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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食砷”细菌颠覆了什么
11月2日,美国《科学快讯》刊发了美国宇航局(NASA)天体生物学家西蒙博士的研究论文—“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GFAJ-1能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上,利用砷元素生长。而且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也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食砷细菌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预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食砷”细菌的发现,不仅颠覆了科学上对生命“必需元素”的定义,且引发了公众对外空生命的无尽遐想,该消息一度被误传为 “NASA发现外空生命”。为此,NASA的专家不得不反复重申: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首次发现,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西蒙博士和她的团队在莫诺湖湖底的沉积物中分离天然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不断提高砷元素的浓度。最终筛选到了能耐受较高砷浓度的“嗜砷”细菌GFAJ-1。
当培养基中去除了磷元素后,西蒙博士惊奇地发现,菌株GFAJ-1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也能生长。随后的研究进一步表明,GFAJ-1是利用了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行使生理功能。
一株平常的“嗜砷”细菌竟然还是“食砷”细菌。此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这也预示着此前在人们所自认为的“生命禁区”中,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糖类、脂类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英文中六种生命必需元素的缩写,常常连起来组成了专用称谓“CHONPS”。但是,“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已经就将磷元素从“CHONPS”的名单中划出。
而此前,磷元素普遍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元素”。磷在生命体中主要以磷酸根(PO43-)的形式存在。磷酸二酯键维系着核酸(DNA,RNA)的基本结构。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后者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而三磷酸腺苷(ATP)更是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其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因此,对于生命体而言,从分子结构到细胞功能,从新陈代谢到能量转化,磷元素都是不可替代的。磷元素对于生命如此重要,早在1987年《科学》杂志就刊出名为“自然界为什么会选择磷”的文章,对磷元素的重要性进行详尽阐述。
然而,若从化学性质的角度说,砷和磷却是性情相似的“兄弟”。
在化学元素表上,砷元素与磷元素同属氮族元素。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砷的分子量更大,化学性质也相对活泼。与磷相比,砷元素更具“金属性”。
正是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相似性,细胞内部的代谢途径常常不能区分二者。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而砷的“金属性”,又使其在水环境内极不稳定。过短的半衰期导致其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选自《南方周末》2010年12月23日版,有删改。)
小题1:对“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证明对于食砷细菌细胞而言,砷可以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
B.NASA的专家反复重申:这种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西蒙博士的培养基上——首次被创造出来的,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C.食砷细菌能够耐受较高砷浓度的环境,最后能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生长,利用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由“食砷”变为“嗜砷”。
D.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证明,对简单的单细胞细菌而言,磷元素不再是“必需元素”。
小题2:从原文看,下列对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
A.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其中,磷元素在六大“必需元素”中是最重要的一种元素。
B. 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是因为“必需元素”主要只用来合成生物大分子,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
C. 传统观念看来,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
D. 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生命体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表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小题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A.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借助磷脂双分子层,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
B.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化学性质相似,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但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C.“三磷酸腺苷”(ATP)之所以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是因为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 “三磷酸腺苷”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D.“食砷” 细菌的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预示着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小题4:根据原文,食砷细菌究竟颠覆了传统科学中的什么观念?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
本大题共3小题,共15分。
《认识自我》
纪伯伦
①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②“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坐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
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③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④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⑤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⑥“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
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⑦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
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⑧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小题1:文简要描述赛艾姆的相貌特征。(5分)
小题2:本文通过赛艾姆的动作语言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4分)
小题3:鲁迅在《阿Q正传》中用漫画式喜剧性的笔调尖锐地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幽默中不失严肃。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本文寓庄于谐的艺术表现手法。(6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一百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今天我们就是在他的雕像前集会。这一庄严宣言犹如灯塔的光芒,给千百万在那摧残生命的不义之火中受煎熬的黑奴带来了希望。它之到来犹如欢乐的黎明,结束了束缚黑人的漫漫长夜。
然而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必须正视黑人还没有得到自由这一悲惨的事实。一百年后的今天,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的生活备受压榨;一百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生活在物质充裕的海洋中一个穷困的孤岛上;一百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然蜷缩在美国社会的角落里,并且,意识到自己是故土家园中的流亡者。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就是要把这种骇人听闻的情况公之于众。
1.“这一庄严宣言犹如灯塔的光芒”这句话有什么深刻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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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悲惨的事实”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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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反复提到时间,有什么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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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智慧之书????余光中
①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
②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实,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识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依赖情节。诗最少情节,就连叙事诗的情节,也比小说稀薄,所以诗最耐读。
③朱光潜说他拿到一本新书,往往选翻一两页,如果发现文字不好,就不读下去了。我要买书时,也是如此。这种态度,不能斥为形式主义,因为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得清楚;反之,文字夹杂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乱。所以文字不好的书,不读也罢。有人立刻会说,文字清楚的书,也有一些浅薄得不值一读。当然不错,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浅薄的内容也就一目了然,无可久遁。倒是偶尔有一些书,文字虽然不够清楚,内容却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杀。某些哲学家之言便是如此。不过这样的哲学家,我也只能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无法称为清晰动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学家的哲学与唐君毅的相当或相近,而文字却比较清畅,我宁可读他的书,不读唐书。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达上不为读者着想,那就有一点“目无读者”,也就不能怪读者可能“目无作家”了。朱光潜的试金法,颇有道理。
④凡是值得读的智慧之书,都值得精读,而且再三诵读。古人所谓的“一目十行”,只是修辞上的夸张。“一目十行”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那本书不值得读,二是那个人不会读书。精读一本书或一篇作品,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主动精读,那当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读,那就是以该书或该文为评论、翻译或教课的对象。要把一本书论好、译好或教好,怎能不加精读?所以评论家(包括编者、选家、注家)、翻译家、教师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读者,被迫的精读者。这种读者一方面为势所迫,只许读通,不许读错,一方面较有专业训练,当然读得更精。经得起这批特殊读者再三精读的书,想必是佳作。经得起他们读上几十年几百年的书,一定成为经典了。普通的读者呢,当然也有他们的影响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读者的“意见领导”。
小题1: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A.班扬与弥尔顿相比,成就并不逊色多少:这说明知识多不一定就意味着智慧高。
B.古人的经典之作可以让人一读再读,不会生厌;“至今已觉不新鲜”一说未必准确。
C.诗歌情节最少,这是诗歌最耐读的根本原因。
D.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出清楚的文字;文字夹杂不清,一定意味着写作的人思想混乱。
E.被迫精读者因为有专业训练而且“为势所迫”,所以精读能力要比主动精读者更强。
小题2:对作者所说的“有分量的哲学家”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其人写作,虽有一定的内容,但文字表达却不太清楚。
B.他们思想混乱,因而文字夹杂不清,浅薄得不值一读。
C.他们的作品亦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杀。
D.他们称不上“清晰动人的作家”,是因为在文字上有点“目无读者”。
小题3:在作者看来,知识与智慧的区别是什么?(4分)
小题4:从全文看,对于智慧之书的试金石是什么?(4分)
5、单选题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教学包括教和学两个方面。研究教学的一般理论的科学称为教学论,也译作教授学,是教育科学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教学论要解决有关教学方面的理论问题。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 )。
A.教学包括教和学两方面
B.教学论是教育科学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
C.教学论的研究对象是教学中的一般理论问题
D.教学论是研究教和学两方面理论问题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