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1、阅读题 阅读短文,完成18-20题
散 步
我喜欢散步。
据说,一些名人如甘地、卢梭、托尔斯泰等也都是喜欢散步的。但是他们与我无关。我喜欢散步,决不是出于对他们的摹仿。散步完全是个人的事情。
推想起来,对空间的渴望,恐怕是最原初的动机。无论是会议大厅那貌似天空的拱圆形屋顶,还是工作室的欲坠非坠的天花板,都在时间中构成了一种潜隐的威胁,何况卫士般永远肃立的墙壁呢。
走出户外以后,世界也不是没有规范的。但是,在楼群,灯柱,梯级,斑马线,众多的缠绕中间,毕竟存在着无限多可选择的道路。回避即选择。身外许许多多事物,本可以不同自己发生任何的关联。譬如,偶一抬头便赫然看见太阳,设想低首而行,世上的光华灿烂又于我何干呢?所以,哲学家使用了“在场”一词。我即是我,既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我行故我在。
散步时,我不带同伴,只带影子。集体行动是反散步的。说到舞蹈,我就不喜欢双人舞和多人轮舞。无条件地接受他人的约束,响应一种近于严密的节律,这种形式的艺术,纯粹是古代贵族王公及其豢养的优伶的遗传。我喜欢独舞。至于散步,则自如多了,简直没有节奏。或疾或徐,步调全没有法则。倘使路旁多出一位褴褛的瞽者,或是一株待活的蔷薇,都可以随时停下来。
行行重行行。没有行囊,没有远方的呼唤和近身的催促,无须尝旅人的苦辛。只要想散步,披一件夏威夷衬衫就足够了。风起时,再加一件大衣,随手把衣领竖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风度。其实,于散步的人来说,根本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这时,需要的
只是鞋子,或穿或趿,尽凭一时的兴会。赤足也未尝不好,就怕少了草地罢了。总之,鞋与不鞋,全为了取悦自己。
按照传统的关于阴阳的说法,散步主阴;以它的柔静,实在不宜称做运动的。王维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很可以为散步写意。书本上有所谓自由,大约指的就是这样一种随意性罢?散步是没有目的的。没有目的,自然没有探寻。无须寻找的道路叫什么道路呢?其实,散步只是走,并非走路。散步不是为了通往哪一道门。门是另一种存在。
自由无所思。即便有所思,也当自行消失于一片散漫优游之中了。罗丹的思想者,以拳头支持沉重的颅脑,因为紧张,致使全身的肌肉绷到发直。状态有如此不同。柏格森说:“像思想家那样行动,像行动家那样思想。”思想是需要状态的。状态决定一切。一天,我照例作着散步,突然发现双手空空荡荡,仿佛从来没有过的空空荡荡,这才觉得:我应当握着一点什么!
然而接着想,果真有那么一种用具握在手中,还能叫做散步吗?
18.在作者看来,所谓的散步既是__________________,也是__________。(4分)
19.纵观全文,作者喜欢散步的两个理由是:① ___________;②_________ 。(4分)
20.从下列角度中任选一个,写300字左右的文章赏析。(14分)(1)简析本文谋篇布局的技巧(2)简析本文的主要修辞手法
参考答案:18.所谓的散步既是一种消遣,也是应在行为和思想上追求的一种理想的生存状态。
19.①可以无拘束的行走;②可以无拘束的思考。
20.【赏析提示】(1)本文以喜欢散步开篇,以否定带着负担的散步作结,文章多角度地表达了作者对散步的理解,章法严谨,浑然一体。(2)文中使用了对比的手法,如将室内的约束和室外的自由对比,将个人的散步和群舞对比,表现了作者的好恶取舍,突出了文章的中心。
本题解析:略
本题难度:一般
2、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 乾
①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再怕看死人的了。走在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便从很远很远地方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包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②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的怀抱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③扶着那绛色帏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④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玩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⑤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我那时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帏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⑥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回忆。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喘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⑦——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⑧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⑨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哀戚或尊敬感觉使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⑩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条传单:有工人发的,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是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11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12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原载1936年《中流》第1卷第5期)
小题1:鲁迅先生,原名___________,著有小说集《___________》。(1分)
小题2:第③段划线句中修辞手法的的表达效果是
小题3:在第④段对“微跛的孩子”的描写中,摘引三个最能表现他对鲁迅先生的崇敬的词或短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小题4:文章的副标题是“悼念鲁迅先生”,却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有关情况。这么写的用意何在?(3分)
小题5:“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2分)
小题6: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在数千吊唁鲁迅先生的人中,有一个衣衫褴褛、腿下微跛的小孩,对鲁迅先生连鞠了七个躬,所以作者对他由开始的忍不住想笑,转变为极大的崇敬。
B.当“我”和同伴跨进御花园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当“我们”蹑着脚步走出来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这两句景物描写烘托了“我”的哀戚心情。
“――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见孙中山先生的遗容时,对伟人的敬慕战胜了对死人的恐惧。
D.文章第③段在描写数千位吊唁者的神情动作时,运用了夸张、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
E.通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在为鲁迅先生守灵时,对鲁迅的崇高精神、伟大人格内涵的理解及由此产生的敬慕之情都是朦胧的。
参考答案:
小题1:周树人,《呐喊》(或《彷徨》、《故事新编》均可)(1分,答错一空就不给分)
小题2: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表现出吊唁者们带着敬慕和哀悼向鲁迅先生遗体鞠躬的情形(或“形象生动地表现出吊唁者们自然流露的/诚挚的/发自内心的敬慕与哀悼”)。(2分,手法1分,作用1分)
小题3:迢迢、直直(地凝视)、深深(地鞠躬)、一连鞠了七个躬、红涨着脸(红涨着眼睛)(2分)
小题4:用作者孩提时代对孙中山先生的敬慕衬托微跛的孩子对鲁迅先生的敬慕,(或“用孙中山先生的伟大人格衬托鲁迅先生的伟大人格”),进一步深化了孩子对伟人有着朦胧敬慕的主旨,丰富了文章的思想内涵。(3分,手法1分,作用2分。手法写“类比”、“照应”也给分。)
小题5:孩子对伟人的模糊的敬慕(2分,得分点:孩子对伟人、模糊(意思对即可)。抄原句“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或“一种冥冥中的、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衰戚或尊重”也给分)
小题6:AE
本题解析:
小题1:无
小题2:无
小题3:无
小题4:无
小题5:无
小题6:无
本题难度:简单
3、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命的消逝?刑庆杰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唯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此刻正是黄昏,整个巴丹吉林沙漠一片寂静。金黄色的夕阳柔和地洒在金黄色的沙漠里,使空气和光线都格外地浓重和华丽。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铁。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成了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把作品的平庸归于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城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行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旎旖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象,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其他的人,连一丝头发也不见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陈小米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他的公司同时在供给着十个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当地也是很有名气的。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喉咙……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第二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第四段写摄影家厉求良已年近五十,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是为下文他不救人而忙于拍狼袭击人这千载难逢的镜头作铺垫。
B.小有名气的摄影家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是想用拐杖赶走狼救陈小米,但“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是因为他觉得狼太凶猛了,自己无法与之抗衡,只好放弃。
C.厉求良觉得狼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与“一幅图腾”是因为他平生追求的精彩的摄影素材——狼袭击人——突然出现,这只狼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灵感和收获了。
D.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生命的忘却与漠视,而对摄影成名的狂热追求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