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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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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提分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预测(2017年最新版)(五)
2017-07-17 22:45:0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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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草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惑。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旋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4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书法艺术博采众美
与其它所有的艺术形式一样,璀璨的书法艺术来自人类对于美的不懈追求。我们的祖先以汉字的形式美为基础,结合他们对于自然美、生活美的感悟,创造了具有无限魅力的书法艺术。换句话说:汉字的天生丽质与书法家的艺术气质,共同构筑了辉煌的书法艺术。
那么,汉字是怎样创造出来的呢?
《易经》里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也就是说:上古时代,人们是用绳子打结的方法来帮助记忆的。相传是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这种过于简单的原始记事方式显然不能够满足需要,于是,“书契”,也就是文字,应运而生了。
关于汉字的创造者,有种种不同的说法。比较流行的说法,一个是“伏羲造字”,一个是“仓颉造字”。伏羲氏,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类始祖。《史记》与《韩诗外传》等史籍中都说:研制出八卦的伏羲,也是文字的创制人。仓颉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真有其人,他是黄帝时代的一个史官。《述异记》与《淳化阁帖》等史籍中记载:仓颉与另一个名叫沮诵的史官一起。“始作书契,以代结绳”。《三字经》、《百家姓》还没有问世的时候,儿童的启蒙读物是秦代李斯等人写的《仓颉篇》,讲述仓颉造字的故事,四字一句,两句一韵,很便于诵读。因此,“仓颉造字”之说比“伏羲造字”之说更为流行。实际上,如同“轩辕氏造车”、“有巢氏造屋”、“燧人氏发明钻木取火”这些说法一样,汉字不可能是一人、一时创造出来的,而是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创造出来的。仓颉不过是对前人的创造做了一些总结和提高。当然,他的总结和提高是有极其重要意义的贡献,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创造文字是为了使用,并不是一种艺术活动。但是,我们的祖先具有很强的审美观和高超的艺术才能。从“仰韶文化”(即“彩陶文化”)遗址与“龙山文化”(即“黑陶文化”)遗址的考古发现来看,古人在陶器上面绘制的图画是很美的,图案、花纹十分精致,飞翔的鸟、击水的鱼、奔跑的鹿更是栩栩如生。“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都属于新石器时期,正是汉字产生的时代。具有非凡智慧的中国古人,不仅在制造器皿时充分运用了他们的审美观点和艺术才能,在创造文字的时候也是非常讲究审美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汉字的美,来自古人对于自然万物的细致观察和深刻体会。汉代的文字学家许慎说:仓颉是“依类象形”而创造文字的。“类”,这里指自然万物。许慎的意思是:仓颉依照自然万物的形象创制了文字。唐代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说的就更具体了:仓颉“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我国古人为了观测日月星辰在天空中的运行情况,选取了28组星星作为观测的标志,称之为“二十八宿”;“奎星”,就是二十八宿之一。张怀瓘的意思是:“仓颉上观日月星辰的运行,下看龟背的花纹和飞鸟的姿态,广泛的采集各种事物的美,把它们综合起来而创造了文字。”因此,汉字是“博采众美”的结晶,每一个汉字都是审美的产物。
同样,书法艺术也是“博采众美”的结晶,是审美的产物,人之初,“古文”与“籀文”虽然只是记事符号,但是,当我们的祖先在龟甲、兽骨与石头上面刻写文字的时候,在陶器、青铜器上面铸刻文字的时候,也会自然而然的运用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才能,使文字的书写从一开始就具有相当的艺术性。随着文字的书写越来越讲究,终于成为一项专门的艺术。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汉字的创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结绳记事是极为简单的原始记事方式,不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和需要;创制文字以替代结绳记事,在人类文明史上意义深远。
B.“伏羲造字”、“仓颉造字”都是关于汉字起源比较流行的说法,伏羲、仓颉都是传说中的人物,汉字其实是由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创造出来的。
C.汉字的创制,不是出于审美的需要,而是出于实用目的。但汉字的创制者在创制汉字时却又十分讲究审美,故而汉字本身就有先天的形式美。
D.汉字出现于新石器时代,那时的中国古人已经具有很强的审美观点和高超的艺术才能,在创造文字的时候,他们依类象形,博采众美。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书法艺术的美,是书法家在汉字本身形式美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对自然、生活的独特审美感悟和艺术才能创造出来的。
B.在汉字的发明史上,仓颉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依类象形”,赋予汉字以真正意义的形式美。
C.汉字能够演变成为一门书法艺术,主要是得益于它的“博采众美”。无论是创制者,还是书写者,都自觉地将自己对自然美、生活美的审美感悟融汇其中。
D.书法艺术开始于汉字的产生阶段,伴随着汉字的发展和演化,书法艺术逐渐系统化、完善化,最终成为中国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仓颉造字”之说比“伏羲造字”之说更加流行,主要是因为众多儿童启蒙读物用便于诵读的文字讲述了仓颉造字的故事。
B.我们的祖先有着很强的审美观念和高超的艺术才能,在陶器上面绘制了很多精美的图画、花纹以及栩栩如生的动物形象。
C.所有的艺术形式都是来自于人类对于美的不懈追求,汉字书法艺术独特的艺术魅力就是源于创造者的审美感悟。
D.严格来说,书法艺术的第一批作品并不是文字,而是一些用于记事的刻画符号;这些刻画符号,也是“博采众美”的产物。



3、阅读题  

阅读文本选段,完成下面的题。 ?
  一日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迭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柬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入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1.本文说“一日抱定宗旨”。那么蔡元培先生要青年学生抱定什么样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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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加粗的“大学之性质”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要阐明“大学之性质”?
?
3.根据本文的主旨,体会下面句子的含意。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
?
4.蔡元培先生在这里指出了北京大学多年来的弊端,这弊端是什么?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请你探究一下,造成北京大学多年弊端的原因是什么。?
?




4、阅读题  雨洒梅花岭
郑纯方
扬州的雨,是多情的泪,纷纷扬扬挥不去。当地人说,扬州一旦下起这样的雨,不见雪花不会晴。偏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淋湿的不仅是衣襟,还有凝重的心。也许天公通晓了人意,泪水也有些禁不住似的。
史可法纪念馆原名史公祠,坐落在广储门外梅花岭畔。梅花岭,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我想象着那素洁的梅花瓣上应当浸润着点点血色霞光。冬天还未到,梅花初含苞,正好啜饮着雨汁做一点精神上的准备吧。我缓步跨进纪念馆大门,恍然觉得开封与扬州就近在咫尺了。仿佛英雄史可法伸开巨大的臂膀一搂,两座历史名城就亲如兄弟般地拥抱在一起了。因为,史可法是开封(祥符)人,却为保卫扬州而壮烈殉国,岂不是一个人连起了千里之遥两座城么?
其实,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
先说开封。一个地处中原的历史文化名城,多少年来尽管历史地位不断下滑(由都城而省会而省辖市),始终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么一种皇城人的派头。这里不缺少帝王将相文韬武略。不缺少才子佳人风花雪月,就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也多少带点儿精明、算计、义气,外加上显而易见的自负自居。这里出过眼睛向下、虚心向孟子请教治国之道的梁惠王;出过能言善辩、纵横天下的一代奇才张仪;出过招贤纳士、重用人才的信陵君:出过因为一首《黄鹤楼》诗让诗无敌的李白刮目相看的崔灏;出过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清官包拯(但包拯不是开封人,是合肥人);出过忠诚爱国、一门英烈的杨家将(杨家将也不是开封人,是山西人);也出过号称“南秋 (瑾)北刘”中的女革命家刘青霞。它所欠缺的大约也就是燕赵之士的那种慷慨悲歌、大义凛然的英雄大气吧!但恰好又由史可法填补了这项空白。他在扬州仅仅十天的时间,却用生命完成了开封人另一面性格的辉煌展示:忠诚、爱国、大义、爱民,清正廉洁,文武全才,视死如归。宛如女词人李清照因为“人比黄花瘦”等绮丽词章被冠以婉约派之名,终于也有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金刚怒目式。这倒是开封人更可引以为傲的一个资本。
再说扬州。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扬州是一个“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自古以来就是达官贵人、诗家墨客诗酒游乐的地方。晚唐诗人杜牧可以说才华横溢,时人把他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名声可谓高矣。他曾应淮南节度使牛僧孺之邀,赴扬州任节度推官,后转为掌书记,监察御史里行。牛十分器重颇有才华的杜牧,“凡文词之事,皆出书记”,对外接待答辩,也委托他办。可是杜牧并没有好生地做官,却与娼楼歌妓每每交好,很有点儿“锦袍玉带多拘谨,乐不思蜀醉此生”的味道了。直到后来离开了扬州,仍念念不忘那里的歌舞宴乐,眷恋之情萦绕于心。有诗为证: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红楼梦》中写的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也曾是扬州一位负责盐运的官员,当年林府乃是这里的名门望族,据说他的政绩和名声都不错。林黛玉在病入膏盲时还念念不忘梦里扬州,不住地感叹;父母若在,南边的景致,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诸事可以任意。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相传也是以扬州的园林为背景的。这里的秀丽风光也多是与诗人居士等有着不解之缘的。凡此,扬州之美、之秀、之文、之雅、之风流、之享乐等等,应有尽有了,惟一缺憾的仍是史可法这样的大丈夫气概也!所以,短短的扬州十日,绝不仅仅是史可法全其名节、成为一个时代大英雄的特别时段,也是历史给予扬州一个机遇,得以展现刚烈强悍、威武不屈的性格风采。偶尔露峥嵘,就消除了一漫长的历史误会:除了“烟花三月”,还有“绿扬喋血”!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见仁见智,大约总不是一个开封旅游者的牵强附会吧。
还应该感谢那位写出千古名剧《桃花扇》的孔尚任先生。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马,穷得几乎“离唱莲花落不远”的程度,他仍旧大义凛然地写出了史公“为国事,不顾残躯”的壮哉之气:领着一枝兵/和他三家傲/似垒卵泰山压倒/你站住繁华二十四桥/竹西明月夜吹箫/他也想隋堤柳下安营巢/不教你蕃嫠观独夸琼花少/谁不羡扬州鹤背飘/妒杀你腰缠十万好/怕明日杀声咽断广陵潮。他不拘史实,让史公在恨与爱的痛彻肺腑中“看江山换主,无可留恋”而慨然沉江殉国。因为史可法,开封与扬州可以说同时完成了自己的城市性格史,找回了久藏于内的精神主体。所以,它是英雄用生命写下的血色诗篇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宏观题旨啊!
暮秋时节,扬州多雨。那雨总是不停地洒落在郁郁葱葱的梅花岭上。古老的梅花岭耸起英雄的脊梁,便将那雨点点吸入冬梅的苞蕾,一经雨收雪飞,漫岭的梅花吐艳流芳,于是,扬州便绽开了最美的笑容。
小题1:阴雨绵绵的日子,作者为什么仍然“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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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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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为什么说“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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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最后一段描写了扬州的雨中梅景,这段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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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柔?软
暮秋经过这一大片河滩的沙石地,效果比春日好多了。已经通体枯黄的芦苇枝条,头上都顶着一丛丛的银灰色的芦花。时光使每一株芦苇的生命都达到极端,以柔软出现,毛茸、蓬松,还有一种轻如蝉翼的分量。顺从着风力,像敷衍开来的云层,夕阳打在一部分芦花上边,看着有些恍惚,这些全然在自然环境中生生死死的植物,走到生命的终端,可以说已修成正果。再过一些时日,许多芦花将随风飘散,风把他们的子孙携到天崖海角,开始新一轮的生命旅程。
一种毫无人工介入痕迹的植物,要走到这一步,可以想见生存的艰辛。青年时代结束后,我越发喜爱柔软之物,比较松竹梅的坚硬,我更对芦苇有好感。柔软是一切生命际遇中最原始之性,以适应着你。如果这一大片芦苇改插旗杆,美感肯定是另一类。柔软的腹中,显然潜藏着生存的策略;否则,无数次狂风从此处扫过,早已荡然无存。当一个人坚硬的笔尖与这些柔软之物猝然相遇时,的确有一种顺服的美感升起。
有时返回老家,会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庵里走走。仅仅一墙之隔,把嘈杂的市声隔在另一个世界里。眼前清幽静谧,有袅袅暗香浮动。有一位我少年时的出家妇人在这里度着晚年。当年她住在与我隔壁的邻居家中,静静修行。家中收拾、涮洗一尘不染,从不与街邻有瓜葛,也不高声大嗓。一个人诚心向善,许多言行就简洁而且低调了。那个时节,人性中充满着冲撞、对峙的坚硬,她看起来就越发轻柔了。有的人是不可以改造的,她的柔性就是如此,尽管事佛的仪式没有了。她以一种柔软继续着自己的精神生活,在成群结队的人甩动着有力的臂膀疾行,她的徐缓迟疑一眼可见。她干脆住到庵里,心境环境更为默契。几十年过去了,有不少人如风中树摧折萎地,而更多像她这样柔软的人留存了下来。
不珍惜生命,只能从自身寻找答案。我认识的长者多半以教书为业。这些上一辈的教书先生,此时已垂垂老矣。当年将智慧和知识传递给众门生时,站在讲台上,一副挥洒自如状,善于板书的右手,在黑板上三下两下,文字喷涌而出,静坐下边听讲者,会心对视,充满钦佩。一个场景改变了,肯定是与这个生命的能力相关联-----过度的劳心、劳力,以为青年时期生命透支满不在乎,结果许多疾患都热闹地集合到了人生的晚景。这个最需要安息静养的时日,变得举家不宁。一位师长坐在床里,盖着被子吃鱼,与我断断续续得说话,品咂鱼骨后信手就扔在床下。这个举动,我判断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我的心里难过起来。完全可以追溯到当年的生活目标,把自己当做一匹不知倦返的马,承载生理限度以外的劳作,促使自己成为一名硬汉。当年不按生命科学的规则蛮干,如今疾痛缠身。我们常说人赋有睿智,不会在一块是石头上绊倒两次,实际上我们已经多次被绊倒。淮南王刘安说的痛快:“鹤寿千岁,以极其游;蜉蝣朝生而暮死,而尽其乐”,把两种毫无可比性的生命放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不同的生命过程,不同的生存方式,都能尽其圆满。想来,遵循生之规则者,善莫大焉。
除了对命数的敬畏外,对于自然界外在情绪上显示出的风水、阳光、雨露,我都抱持敬畏之心。我向来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我通常是一位旁观者,站在安全处,看风来风往潮起潮落。我在芦苇丛里欣赏到的随风俯仰舒展自如的美感,这种姿势一直让我迷醉。是否都要像遮挡风沙的木麻黄那般伤痕累累?每个人的答案都是截然不同的,它窥探着我们隐秘的内心。很庆幸的是,我们居住在这个滨海城市,靠山而临水,风气而水涌,周而复始地为我们直接地体验,不能不说是大自然有意的昭示与启迪。
此时,应该看的更清晰了。
小题1:文章开头对对芦苇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4分)
小题2:作者为什么要写“出家的妇人”和“上一辈的教书先生”?(6分)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出芦苇和木麻黄象征的生活方式。(4分)
小题4: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芦苇的原始之性指芦苇枝干柔韧,随风俯仰而不会折断;也指芦花毛茸蓬松,种子能够随风远播。
B.作者不关注坚强的事物或事物的坚强,而是另辟蹊径,从芦苇的柔软感悟另外一种生存策略,揭示柔软是对待人生对待自然的一种智慧。
C.通观全文,作者最后说自己在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采取了躲避、顺应的策略的原因就是那些柔软的芦苇。
D.作者的人生策略是做站在安全处的旁观者,不参与世间的一切竞争。
E.文章不仅用芦苇作为文章核心内涵的寄寓物,还用松竹梅木麻黄与之对比,使文章内容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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