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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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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答题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巩固(2017年最新版)(九)
2017-02-07 19:15:4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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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救火”一词说古道今
刑福义
现代汉语里,“救火”相当常用。有意思的是,火与水都能成灾,但现代人只说“救火”,没听到过有说“救水”的。查现当代作品,看不到“救水”;查明清时代的作品,也看不到“救水”。《现代汉语词典》里,只有“救火”的词条,没有“救水”的词条。这是为什么?想来应跟“人力可控”的语义特征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燃烧起来的火是人力可控的,因此可以说“灭火”,也可以说“救火”,而就生活中通常情况来说,突然汹涌而至的大水人力很难管控,因此,既不能说“灭水”,也不能说“救水”。
然而,对于语言的使用状况,不能下绝对化的结论。查古代典籍,也可以看到“救水”说法,尽管很少。情况有二:其一,反映一种迷信的习俗。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既收了“救火”的词条,也收了“救水”的词条。对于“救水”,该词典解释道:古代迷信,遇水灾时,必击鼓祈祷,激发阳气以救治,称“救水”。《穀梁传·庄公二十五年》:“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眾。”范宁注:“救水以鼓眾者,皆所以发阳也。”明杨慎《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日之食人力不可救也,鼓以充阳也。水之灾,人力可救也,鼓庸愈哉!”(第五卷452-45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1)其二,跟“救火”用法基本相同,即通过导水疏水救人救物。这一点,《汉语大词典》没有提及。例如:“至于期日之夜,赵氏杀其守堤之吏而决其水灌知伯军。知伯军救水而乱,韩、魏翼而击之,襄子将卒犯其前,大败知伯之军而擒知伯。”(《韩非子》)其他书中,比如《战国策》、《淮南子》和《资治通鉴》,也有对这一事件的叙述,也都出现了“救水”。值得注意的是,前面我们说,对于汹涌而至的大水,人力难控,这是就生活中突发的一般情况来说的,而杨慎《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中“水之灾,人力可救也”,却是就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群体性救灾活动来说的,二者并不矛盾。
《韩非子》等书中的“救水”,可以看作反映群体救治水患的特定用法。在今天,假设在一栋大楼里,某个房间忽然水管破裂,造成水淹事故,是否可能有人会扒在窗口“救水啊救水啊”地大声呼叫呢?既然古代曾经有过这种说法,现在由于情急而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尽管通常大家都不这么说,但作为偶发性的说法,似应用特殊眼光看待,思考其偶发的原因,不必简单化地认定为“病句”。
(选自2007年2月12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意,有关“救火”和“救水”的表述正确的是
A.现代人只有说“救火”的,没有说“救水”的。
B.现当代作品,乃至明清时代的作品也之说“救火”,不说“救水”。
C.现今的词典里,只有“救火”的词条,没有“救水”的词条。
D.在古代的典籍中既可以看到“救火”的说法,也可以看到“救水”的说法。
小题2: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说“救火”而不说“救水”,是因为火是人力可控的,水是人力难控的。
B.《汉语大词典》所收的“救水”一词,其意义只是和迷信的习俗有关。
C.古代典籍里说到的“救水”,往往既指一种迷信的习俗,又指通过导水疏水救人救物之义。
D.《战国策》《淮南子》《资治通鉴》中提到的“救水”,是就生活中突出的一般情况来说的。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语言的使用状况,可以说“救火”的语境,也可以说“灭火”。
B.如果发生的水灾是人力可控的,就可以使用“救水”一词。
C.在情急之下,也可能出现有人“救水!救水!”的呼喊声。
D.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救水”一词应该会有它的生命力。



3、阅读题  文学类文本阅读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古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刀。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第一段中说“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B.“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等语言反映出何爹思想意识中也有着落后、守旧的一面,使这个有着精湛技艺的剃头匠形象更加鲜活和丰满。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的青龙偃月刀和他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D.在小说最后一部分里,作者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进一步从侧面表现出何爹剃头技艺的高超。
E.文章以自然朴实的语言,真诚地礼赞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发扬的优秀面,并且表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深切忧虑。
小题2:小说以“青龙偃月刀”命名,这有什么含义?(4分)
小题3:小说以何爹给临死的三明爹剃最后一次头结尾,这有何用意?试结合具体内容作出分析。(7分)
小题4:现代化的浪潮逐渐抽空了乡村,使带着人们昔日很多美好感情的乡村越来越破败,也带给人们很多的惋惜。小说中的何爹剃头技艺高超,有一套剃头的绝活,但生意却越来越冷清,这缘于他的“不愿趋时”和对传统的固守。你如何看待他的“固守”?请具体说明理由。(6分)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乾隆二十四年的冬天,在瓜洲古渡口,有人发现了雪芹的身影。
雪芹从五岁上离开江宁,渡江北上,这是他三十年后重来了。面对着长江的逝水,不禁又想起大诗人苏东坡的名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不错,大江的波涛,正在淘荡着古今的俊才奇士——包括雪芹自己,也包括着他书中的那些非凡的少女。
不巧,冬来得早,一场风雪,冻封了江,这是不多见的天气。渡船停摆了。
雪芹正感无可奈何,岸边一家沈姓老人见他徘徊愁闷,便很热情地邀他到家暂时歇息。老人一家的仁厚慷慨,使雪芹非常感动。叨扰了二三日,相处得越发亲热起来。不久,天色放睛,气暖江开,雪芹要走了,转觉依依不舍。他问老人,有纸笔吗?老人捧出文房四宝,雪芹挽袖提笔在手,不一时,一幅《天官图》①展现纸上。老人惊呆了,半晌说:“我见先生风骨不凡,定非俗士,果然是位大才!”雪芹说:“没有可以报谢的,我画天官,给老人家赐福吧。”宾主作别,雪芹收拾过江去了。这幅画,据镇江沈氏后人说,保存到很晚近的年代,可惜怎么也找不见了。
此番雪芹渡江何事?因何而来的呢?原来他因友人之荐,为两江总督尹继善礼聘,到江宁做他的西宾幕客。一到江南,雪芹的才华立即受到了尹继善的赏重,并以楝亭②有此嗣孙引为欣慰。初时,宾主相得,情好甚笃。
可是,雪芹的处境到哪里也是复杂的。这次南来的遭遇,有几件事使他更叹命途之乖舛。
正如敦敏③赠雪芹所说的:“可知野鹤在鸡群。”他的才华出众,易为人知,也易为人妒。同事中间,小人之辈,谮毁之言,久而遂多。尹继善虽然爱才好士,扬风乾雅④,但全是正统一派人物,眼见雪芹的一些言谈行径,渐渐心有不乐之意。尹继善是正人,倒出于一片好心。从他自已的正统观念出发,以为雪芹落到此等境地,是因无人“导之于正”,他就要设法挽救雪芹,而雪芹对于这种“挽救”,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不能接受。这么一来,各无恶意,皆本素怀,可是误会既多,彼此都无法谅解:别人本是一片热心为他好,而雪芹看来那是不能苟从的道路;雪芹如要我行我素,不肯污于流俗,就必然被人视为狂妄无状,负义忘恩。一个不能为世人所理解的伟大的哲士文豪,越是伟大,越是孤独,越是寂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正是雪芹的最巨大、最深刻的悲哀。
当时南京住着一位声气极大的诗家名叫袁枚。有人介绍,想为曹、袁二人牵丝引线,以为两诗人定能投契。雪芹素知袁枚风格不高,看不入眼,拒而不往。这也得罪了南京的诗坛文苑。
雪芹本是为《石头》一记而南游的,不想最后事情也就出在这部书上。
乾隆的皇八子永璇,年少,不守礼法,他的师傅孙灏在二十三年已然得咎;二十四年秋,永璇的岳翁尹继善也受了指摘。到二十五年春天,为了加强管教,乾隆不得不亲“幸”永璇府第,意在察看。当乾隆查出身有“内病”的永璇竞偷看这种“邪书”,自然十分震惊恼怒,决心要弄清这部“淫词小说”的一切原委。当这事的风波很快传到了永璇岳家尹继善那里,他不觉目瞪口呆,因为著书人就在他的幕席之间!由是,风声汹汹,人言啧啧,顿时大为紧张。尹继善毕竞还是厚道长者,不肯出卖楝亭的后人,就透消息给雪芹,让他赶紧托故离职,潜身他往,避免多所株连,将关系的复杂程度尽量缩小。于是,无可回避的雪芹,收拾行装,决意北返。幸而永璇有力,多方弥补遮掩,设法将事搪塞过去,一时未至酿成大案。
(节选自周汝昌《曹雪芹新传》第三十章,有删节)
注:①《天官图》:天官,是道教信奉的三神之一,传说天官赐福。天官图,即天官的画像。②楝亭: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的号。③敦敏:曹雪芹的好友。④扬风雅:指品评诗文。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诸人尝寓其家,流连觞咏,声光映蔽江表。此皆林下之人扬《风》挖《雅》。
小题1:第七段中说“有几件事使他更叹命途之乖舛”,指的是哪几件事?请分条概述。(4分)
小题2:请联系本文所写曹雪芹经历中的几件事,简析这一人物的性格特征。(5分)
小题3:从节选的这一部分传记内容来看,曹雪芹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中?这对理解曹雪芹这个人物有什么意义?请加以探究。(6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康乃馨??
[加拿大] L·M·弗西亚
①每到月底,老妇人的儿子都会在账户里多加些钱,好让餐馆老板罗杰保证他总会对这位特殊的顾客表现最谦恭的欢迎。
②这位顾客虽然吃得不比鸟多,却要求坐在餐馆后头专供三人用餐的最佳席位上。每当正午十二点钟响,老板拉开餐馆大门时,阿奈斯夫人总会准时出现,从不缺席;晚间六时三十分,她又会偕同卖花女咪咪到来,咪咪职责是:只要绽放在每一张餐桌上的美丽红色康乃馨显露些微的凋萎,她就须将它换掉。
③亲吻了阿奈斯的手之后,罗杰接过了她的手杖,若是在冬天,还得接过把她包得像洋葱,一层又一层的毛皮服饰。像个被帆篷环抱的船夫,他小心翼翼地护送她来到她订的餐桌前,扶着她挤入座椅之后,把小灯笼点亮,挪挪康乃馨,把它衬托出来,然后把菜单摆在她面前。差不多全盲,差不多全聋,又刻意地作哑,这老妇人点点头表示满意,头上的羽饰夸张地颤了颤,上仰的下巴晃了一下落在一大叠多出的下巴上,形成一个褶边。
④阿奈斯已濒临她人生的终点,不再有什么食欲了,但是她并未丧失属于她岁月中特有的风格;再怎么说她也不至于婉拒如此高雅侍奉的餐饮,即令她亲爱的、惟一的,永远在旅行的单身儿子竟然把烹调的重任委托给了陌生人。不过,千真万确,那天晚间阿奈斯的确一点胃口也没有!每一羹匙的汤刚一流到她的喉口就停滞了下来,费了好大的劲儿她总算把那一小湾液体倾入下面的流域中。
⑤阿奈斯很快就觉悟到她实在不该再勉强自己了。其实,她发觉这是上天赐给她很大的福分,突然她又挣脱了另一种枷锁。几乎全然摆脱了声音与色彩的需求,她终于可以不要食物了!只是,为了不惹人嫌,哪怕是她儿子,她仍然点了牛排与马铃薯;不过往四周偷瞄了一下之后,她鬼鬼祟祟地把每一口食物轻吐在膝上的餐巾上,然后褶起一角盖上。面包与甜点覆盆子果酱也如法炮制,之后,她将湿巴巴的小包塞入手提包里,继续假装进食……她正在藏起的东西。
⑥苦恼困惑,罗杰一本正经地训斥女侍,要求找回遗失的餐巾,并为阿奈斯夫人点她要的草药茶。就在那时刻,老妇人感到一股莫名的冲动……就像好久以前,她怀孕时有的那份对爱与呵护的渴望……在那种日子里她所欲求的对象从来无法寻获,可是现在有了儿子了……可是现在……婷立在花瓶里,摇曳在温暖的灯光中,一层层的花瓣晶莹剔透,红色康乃馨的幽香在餐馆里弥漫……阿奈斯伸出了手,将花朵凑在鼻尖,深深地嗅了一阵;之后,很高雅地,脸上透着红光,启开牙齿,像吃朝鲜蓟般地,开始自外层花瓣着口……
⑦待她将花心放在桌面时,这才有些感觉到罗杰躬身立在她后面……这时,以一种聋人开口般惊人,又不伤害人的礼貌的语调,阿奈斯对他说:“明天得给我白色康乃馨……你交待咪咪好吗?……白色康乃馨……红的味道太重……你懂吗?罗杰?我改吃雏菊之前,想先好好尝尝白色康乃馨!”
⑧就在这一刻,在惊愕的店员与欣然的顾客众目凝视之下,阿奈斯决定风风光光地离开这个世界,那一声令她闭气的朗笑自她一层层的下巴直泻而下,头顶上的羽饰也跟着作了最后一次的振翅摇动。??????????????
【注】朝鲜蓟:别名法国百合,可食花蕾,叶柄经软化栽培后
(选自《意林》2008年第11期,有修改)
小题1:第一段中说阿奈斯夫人是一位“特殊的顾客”,请结合全文概括“特殊”的主要表现。(3分)
小题2:“她发觉这是上天赐给她很大的福分,突然她又挣脱了另一种枷锁。”这句话有何含义?(3分)
小题3:赏析第六段划线部分的环境描写。(3分)
小题4:小说为什么要安排阿奈斯夫人吃红色康乃馨这一情节?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5:有人建议把标题“康乃馨”改为“母亲的最后一餐”,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根据文意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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