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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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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总结《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考点特训(2017年必看版)(一)
2017-01-16 12:18:0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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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溯源  

  有一种鲑鱼,幼小时,成群游出河源地带,顺流而下出海,成熟之后,又成群溯流而上还归河源,在那里交配、产卵,力竭而亡。在回溯源流的行程中,不管有多大的阻挠,鲑鱼总是舍命克服。有时溯至断岩,便从水中腾跃入空,直到跃越岩上的河段,继续溯流归源,回到原产地,完成生命之旅,也交代传递了生命的使命。第二代孵出后,幼鱼又重复着同样的出海、溯源和回归。
  我从电视上看到有关鲑鱼的报导,真是看得我惊心动魄。到底是什么促使鲑鱼回归呢?我只能想到,那是生命本能的根源感。记得古诗上有两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胡马来自北地,不管身在哪里,也能从风里去辨别来处方向。越鸟来自南疆,不管栖于何枝,也能从光热中感任原乡。 
  人呢?人又何尝不然?
  人类文明中的考古、史学、族谱、传说……不也都是溯源寻根的措举吗?人的形体,不管在地球上迁徙流离得多远,人的心灵,总要回溯时间长流,让精神归本还原。
  人类在精神上的回溯,不能只凭本能上的感受,而须通过历史、艺文、习俗,甚至生活记忆的文化潜流,去汇合命脉中的远源。乡愁是一种文化心灵的寂寞。这种寂寞原也是驱促一个漂泊者反省回顾的基本力量。没有那种驱促的力量,一种文化,一个种族,会很快在浩瀚人世汪洋中消失。
  曾经在一个宴会里,听一个朋友高谈她游访俄国,为一位俄国老太太带回一份礼物的情谊。她在俄国买到这份小礼物后,用一张日常俄文旧报包裹起来,回到美国后,送到俄国老太太手中。八十高龄的俄裔老妇人,一眼看到数十年也不曾见到的俄文报页,礼物尚未见到,先哽咽啜泣起来。俄文报对她而言,代表的是乡土信息,冲击着她命脉中的文化根源,封装了数十年的乡愁,一下子崩溃泛滥起来。
  我自己也曾经有过那样感情泛滥的经历,那年,在重庆乘船渡三峡去宜昌。汽笛鸣起,船起碇开航了。船速渐紧,但见山城倒驰,青山后移,江风呼啸中,历史山川,浮沉眼底。一时,诗的长江,历史教科书的长江,民族文化的长江,全都在血脉中汇流。那样一种浑浊浩圆的情感,将我淹没。我伏在船栏上,久久哽咽,不能自已。那一刻,我是长江,我是中国,我是那鲑鱼,跃万里河海关山,回溯了本源。
  有一个朋友,去大陆旅游,游山玩水,看古迹,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触。他很奇怪自己的冷漠。直到有一天,他在故乡一座花园中,沿一条石径独行,踩着转折处一道月门时,一阵桂花香,隐约扑鼻。忽然间,他双眼含泪。当年,桂子飘香的季节,老祖父,肥蟹一碟,老酒一壶,灯下独酌。幼小的他,站在桌边,,踮起脚,为祖父斟酒,听祖父说些掌故。海外数十年汲汲,他不乏物质上的丰盈,事业上的成绩,就是无法体验什么是满足与宁静。故园小径,一阵桂香,勾起儿时往事,勾起文化的失落感。
  海外的侨民,从中国带来宗祠的传统,自身的命脉便和宗亲远源相续,透过文化长流,便超越时空,连系故土,侨乡也就是故乡了。
  我们这一代呢?东迁西徙,移居西土,已无宗祠的归属,就像脱离大海的鱼,没有河源可溯了,只有相濡以沫。
  我们的下一代呢?(文章有删改)
1、文章用鲑鱼的溯源开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人类的归本还源跟鲑鱼的“回归”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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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括说明文章第6、7、8自然段写的是人类从哪几个方面寻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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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分别说明以下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乡愁是一种文化心灵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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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诗的长江,历史教科书的长江,民族文化的长江,全都在血脉中汇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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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的两句古诗“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陶渊明笔下的“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因为两者表达的主旨是相同的。  
B、文章第3自然段以设问和反问在文意的递进中完成了过渡,结尾又以发问的方式收束,使文章意味深长。 
C、文章内容丰富,线索分明,结尾表达了作者对失落文化根源的隐忧。 
D、文章情景并茂,以小见大,细节丰盈、精当,成功的营造出了浓郁的文化认同感。 
E、文章第8自然段说“……就是无法体验什么是满足与宁静”,是说“他”虽不乏物质上的丰盈,事业上的成绩,但因再也无法回到童年,所以体验不到满足与宁静。



2、阅读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代才女林徽因
林 杉
阳光正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林徽因用目光寻找着那一对靛蓝色的小鸟,它们在窗外的竹梢上跳着、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唱着,仿佛从唐诗中飞来的鸟儿,阳光梳理着它们轻灵的羽毛。有时它们便跳到窗台上来,在这个狭长的窄窄的舞台上蹁跹着。
林徽因多么羡慕窗外的一切,羡慕在窗台上舞蹈的小鸟,她也需要那么一小点儿平凡而简单的欢乐,而此刻,她却只能躺在病床上,一任阳光在窗棂上涂抹着晨昏。
从大足考察回来之后,因劳累又受了风寒,她的肺病再次复发,连续几周,高烧四十度不退。上坝村无医无药,梁思成去李庄镇请来史语所的医生为她诊治,无奈他也学会了打针。
  艰苦的日子伴着川南的冬天来临了,营造学社的经费几近枯竭,中美庚款基金会已不再补贴,只好靠重庆的教育部那杯水车薪的资助。成员的工资也失去了保障,幸亏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负责人傅斯年和李济伸出援助之手,把营造学社的五人划入他们的编制,每个人才能拿到一点固定的薪水。
林徽因和梁思成两人的工资大部分都买了昂贵的药品,用在生活上的开支就拮据起来,每月开了工资,必须马上去买药、买米,通货膨胀如洪水猛兽,稍迟几天,就会化作废纸一堆。
林徽因吃得很少,身体日渐消瘦,几乎不成人形,在重庆领事馆的费正清夫妇,托人捎来一点奶粉,像吃油一样谨慎地用着,为了改善一下伙食,梁思成不得不学着蒸馒头、煮饭、做菜,他还从当地老乡那儿学会了腌菜和用桔皮做果酱。
  实在没有钱用的时候,梁思成只得到宜宾委托商行去当卖衣物。
  衣服当完了,便只好把宝贝一样留下来的派克金笔和手表送到那山一样巍峨的柜台上。帐房先生对梁思成视为生命的东西,却越来越表现出冷漠和不耐烦。一支二十年日夜伴随他的金笔,一只从万里之遥的美国绮色佳购得的手表,当出的价钱只能在市场上买两条草鱼。
  拿回家去,他神色凄然地说:“把这派克笔清炖了吧,这块金表拿来红烧。”
  林徽因除了苦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唯一没有当掉的就是那架留声机了。在最艰苦的日子里,音乐成了他们的药品和粮食。林徽因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作品,一曲《维也纳森林故事》、一曲《月光水仙女之舞》、一曲《胡桃夹子》,便把人带人一个奇幻的世界,只有在音乐里才能同遥远的先哲对话,让心灵听到明日的传闻,只有音乐才能让他们暂时忘掉苦难。
  从这只黑色底片上旋转出来的音乐,把浸渍在盐水里的心,悄悄地冰释了。那音符是一群精灵,因为它们的降临,这两间简陋的屋子里充满了光辉。阴冷的冬天,在大面积地退去。音乐的芳香,在所有的空间弥漫着一个季节的活力。
  更多的时候,林徽因以书为伴,雪莱和拜伦的诗伴她挨过沉默、孤寂的时光。那些诗句,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她的心里生长着:你那百折不挠的灵魂——/天上和人间的暴风雨/怎能摧毁你的果敢和坚忍!/你给了我们有力的教训:/你是一个标记,一个征象,/标志着人的命运和力量;/和你相同,人也有神的一半,/是浊流来自圣洁的源泉。
当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快要耗尽的时候,她便从这些诗句中,重新汲取到了力量,如同一个在沙漠里跋涉太久的旅人,惊喜地发现了甘泉和绿洲。
病情稍微好些的时候,林徽因便躺在小帆布床上整理资料,做读书笔记,为梁思成写作《中国建筑史》作准备。那张小小的帆布床周围总是堆满了书籍和资料。
  林徽因、梁思成和大家一起商量恢复营造学社已经停了几年的社刊。
  抗日战争时期的四川,出版刊物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在李庄乡下。没有印刷设备,他们就用药水、药纸书写石印。莫宗江的才华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他把绘制那些平面、立体、刨面的墨线图一揽子包了下来。他描出的建筑图式甚至可与照片乱真。从抄写、绘图、石印、折页、装订,学社的同仁一起动手,最紧张的时候,连家属和孩子们也都参与了劳动。一期刊物漂漂亮亮地出版的时候,大家高兴得又笑又跳。
  继抗战前的六期汇刊之后,第七期刊物便诞生在这两间简陋的农舍里。
  向命运喘息的人,却终究不会把自己抵押给命运。有时候,命运当胸一拳,会击倒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然而,林徽因却顽强地抗争着。
窗子外面的景色变幻着,田野重新勃发生机,雨后的甘蔗林,可以听到清脆的拔节的声音,那声音如火苗般燃烧着。棒棒鸟照旧是窗台上的客人,它们洞悉所有季节的秘密。林徽因把她的诗句写在纸上的时候,阳光仍旧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
(选自《一代才女林徽因》,有改动)
1.“把这派克笔清炖了吧,这块金表拿来红烧。”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反映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当时怎样的生活状况?(4分)
2.文章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窗外的阳光和小鸟,试简要分析这些景物的特点与作用。(5分)
3.综观全文,林徽因在当时有着怎样的遭遇?在她与命运的抗争中,表现出了哪些可贵的品质?(6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
小题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字、比获奖更重要。
D.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是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小题2: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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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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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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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免 费
                   [美]雪莉·凯撒?
 且说黛玉虽然服备晚饭,我的10岁的儿子走进厨房递给我一张纸,他在纸上写了一些东西。我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仔细地看了看,上面写着:
割草,5美元;
  这一周整理自己的床铺,1美元;
  去商店,50美分;
  你去购物我照看小弟弟,25美分;
  倒垃圾,1美元;
  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单,5美元;
  还有打扫院子,2美元。
  看着他满怀期待地站在那里,千万个记忆一瞬间闪过我的脑海。我接过那张纸,翻到背面,在上面写道:
怀你9个月,免费;
  为你熬夜,请医生为你看病,免费;
  多年来花在你身上的时光、为了你流过的泪、抚养你成长所付出的一切,免费;
日日夜夜为你担忧,将来还要为你操心,免费;
  给你忠告和教你知识,供你上学,免费;
  给你买玩具、食品、衣服,为你擦鼻涕,免费;
  儿子,当你把这些都加到一起时,妈妈付出的所有的爱都是免费的。
看完之后,儿子的眼睛里噙满了大滴的泪水。他望着我说:“妈妈,我真的很爱你。”说着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了很大的几个字:“账已付清”。
1.请联系现实想像一下,当面对“儿子”开列的账单的时候,除了文中的应对方法外,“我”还能采取什么方法?请至少列举三种。
2.联系第1题,对比以上方法,你如何评价文中的“我”的方法,为什么?
3.请简要概括文中“我”的形象。
4.你认为这篇小小说最大的价值是什么?



5、阅读题  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长期的恨才转化过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说: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那种感受是父亲所顾及不到的。
  父亲的脾气不好,也不知是因为没进一天学堂,还是由于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摆脱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打骂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将获得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而喜极而泣!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之类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撼,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阅读和咀嚼在自己生命中那一再被忽略的、仇恨的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Ⅱ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了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仅仅因为老家流传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父亲的所举,嗤之以鼻,甚至愤然。信的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已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忒赖,叫——金翔!”“金——翔”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呐呐地低语:“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也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的已经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下跪--向父亲,向对我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1.“我一直很羡慕那些从小就得到父爱并懂得父爱的人”一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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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文章内容,概括父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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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的高潮部分是父亲来信一段,让人感动。请结合具体的内容,分析作者在这一段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列举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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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在对待父亲上有哪些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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