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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处在一个受噪音污染的环境中,户外的交通噪音,建筑工地噪音,办公室内的设备噪音、人员噪音,回家后家用电器的噪音、邻里噪音……虽然很多时候这样的声环境只是不友好,并没有达到震耳欲聋的地步,但日积月累,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表现为心理的神经紧张、暴躁、精神不集中,生理的血压增高、心跳加速、听觉不灵,而且还会影响工作效率。传说的声学控制措施包括减少噪声源的声功率、在传声途径上设计障碍阻隔噪声和振动,增加建筑墙体的隔声性能,设置吸音装置等等。但生态建筑的声环境控制有别于一般的噪声控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影响它的因素,可能采取的措施,尽量与其他生态技术(如自然通风)相协调。
从声环境角度考虑,生态建筑的选址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噪声较大的主要街道和工业厂房,以减少室外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多时候,这样的考虑可以使后续的许多工作得以简化。比如我们综合各国的环境标准和科研成果选定某生态建筑的声学指标为等效声压级45dB(A)以下,其中dB(A)是一种A网络计权的噪声分贝数,模拟人耳对不同频率声音的反应。如果是一幢乡村别墅,室外的背景噪声甚至可以低达40dB;但如果这是一幢闹市区临街的办公建筑,室外的背景噪声高达60~70分贝,就会给设计带来很多麻烦。比如,选择隔声性能良好的密闭窗户可以隔绝室外噪声,但显然自然通风就无法实现,人们所处的综合环境仍然是不舒适的。
如果建筑选址没有办法完全远离室外噪声,我们就需要采取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措施提高小区和建筑本身的自保护性能。声屏障的种类很多,在选择时一定要兼顾功效(??)、美学(??)和经济(??)三个因素。生态建筑户外声屏障设计的要点往往在于和整体景观的协调及视觉通透性,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担心影响自然通风而选用镂空的围墙或单纯的绿化带隔音,实际上会达不到隔音效果。所以,如果建筑周围的背景噪声非常恶劣,我们在设计时就必须考虑通风与隔声的协调,顾此失彼只会影响整体的环境效果。
外窗的设计也很重要,可供选用的形式有单层玻璃窗、双层玻璃窗以及双层窗。其中以双层窗的隔声效果最好。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两层玻璃间的耦合效应,两层玻璃最好选择不同的厚度,玻璃间的空气间隙应大于6毫米。另外,通风隔声窗的概念近年得到了推广。它采用一中特殊的双层窗构造,之间设置了类似声陷阱的结构。显然,这样的结构必然同时产生通风效率的降低和声衰减,目前如何增加通风效率,提高计权隔声量是通风隔声窗设计和改良的要点。
小题1:本文重点介绍了解决生态建筑声环境问题的两条途径,即 ???????和 ???????。
小题2:结合文意,依次填入画横线句“在选择时一定要兼顾功效(??)、美学(??)和经济(??)三个因素”括号里的内容,恰当的一项是( )
A.隔声性能与环境协调节约材料
B.有利环保与环境协调价格低廉
C.隔声性能大方而舒适价格低廉
D.有利环保大方而舒适节约材料
小题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所处的环境指的是综合考虑了隔声与通风等因素的环境,即生态建筑的声环境。
B.生态建筑的声环境控制与一般噪声控制不同,因而传统声学控制措施都不能用于生态建筑。
C.从声环境的角度看,如果室外背景噪声低达40dB,生态建筑就不需要设计户外声屏障。
D.通风隔声窗容易导致通风效率的降低和声衰减两大弊端,所以在技术方面还亟需改良。
2、阅读题 莫言:把中国乡村的故事讲给世界
格林
①“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随着10月11日,莫言因其作品“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笔下神奇瑰丽的“高密东北乡”也一夜之间成为世界文坛最辉煌的地理名词之一。
②童年的莫言是苦难的.饥饿是一生的噩梦。五六岁时,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填饱肚子,莫言吃野草、啃树皮,甚至抢煤吃。? 1961年春,村里的小学拉来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
③极端饥饿的日子里莫言曾听邻村的右派大学生说过,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每天能吃三顿饺子,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神仙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为了吃上肥肉馅的饺子,莫言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个作家。
④成名后的莫言时常怀着感恩之心回望童年,“我当然希望童年能过得好一些,但从文学的角度讲,没有受完整的教育,吃不饱,穿不暖,15岁前光着屁股,干着不应该是孩子干的农活,这些独特的经历,成为了我创作的财富。”
⑤高密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古城,流传着许多诡谲的传说、神秘的风俗,还有老人们讲的改朝换代的历史和神仙鬼怪故事,这些都是莫言文学生命的最早启蒙。
⑥祖父曾说过,村后的小桥上有个“嚷噪鬼”,夜晚一人过桥,它会在背后拍你的肩,?发出“嚷噪”的冷笑声。有一次,莫言晚上经过小石桥,不由得放声歌唱。母亲问他,深更半夜为什么要唱?“我帕那个‘嚷噪鬼’”他惊魂未定地回答。这些都润物无声地滋养着莫言,并成为他日后不竭的创作源泉。
⑦除了听来的故事,莫言也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汲取着养分。那时的农村,书籍还是稀罕物。莫言就一家一户地去借,周围十几个村子,谁家有本什么书他都了如指掌。为了阅读石匠家那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莫言要给石匠家推磨磨面一上午。
⑧在《白狗秋千架》中,莫言第一次使用了?“高密东北乡”。而《红高粱》蜚声海内外,让莫言和异彩斑斓的“高密东北乡”进入了西方的视野。
⑨在《红高粱》诞生后的20多年里,莫言一直忠实地延续着“高密东北乡”的故事。《红高梁家族》写了?“我爷爷我奶奶”;20世纪90年代中期,《丰乳肥臀》写了“我爹我娘”;2006年的《生死疲劳》写了“我”这代人,高密东北多这个地处胶东平原边缘默默无闻的中国乡村,逐渐成为一个足以媲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镇”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独立文学王国。
⑩莫言的作品内容丰富、想象狂放、语言犀利、叙事磅礴,具有狂欢化的风格。《纽约时报》书评认为:莫言是一位世界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曾说,莫言的创作代表了亚洲的最高水平。
⒒然而,光环与盛名并未让莫言满足。近年来,他逐渐结束了高密东北乡家族系列的创作,转而精心对小说进行着各种探索和创新,在莫言看来,“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还要可耻”。 2009年,闭关三年的莫言推出了创新之作《蛙》 ,内容以“乡村医生姑”一生的经历为主线,关注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在民间的影响,是极少有人涉猎的题材,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也迥异于以往。2011年,《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⒓举国为“诺奖”欢腾之际,莫言依然低调而谦逊,?“兴奋五分钟可以了,不要把这当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作家重要的是作品而非奖项.我要尽快从当前的热闹与喧嚣中走出,宜干什么干什么,”当问起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庆祝获奖时他的回答不过是和家人一起包一顿饺子吃.
(选自《青年文摘》 2012年第22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传记开篇引用莫言作品《红高粱》中的语句,目的在于营造苍凉壮阔的意境,引出传主,让读者对莫言的文字有直观的印象。
B.苦难磨砺了莫言,也成为了他创作的财富,正是因为童年时期的饥饿促使他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可见苦难是作家成功的必由之路。
C.莫言所写的“高密东北乡”是典型的中国北方乡土,书写的是乡土中国的传统,具有地域特色。这是他文学创作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印证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
D.莫言的作品《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源自于他对小说进行的各种探索和创新以及在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方面所做的突破,但题材极少有人涉猎是主要的原因。
E.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增强了传记的客观真实性,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以及他的作品。
小题2:文中第⑥、⑦段分别写了莫言小时“经过小石桥”和“给石匠家推磨”两件事,主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小题4: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扎根于乡土,创造了瑰丽的“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王国,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世界级的作家”。这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联系一位你熟悉的作家,谈谈你的理解。(8分)
3、阅读题 简述曹操割须弃袍经过。?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的父亲梁实秋(节选)
梁文蔷
父亲翻译莎士比亚剧本始于抗战前,那时我只有四五岁。后来因抗战,颠沛流离,只译了10本,便停顿下来,因为翻译莎士比亚是没有钱的,为了我们一家,父亲必须谋生:教书,写文章。生活相对安定下来后,他又开始有计划地翻译。父亲给自己规定,每天要译两千字。台湾的天气很热,那时也没有冷气,父亲这个北方人对气候颇不适应,他又很胖,非常怕热,经常挥汗如雨。父亲非常有毅力,如果因为有事未能完成预计的工作,加班也要把拖下的工作补上。
翻译莎士比亚,是胡适先生的建议,最初是父亲与另外两个人一起翻译,但那两位后来中途退出,只剩下父亲一人坚持。翻译莎士比亚是件苦事,因为莎士比亚全部用古英文写作,我曾向父亲抱怨说,我根本看不下去莎士比亚的原文,父亲笑着说:“你若能看懂的话,那他就不是莎士比亚了。”
父亲每译完一剧,就将手稿交给母亲装订。母亲用古老的纳鞋底的锥子在稿纸边上打洞,然后用线缝成线装书的样子。没有母亲的支持,父亲是无法完成这一浩大工程的。
我在台湾与父母一起生活了10年,因为哥哥姐姐的失散,成了“独生女”。父亲与母亲的感情很好,他们后来跟着我到西雅图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时常在汽车的后视镜里很“嫉妒”地发现,他们还经常手拉手坐在一起。1974年4月30日上午,父亲与母亲照样手拉手到附近市场购物,市场门口的一个梯子突然倒下,正好击中了母亲。母亲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因伤势很重,需要动大手术。临进手术室前,母亲以一贯的自我克制力控制自己,既不抱怨,也不呻吟。进手术室前,她似乎已有所预感,对父亲说:“你不要着急,治华(注:梁实秋的学名为梁治华),你要好好照料自己。”几个小时后,护士出来通知,母亲已不治。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刻,父亲坐在医院长椅上开始啜泣,浑身发抖,像个孤苦无依的孩子……
就在母亲去世后一个月,父亲终于辗转知道了哥哥姐姐仍然在世的消息。他特地跑到西雅图母亲的墓地前,告慰母亲。
1981年夏,我第一次回大陆探亲,回到了儿时居住的庭院,却已是物是人非。临行前,大姐文茜折了一小枝枣树叶,上面还有一个小青枣,让我带回台湾,送给父亲。这棵枣树是我们在北京时老枣树的后代,老树早已被砍去。我小心翼翼地把枣叶包好,回到台湾后,把在大陆的见闻一五一十地向父亲汇报,其中包括姐姐文茜、哥哥文骐33年的经历,讲到激动处,与父亲相对而泣。那个枣和树叶后来都枯萎了,父亲把叶子留下来,放在书里,珍存着。
1986年,我最后一次赴台探望父亲。临走时与父亲在客厅中道别,父亲穿一件蓝布棉外衣,略弯着腰,全身发抖。他用沙哑的声音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怎么叫出租车,怎么办出境手续等,那一刻,他又把我当作他的没出门的小女儿。那一次,我充满了不祥之感。
1987年11月3日,父亲因突发心脏病住院。当时,小量地输氧已经不够。父亲窒息,最后扯开小氧气罩,大叫:“我要死了!”“我就这样死了!”此时,医生终于同意给予大量输氧,却发现床头墙上大量输氧的气源不能用,于是索性拔下小量输氧的管子换床。就在这完全中断输氧的5分钟里,父亲死了。父亲强烈的求生欲望一直支持他到心脏停止,他留下的最后五句绝笔之一是:“我还需更多的氧。”没想到父亲留在人间最后的字迹,竟然是这样的求生呼号。每想到此,我便有肝肠寸断之感。
(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小题1:节选部分回忆了梁实秋先生到台湾以后的生活,作者重点回忆了父亲的哪几件事?(4分)
小题2:文中有多处细节描写,找出其中两处,并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4分)
小题3:文中作者说“那一次,我充满了不祥之感”,结合有关内容,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4分)
小题4:从这篇节选的回忆性文章中,你可以看出梁实秋先生具有哪些性格特点?(6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也说“许霆案”的宣判
——与苟峥嵘先生商榷 (有删改)
作者:金亭
①有幸拜读了苟峥嵘先生《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法律瑕疵》一文,对该文观点不敢苟同,特呈浅见,与苟先生商榷。
②苟先生的观点大致如此:“判决书的关键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最终被判处5年,那就说明本应判处5年”,“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有适用法律不当之嫌。“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有程序不合法之嫌。而且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③苟先生在文中引用了“许霆案”重审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被告人许霆盗窃罪名成立,且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④笔者无缘得见判决书,记忆中好像有篇报道也曾引用过这段话,但该报道称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甘正培,在宣判时说的最后几句话,而报道中似乎也提及判决的最后几句话,好像是“鉴于……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杀及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之类的,可惜笔者未作摘录。退一步说,即便判决书的最后几句话真如苟文所说,我们如只看最后几句话就妄下结论,未免也有断章取义之嫌,何况仅就判决书这一法律文书而言,以盗窃金融机构定罪,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⑤至于苟先生在文中提到“许霆案”的重审程序不合法一说,笔者以为是很幼稚的观点。首先是苟文对适用程序叙述自相矛盾,摘录原文相关句子如下:“其次,在核准的程序上存在问题。此案的正常程序应是,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后再宣判。事实上也是如此,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先是称核准程序不合法,后遂又认可“事实上也是如此”,岂不是自相矛盾?其次,苟先生似乎述说的是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这就更站不住脚了。所谓宣判,就是宣告判决,这个判决就是广州中院的判决,最高院能否核准都不影响宣判,对此,《刑诉法》162条、163条都作了明确规定,这种常识就不多说。
⑥苟先生的最后一个观点,则是针对“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这句话而议的,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审判决,即便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许霆也是可以上诉的,只有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而并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就生效。”文中还称:“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其实苟先生引用法律条文犯了常识性错误,《刑诉法》才有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刑法》则不会有。又,既然《刑诉法》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那么怎么又有“并非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判决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之说呢?如果最高院的裁定就是终审裁定,那么“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就并无不对了。
⑦正如苟先生所说的那样,重审作为“如此万众瞩目的案件”的“许霆案”,即便是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业务最差,或是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最差,也不至于出现如此的常识性错误吧,何况还有全国各地如同苟先生之类的司法界的专家、学者盯着本案呢?
17、以下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6分)
A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在未经最高院核准之前就宣判之程序是不合法的。作者否定了这一观点,认为即使最高法院不核准,广州中院也可以宣判。
B作者认为法院量刑不要过重,以从轻情节量刑,肯定都是没有差错的,最多只是法律文书不够严谨而已。
C苟先生认为判决书上的“此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用词不妥,因为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才生效。
D苟先生认为广州中院的主审法官和广州中院的审判委员会业务水平不高,作者也同意这种看法。
E苟先生认为“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甚至死刑,但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对其减轻处罚,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这种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无期徒刑”、“死刑”与“5年有期徒刑”之间相差太远。
F本文作者认为此案早已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广州中院的宣判本就是一种形式。
18、作者引用记忆中某篇报道相关内容(即第4段画线部分)想说明的是 (3分)
A苟先生用做论据的判决词可能引用有误。
B 自己最近读过的一篇报道,观点也与苟先生不同。
C 判决生效用词也有些不当。
D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也不同意苟文的说法。
19、苟文认为许霆案重审判决书不妥共有哪几方面?请简要概括。每点不超过10 个字。(3分)
20、本文作者为什么认为苟文的观点站不住脚?请综合全文分点概括。(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