行,她的徐缓迟疑一眼可见。她干脆住到庵里,心境环境更为默契。几十年过去了,有不少人如风中树摧折委地,而更多像她这般柔软的人留存了下来。
肉体是物质的,物质是时光的信物,时光最终让生命破绽百出,这是没有疑义的。
不珍惜生命,只能从自身寻找答案。我认识的长者多半以教书为业。这些上一辈的教书先生,此时已垂垂老矣。当年他们将智慧和知识传递给众门徒时,站在讲台上,一副挥洒自如状,善于板书的右手,在黑板上三下两下,文字便奔涌而出。静坐下边的听讲者,会心对视,充满钦佩。一个场景改变了,肯定是与这个生命的能力相关联的——过度的劳心、劳力,满不在乎地透支青年时期的生命,结果许多疾患都热闹地集合到了人生的晚景。这个最需要安息静养的时日,变得举家不宁。一位师长坐在床上,盖着被子吃鱼,与我断断续续地说话,品咂鱼骨后信手就扔在床下。这个举动,我判断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我的心里难过起来。完全可以追溯到当年的生活目标,把自己当作一匹不知倦返的马,承载生理限度以外的劳作,促使自己成为一名硬汉。当年不按生命科学的规则蛮干,如今则病痛缠身。我们常说人富有睿智,不会在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实际上我们已经多次被绊倒。
淮南王刘安说得痛快:“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把两种毫无可比性的生命放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不同的生命过程,不同的生存方式,都能尽其圆满。想来,遵循生之规则者,善莫大焉。
除了对命数的敬畏外,对于自然界外在情绪上显示出的风水、阳光、雨露,我都持抱敬畏之心。我向来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我通常是一位旁观者,站在安全处,看风来风往潮起潮落。我在芦苇丛里欣赏到的随风俯仰舒展自如的美感,这种姿态一直让我迷醉。我们是否都要像遮挡风沙的木麻黄那般伤痕累累?每个人的答案都是截然不同的,它窥探着我们隐秘的内心。很庆幸的是,我们居住在这个滨海城市,靠山而临水,风起而水涌,周而复始地让我们直接地体验到生之规则,这不能不说是大自然有意的昭示与启迪。
小题1:“一种毫无人工介入痕迹的植物,要走到这一步,可以想见生存的艰辛”一句中,“这一步”指什么?(3分)
小题2:赏析文章第一段中划线的句子。(4分)
小题3:作者在文中主要叙写了哪两个人物?有什么用意?(3分)
小题4:从全文来看,最后一段所提到的“大自然有意的昭示与启迪”是什么?最后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5分)
小题5:有人认为作者表达的感情是消沉的,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5分)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1-4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1.关于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2.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B.奥巴马坦率承认自己政治经验不足,但他发出的变革的呼声却打动了美国民众。
C.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拉克战争,且认为小布什总统执政期间经济停滞。
D.奥巴马出言谨慎,他认为自己执政后,经济仍会低迷一阵,但最终会好转。
3.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4.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盯着雨靴的人
哲· 仁勤
多年以来,镇中学数学老师查戈德尔的梦想是拥有一双自己的雨靴。
一到雨天,他就会看到校长夫人,还有土产店老板巴拉丹的妻子,穿着锃亮的雨靴从屋里进进出出。雨靴是橘黄色的,靴口上印着漂亮的花纹,真是让人羡慕。每当看到她们穿雨靴,查戈德尔就瞧不起自己。他想,人家有好几双雨靴换着穿,我却连一双都没有。如果有一天,我能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哪怕是一双最普通的雨靴,就能在别人面前昂首挺胸地走路了。再下雨时,也不会因为怕弄湿鞋子,而在泥泞里蹦来蹦去,找干地方了。他简直害怕下雨。每当语文老师带领同学们朗读《雨》这一课时,他就听不下去,总是悄悄溜掉。去年大旱,人们都在为田里的秧苗就要枯死而着急,他的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舒坦。查戈德尔多年以来的梦想,就是不管什么颜色、什么质地,只要拥有一双自己的雨靴便可。特别是中午那会儿,黑云密布,就像打开了闸门的水一样蔓延开来时,他的脸色也会跟黑云一样阴沉起来。他不知如何对付这难熬的雨天。学校大门口的地面,是条土路,雨天自然就和上稀泥了。他为此专门去找学校的后勤主任,提供解决的方案。
“抹上水泥或铺些煤灰吧。”
“好的,好的。我会向上面汇报的。”
唉,怎么说呢?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是老样子……一下雨就……特别是雨后的中午…… 又下雨了。这次查戈德尔不打怵了,希望雨下得越大越好。他穿着崭新的黑雨靴与同事们有说有笑地走在校园里,学生们看着他的新雨靴,指指点点的样子很让他开心。一声惊雷,查戈德尔从睡梦中惊醒。唉!又是雨,他没有忘记叹息。
查戈德尔所在的办公室里,除了一个代课的老头之外,就数他还没有雨靴。老头身体不好,老伴又常年卧病在床。如果这老头也穿上雨靴了,就只剩查戈德尔一个人没有雨靴了。查戈德尔真怕代课老头不知哪天穿着雨靴走进办公室。自从他那天听说老头已经向学校递交了辞职报告之后,他想,要是再不赶紧买一双雨靴的话,简直没法活下去了。
没过几天,学校放假了。对于查戈德尔来说似乎可以松口气,但是拥有一双雨靴的想法仍旧不分白昼黑夜地折磨着他。
学校快开学了。查戈德尔拮据的生活,这时也稍微宽裕了一点。他决定与妻子商量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买一双雨靴吧。星期天下雨的话你穿,其他日子下雨,我穿。”两人就这样说好了。终于,这两个可怜的人拥有了一双属于他们自己的雨靴。
查戈德尔的老婆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妇女,找了份给人家看孩子的临时工作,自己还有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从明年起就一个接着一个都要上小学了。
雨靴是买了,雨却没有下。一周以来,查戈德尔盼望着瓢泼大雨。他已等不及开学了。终于开学了。查戈德尔按捺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雨后穿雨靴上班的情景。可是老天爷偏偏跟他作对,每天都晴空万里,金灿灿的阳光明媚地照耀着大地。
最终还是下雨了。这雨浇得查戈德尔心花怒放。
第二天,乌云散去,艳阳高照。查戈德尔穿上雨靴,急忙往学校走去。路上,与偶遇的同事攀谈起来。
“这雨下得真好!”
“就是,空气多清新。”
“对农作物的生长也有好处啊!”
说话间,查戈德尔不忘观察人们的眼神,他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自己脚上的变化。但事实上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已经穿上了雨靴。
这一瞬间,查戈德尔心里盘桓多日的苦闷连同刚才的那股喜悦心情,顿时化作泡影,思绪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空瘪了下来……(选自《意林》2011年第07期)
1.分析文中划线句表现了查戈德尔怎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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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插入查戈德尔穿新雨靴的梦境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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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的版本将此文的题目定为“雨靴”,与“盯着雨靴的人”相比,你觉得哪一个更好,请立足文本,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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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戈德尔好不容易穿上的雨靴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说明了什么?查戈德尔的这种经历对你有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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