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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实用类文本阅读
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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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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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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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这里正是南京路同河南路的交叉点,所谓“抛球场”。东西行的车辆此时正在那里静候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的命令。
“二姊,我还没见过三嫂子呢。我这一身乡气,会惹她笑痛了肚子吧。”
惠芳轻声说,偷眼看一下父亲,又看看左右前后安坐在汽车里的时髦女人。芙芳笑了一声,拿出手帕来抹一下嘴唇。一股浓香直扑进吴老太爷的鼻子,痒痒地似乎怪难受。
“真怪呢!四妹。我去年到乡下去过,也没看见像你这一身老式的衣裙。”
“可不是。乡下女人的装束也是时髦得很呢,但是父亲不许我——”
像一枝尖针刺入吴老太爷迷惘的神经,他心跳了。他的眼光本能地瞥到二小姐芙芳的身上。他第一次意识地看清楚了二小姐的装束;虽则尚在5月,却因今天骤然闷热,二小姐已经完全是夏装;淡蓝色的薄纱紧裹着她的壮健的身体,一对丰满的乳房很显明地突出来,袖口缩在臂弯以上,露出雪白的半只臂膊。一种说不出的厌恶,突然塞满了吴老太爷的心胸,他赶快转过脸去,不提防扑进他视野的,又是一位半裸体似的只穿着亮纱坎肩,连肌肤都看得分明的时装少妇,高坐在一辆黄包车上,翘起了赤裸裸的一只白腿,简直好像没有穿裤子。“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像鼓槌一般打得吴老太爷全身发抖。然而还不止此。吴老太爷眼珠一转,又瞥见了他的宝贝阿萱却正张大了嘴巴,出神地贪看那位半裸体的妖艳少妇呢!老太爷的心卜地一下狂跳,就像爆裂了似的再也不动,喉间是火辣辣地,好像塞进了一大把的辣椒。
此时指挥交通的灯光换了绿色,吴老太爷的车子便又向前进。冲开了各色各样车辆的海,冲开了红红绿绿的耀着肉光的男人女人的海,向前进!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直到他的刺激过度的神经像要爆裂似的发痛,直到他的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
1.结合选文看,吴太爷认为的“万恶淫为首”的含义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试分析“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的句式特点及表达效果。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试分析吴老太爷的形象。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概括选文的主要内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胡番与西洋
汉语中用来指“老外”或“舶来品”的词,有胡,番、西、洋。胡,大约是用得最早的。它原本泛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即“胡人”。所以,但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西域的概念,近一点的,在天山以南,昆仑山以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远一点,则可涉及到克什米尔和伊朗了。
中国和西域交通很早。两千一百多年前,张骞便通了西域,以后又有丝绸之路,中亚文化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都是西域拨弦乐器,当时统称胡琴。火不思是乐器的一种,突厥语叫qobuz。译名也五花八门,什么和必斯,虎拨思、吴拨思,比较好玩的则有胡不思和浑不似两种。火不思后来变成了拉弦乐器。也就是二胡。二胡是典型的“中外合资”产品。北方的马尾、松香,南方的蛇皮、竹子,中西合璧,北人南相,表现力极强,也就在民乐演奏中唱起了主角。
尽管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喜欢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的当然大有人在,但“胡”这十字眼还是带有贬义。在中原之人看来,北方的胡,南方的越,都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云“意合则胡越为昆弟”,但意合的时候有,意不合的时候也多。而且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使难免有些别扭。
更重要的是,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也包括所有的“蛮夷”)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胡来”。胡来也就是任意乱来。此外,胡扯、胡闹,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意思和胡来都差不多。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但它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并非没有道理。胡思乱想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答潘文叔》。胡说和胡来则分别见于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和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南宋与金,那可是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一个时代。
胡的本义是兽肉(颔下垂内),番的本义则是兽足。番,也是用来指外族和外国的,叫番邦,而且主要指西方诸族、诸国,叫西番。用兽肉、兽足来指称外族、外国,毕竟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因此胡、番便渐渐为西、洋所替代,叫西、洋的也不一定就不带贬义,比如西崽、洋相。但毕竟西、洋只是说出了一个客观事实,不像胡、番那样带有主观色彩,要好得多了。这说明民族偏见虽然在所难免,时代和社会也毕竟在进步,语言也不会一成不变的。
小题1:下列有关“胡”“番”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胡”的本义是兽肉,原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
B.“番”的本义是兽足,汉语中用来指外族和外国,西方诸族、诸国在我国历史上也被称为西番。
C.“胡”字在中原文化中带有贬义,如胡来、胡扯、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等。
D.“胡”“番”后来被西、洋所代替,因为西、洋带有贬义,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
小题2:下列说法不属于“西域的文化贡献大,中原却并不领情”的原因的一项是
A.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等西域文化流人中原,只受部分中原人喜爱。
B.在中原人看来,北方的胡人,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C.西域和中原,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D.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任意乱来。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胡、番、西、洋用来指称的外族、外国,在古代包括克什米尔和伊朗在内的广大区域。
B.表现力极强,在民乐演奏中担当主角的二胡,是由西域拨弦乐器火不思演变而来的。
C.胡说、胡来、胡闹、胡思乱想等词语都是产生在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南宋与金代。
D.现在用西洋替代胡番,符合客观事实,没有民族偏见,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9分,每小题3分)
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碳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一种气体,而三氟化氮吸收热量的能力比二氧化碳强12,000到20,000倍。因为三氟化氮比起极易挥发的碳氟化合物更有利于环境,过去的十年中,三氟化氮一直被当成是碳氟化合物的替代品。现在它作为活性氟原子源,被广泛运用于等离子电视以及其他平板显示器的生产中,用于蚀刻这些设备内的硅晶片。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在这个生产过程中,只有非常少量(约2%)的三氟化氮逃逸到了大气中,所以在人类活动产生的致使全球变暖的气体中,它显得微不足道。今年年初,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区的一位大气化学家迈克?普瑞瑟尔(Michael Prather),最早对此观点提出了质疑,他对普遍认同的气体排放率存在不同看法。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两个海岸清洁空气观测站对空气进行取样分析后,第一次证实,整个生产过程中,三氟化氮排放到大气中的百分率比预想的明显高很多。在加利福尼亚拉荷亚的斯克利普斯海洋学研究院,雷?威斯(Ray Weiss)所领导的团队综合使用了气相色谱分析和质谱分析系统对样品中的三氟化氮值进行了测量。他们发现,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大气中这种气体的浓度翻了20番以上,从万亿分之0.02上升到了万亿分之0.454,大部分的气体排放都在北半球。在《地球物理学研究通讯》上发表的论文中,他们提到2006年大气中三氟化氮的估计总量为1,200 吨,实际总量为4,200 吨,现在已经上升到了5,400吨。考虑到这种气体的巨大温室效应,以及其在大气中的存在时间约为740年,这个量(5,400吨)的三氟化氮相当于6,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所产生的影响,几乎是芬兰全年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研究已经结束了。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温室气体。”普瑞瑟尔说,他没有参加雷?威斯团队的研究。“现在我们需要得到的是从生产到废气处理整个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气体在系统内流动。”“电子生产业内人士没有把迈克?普瑞瑟尔的论文当回事儿,他们认为那只是理论上的推测而已。” 英国利兹大学的大气化学家皮尔斯?福斯特说道:“这篇新论文说明了三氟化氮的量相当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之中。”
他还指出,这两篇正中要害的学术报告为行业人士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利用这个机会他们可以规范他们的生产。比如,在不久的未来,等离子屏幕可能很快就会被液晶屏幕(LCD)所取代,后者对环境更加有利。“也许这些气体会自然而然地就消失了,” 英国气象局的大气科学家吉姆?海伍德(Jim Haywood)赞同地说道,“不过把三氟化氮列入严格限制其排放量的温室气体名单也是非常必要的。”
小题1:
从原文看,下列对“三氟化氮”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三氟化氮比起极易挥发的碳氟化合物更有利于环境,过去的十年中,一直被广泛运用于蚀刻等离子电视以及其他平板显示器内的硅晶片。
B.三氟化氮吸收热量的能力比二氧化碳强12,000到20,000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温室气体。
C.三氟化氮在今年以前一直被认为在人类活动产生的致使全球变暖的气体中,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只有极少部分(约2%)的三氟化氮逃逸到了大气中。
D.三氟化氮有着巨大的温室效应,在大气中的存在时间约为740年。
小题2: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两个海岸清洁空气观测站对空气进行第一次取样分析后,证实三氟化氮排放到大气中的百分率比预想的明显高很多。
B.雷? 威斯(Ray Weiss)所领导的团队对样品中的三氟化氮值进行了测量,发现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大部分的三氟化氮都排放到了北半球。
C.现在大气中三氟化氮总量为5,400吨,相当于6,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所产生的影响,几乎是芬兰全年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
D.雷? 威斯团队的普瑞瑟尔说,现在我们需要得到的是从生产到废气处理整个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气体在系统内流动。
小题3:
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已经发表的两篇正中要害的学术报告可以使行业人士规范他们的生产,改变他们的生产模式。
B.在不久的未来,液晶屏幕(LCD)可能将取代等离子屏幕,这样或许会使三氟化氮自然而然地减少。
C.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未来有可能对其中的三氟化氮的排放量进行更为严格的限制。
D.电子生产业内人士虽然意识到三氟化氮量相当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之中,但是他们并不会将其当回事儿。
5、阅读题 现代文阅读。
不久前我在鄯善迪坎儿村,见一大棵梭梭树长在路旁。我从小认识梭梭,见了亲切得很,就像看见一个亲人站在那儿。我对这个村庄也一下有了兴趣。一棵本来只能当烧柴的梭梭,在村里枝条完好地长了这么多年,一直长到老,谁在护着它呢。迪坎儿村紧挨沙漠,走进一户人家,门前一渠沟水流,葡萄藤蔓覆盖了整个院落。转到屋后,发现后墙已经被流沙淹埋掉大半,沙漠从这户人家的后墙根,一望无际地远去,没有一点绿色。
我生活的新疆地域辽阔,大块地存有一些自然风光,除了几个国家级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在相对疏松的村镇之间,连绵的农田间隙,还有幸能看到荒野草原、沙漠戈壁,这些暂时没被人侵占的地方,长野草野树,或寸草不生,任风沙吹刮。不像内地中原,城市村庄紧凑相连,农田密布,整个大地住满人长满人吃的粮食,没有一块闲地供野草生长,更别说有野生动物了。自然退居到偏远边疆和那些不易人居的荒芜山岭。城市的野生动物只剩下苍蝇和老鼠,乡下也差不多。
美好的自然景观离人们远了,迫近的却是自然灾害:地震、泥石流、旱涝、反常气候。这是自然的另一面。其实自然从来就没有远离我们,无论身居都市还是乡村,我们一样在自然的大怀抱中。包括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所有的城市、政权、宗教、文化文明,都建立在一个最大的自然——大地之上,苍天之下。它动一动身,这一切便都不存在。但它厚爱着我们,不会轻易动身。我们却常常忘记承载我们的大地,护佑我们的苍天。
古人云:厚德载物。宽厚的大地承载江河山岳,也承载毛虫小草;承载秀水江南,也承载荒漠西域。它的德是公正。而说出厚德载物的人,则听懂了大地语言。庄子懂得自然的语言,那些古代优秀的文学家都懂,他们通过草木虫鸟、云霞水土跟自然交流,心灵在天地万物中神游,获得启迪和智慧。《诗经》中上百种动植物,个个有名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一只叫雎鸠的鸟,关关地呜叫着出现在《诗经》的开篇,这是古代诗人给一只鸟的待遇,有声音有名字,有尊严有位置。如果在现代诗人笔下,很可能就写成“一只鸟在河边叫”了。至于是只什么鸟,大概没多少人在意。
现在大地上所有动植物都有名字,我们却不知道或不懂得用名字去称呼它们,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我们读到的多是对动植物笼统的称呼,把地上长的都叫草,天上飞的都叫鸟,不懂得去单个地叫出一棵草、一只鸟的名字。一方面是不认识,另一方面在意识中或许没有对所书写对象的敬重。
有一颗能跟自然交流的心灵,懂得尊重自然,敬畏人之外的生命,才可能听懂自然,知道一棵草一朵云在说什么,漫天星星在说什么。自然跟我们交流的唯一渠道是心灵。现代人也有心,但是不灵了。小时候,夜晚躺在草垛上,看见身边的狗在看星星,也跟着看,我从来不认为狗看不懂星星,狗大概也不这样认为我。看星星其实再简单不过,抬抬头,就可以看见那些遥远的星星,你能感到它们一直在注视你,你也在注视着它们。
包括地上的一块石头,一个土疙瘩,也一直这样注视着我们。只是我们的心不灵了,感觉不到一个土疙瘩的注视。自然不跟我们交流了,我们也早已失去和自然交流的语言。
鄯善迪坎儿村的人们还在自然中,他们从来就懂得怎么和沙漠荒芜一起生活,怎样和仅有的一点水源、一架葡萄还有一棵梭梭树一起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懂得怎样贫穷地生活。
1.文章写梭梭树,在行文脉络、情感表达和思想意蕴上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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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理解“现代人也有心,但是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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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末写“懂得怎样贫穷的生活”,有评论者认为,作者是希望人们安于贫穷的现状,你对此怎么理解?(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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