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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提分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预测(2017年最新版)(五)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
3、阅读题
阅读文本选段,完成下面的题。 ?
一日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迭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柬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入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1.本文说“一日抱定宗旨”。那么蔡元培先生要青年学生抱定什么样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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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加粗的“大学之性质”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要阐明“大学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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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本文的主旨,体会下面句子的含意。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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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元培先生在这里指出了北京大学多年来的弊端,这弊端是什么?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请你探究一下,造成北京大学多年弊端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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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雨洒梅花岭
郑纯方
扬州的雨,是多情的泪,纷纷扬扬挥不去。当地人说,扬州一旦下起这样的雨,不见雪花不会晴。偏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淋湿的不仅是衣襟,还有凝重的心。也许天公通晓了人意,泪水也有些禁不住似的。
史可法纪念馆原名史公祠,坐落在广储门外梅花岭畔。梅花岭,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我想象着那素洁的梅花瓣上应当浸润着点点血色霞光。冬天还未到,梅花初含苞,正好啜饮着雨汁做一点精神上的准备吧。我缓步跨进纪念馆大门,恍然觉得开封与扬州就近在咫尺了。仿佛英雄史可法伸开巨大的臂膀一搂,两座历史名城就亲如兄弟般地拥抱在一起了。因为,史可法是开封(祥符)人,却为保卫扬州而壮烈殉国,岂不是一个人连起了千里之遥两座城么?
其实,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
先说开封。一个地处中原的历史文化名城,多少年来尽管历史地位不断下滑(由都城而省会而省辖市),始终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么一种皇城人的派头。这里不缺少帝王将相文韬武略。不缺少才子佳人风花雪月,就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也多少带点儿精明、算计、义气,外加上显而易见的自负自居。这里出过眼睛向下、虚心向孟子请教治国之道的梁惠王;出过能言善辩、纵横天下的一代奇才张仪;出过招贤纳士、重用人才的信陵君:出过因为一首《黄鹤楼》诗让诗无敌的李白刮目相看的崔灏;出过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清官包拯(但包拯不是开封人,是合肥人);出过忠诚爱国、一门英烈的杨家将(杨家将也不是开封人,是山西人);也出过号称“南秋 (瑾)北刘”中的女革命家刘青霞。它所欠缺的大约也就是燕赵之士的那种慷慨悲歌、大义凛然的英雄大气吧!但恰好又由史可法填补了这项空白。他在扬州仅仅十天的时间,却用生命完成了开封人另一面性格的辉煌展示:忠诚、爱国、大义、爱民,清正廉洁,文武全才,视死如归。宛如女词人李清照因为“人比黄花瘦”等绮丽词章被冠以婉约派之名,终于也有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金刚怒目式。这倒是开封人更可引以为傲的一个资本。
再说扬州。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扬州是一个“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自古以来就是达官贵人、诗家墨客诗酒游乐的地方。晚唐诗人杜牧可以说才华横溢,时人把他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名声可谓高矣。他曾应淮南节度使牛僧孺之邀,赴扬州任节度推官,后转为掌书记,监察御史里行。牛十分器重颇有才华的杜牧,“凡文词之事,皆出书记”,对外接待答辩,也委托他办。可是杜牧并没有好生地做官,却与娼楼歌妓每每交好,很有点儿“锦袍玉带多拘谨,乐不思蜀醉此生”的味道了。直到后来离开了扬州,仍念念不忘那里的歌舞宴乐,眷恋之情萦绕于心。有诗为证: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红楼梦》中写的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也曾是扬州一位负责盐运的官员,当年林府乃是这里的名门望族,据说他的政绩和名声都不错。林黛玉在病入膏盲时还念念不忘梦里扬州,不住地感叹;父母若在,南边的景致,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诸事可以任意。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相传也是以扬州的园林为背景的。这里的秀丽风光也多是与诗人居士等有着不解之缘的。凡此,扬州之美、之秀、之文、之雅、之风流、之享乐等等,应有尽有了,惟一缺憾的仍是史可法这样的大丈夫气概也!所以,短短的扬州十日,绝不仅仅是史可法全其名节、成为一个时代大英雄的特别时段,也是历史给予扬州一个机遇,得以展现刚烈强悍、威武不屈的性格风采。偶尔露峥嵘,就消除了一漫长的历史误会:除了“烟花三月”,还有“绿扬喋血”!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见仁见智,大约总不是一个开封旅游者的牵强附会吧。
还应该感谢那位写出千古名剧《桃花扇》的孔尚任先生。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马,穷得几乎“离唱莲花落不远”的程度,他仍旧大义凛然地写出了史公“为国事,不顾残躯”的壮哉之气:领着一枝兵/和他三家傲/似垒卵泰山压倒/你站住繁华二十四桥/竹西明月夜吹箫/他也想隋堤柳下安营巢/不教你蕃嫠观独夸琼花少/谁不羡扬州鹤背飘/妒杀你腰缠十万好/怕明日杀声咽断广陵潮。他不拘史实,让史公在恨与爱的痛彻肺腑中“看江山换主,无可留恋”而慨然沉江殉国。因为史可法,开封与扬州可以说同时完成了自己的城市性格史,找回了久藏于内的精神主体。所以,它是英雄用生命写下的血色诗篇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宏观题旨啊!
暮秋时节,扬州多雨。那雨总是不停地洒落在郁郁葱葱的梅花岭上。古老的梅花岭耸起英雄的脊梁,便将那雨点点吸入冬梅的苞蕾,一经雨收雪飞,漫岭的梅花吐艳流芳,于是,扬州便绽开了最美的笑容。
小题1:阴雨绵绵的日子,作者为什么仍然“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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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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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为什么说“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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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最后一段描写了扬州的雨中梅景,这段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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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柔?软
暮秋经过这一大片河滩的沙石地,效果比春日好多了。已经通体枯黄的芦苇枝条,头上都顶着一丛丛的银灰色的芦花。时光使每一株芦苇的生命都达到极端,以柔软出现,毛茸、蓬松,还有一种轻如蝉翼的分量。顺从着风力,像敷衍开来的云层,夕阳打在一部分芦花上边,看着有些恍惚,这些全然在自然环境中生生死死的植物,走到生命的终端,可以说已修成正果。再过一些时日,许多芦花将随风飘散,风把他们的子孙携到天崖海角,开始新一轮的生命旅程。
一种毫无人工介入痕迹的植物,要走到这一步,可以想见生存的艰辛。青年时代结束后,我越发喜爱柔软之物,比较松竹梅的坚硬,我更对芦苇有好感。柔软是一切生命际遇中最原始之性,以适应着你。如果这一大片芦苇改插旗杆,美感肯定是另一类。柔软的腹中,显然潜藏着生存的策略;否则,无数次狂风从此处扫过,早已荡然无存。当一个人坚硬的笔尖与这些柔软之物猝然相遇时,的确有一种顺服的美感升起。
有时返回老家,会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庵里走走。仅仅一墙之隔,把嘈杂的市声隔在另一个世界里。眼前清幽静谧,有袅袅暗香浮动。有一位我少年时的出家妇人在这里度着晚年。当年她住在与我隔壁的邻居家中,静静修行。家中收拾、涮洗一尘不染,从不与街邻有瓜葛,也不高声大嗓。一个人诚心向善,许多言行就简洁而且低调了。那个时节,人性中充满着冲撞、对峙的坚硬,她看起来就越发轻柔了。有的人是不可以改造的,她的柔性就是如此,尽管事佛的仪式没有了。她以一种柔软继续着自己的精神生活,在成群结队的人甩动着有力的臂膀疾行,她的徐缓迟疑一眼可见。她干脆住到庵里,心境环境更为默契。几十年过去了,有不少人如风中树摧折萎地,而更多像她这样柔软的人留存了下来。
不珍惜生命,只能从自身寻找答案。我认识的长者多半以教书为业。这些上一辈的教书先生,此时已垂垂老矣。当年将智慧和知识传递给众门生时,站在讲台上,一副挥洒自如状,善于板书的右手,在黑板上三下两下,文字喷涌而出,静坐下边听讲者,会心对视,充满钦佩。一个场景改变了,肯定是与这个生命的能力相关联-----过度的劳心、劳力,以为青年时期生命透支满不在乎,结果许多疾患都热闹地集合到了人生的晚景。这个最需要安息静养的时日,变得举家不宁。一位师长坐在床里,盖着被子吃鱼,与我断断续续得说话,品咂鱼骨后信手就扔在床下。这个举动,我判断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我的心里难过起来。完全可以追溯到当年的生活目标,把自己当做一匹不知倦返的马,承载生理限度以外的劳作,促使自己成为一名硬汉。当年不按生命科学的规则蛮干,如今疾痛缠身。我们常说人赋有睿智,不会在一块是石头上绊倒两次,实际上我们已经多次被绊倒。淮南王刘安说的痛快:“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把两种毫无可比性的生命放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不同的生命过程,不同的生存方式,都能尽其圆满。想来,遵循生之规则者,善莫大焉。
除了对命数的敬畏外,对于自然界外在情绪上显示出的风水、阳光、雨露,我都抱持敬畏之心。我向来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我通常是一位旁观者,站在安全处,看风来风往潮起潮落。我在芦苇丛里欣赏到的随风俯仰舒展自如的美感,这种姿势一直让我迷醉。是否都要像遮挡风沙的木麻黄那般伤痕累累?每个人的答案都是截然不同的,它窥探着我们隐秘的内心。很庆幸的是,我们居住在这个滨海城市,靠山而临水,风气而水涌,周而复始地为我们直接地体验,不能不说是大自然有意的昭示与启迪。
此时,应该看的更清晰了。
小题1:文章开头对对芦苇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4分)
小题2:作者为什么要写“出家的妇人”和“上一辈的教书先生”?(6分)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出芦苇和木麻黄象征的生活方式。(4分)
小题4: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芦苇的原始之性指芦苇枝干柔韧,随风俯仰而不会折断;也指芦花毛茸蓬松,种子能够随风远播。
B.作者不关注坚强的事物或事物的坚强,而是另辟蹊径,从芦苇的柔软感悟另外一种生存策略,揭示柔软是对待人生对待自然的一种智慧。
C.通观全文,作者最后说自己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的原因就是那些柔软的芦苇。
D.作者的人生策略是做站在安全处的旁观者,不参与世间的一切竞争。
E.文章不仅用芦苇作为文章核心内涵的寄寓物,还用松竹梅木麻黄与之对比,使文章内容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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