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题 下面对英国责任制内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形成于18世纪初期
B.内阁首相由下院多数党领袖出任
C.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共同进退
D.议会要对内阁负责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试题分析: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形成于18世纪初期,国王逐渐的退出了内阁,成为了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在责任内阁制下,首相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内阁成员在政治上与首相共进退,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因此ABC均正确D项错误。故选D。
考点:责任内阁制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英国责任制内阁这一概念的掌握,目的在于要求学生理解英国责任制内阁的特点,解答本题关键在于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分析。18世纪,英国责任内阁制确立,君主立宪制进一步发展。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上台组阁,党首自然成为首相。首相由议会产生,就政府事务对议会集体负责。1832年议会改革,英国君主立宪制进入完善状态。
本题难度:一般
2、选择题 法国大革命中,曾于1792年建立过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但1804年,拿破仑又建立起第一帝国,这一变化中没有实质变化的是
A.阶级基础
B.国家政体
C.政府内外政策
D.与人民关系
参考答案:D
本题解析:
本题难度:简单
3、判断题 《独立宣
言》中体现了下列哪些思想
①自由平等,天赋人权 ②主权在民 ③三权分立 ④人民革命权利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参考答案:C
本题解析:略
本题难度:简单
4、选择题 为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的建立奠定基础的是
A.王朝战争
B.资产阶级革命
C.外交努力
D.铁血政策
参考答案:A
本题解析:试题分析:1864-1870年,普鲁士王国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先后击败丹麦、奥地利和法国,完成了对德意志的统一,故选A。
考点:德意志的统一
点评:德意志的统一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一,它促进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到19世纪末,德国工业生产已经超过英法等先进工业国家,而跃居世界第二位。第二,它为德国工人运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场所,统一后的德国工人运动走在其他国家的前面。第三,它改变了欧洲的国际关系,德国成为中欧的强国,成为国际关系中举足轻重的重要因素。但由于统一采取了自上而下的王朝战争的形式,统一后的德国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和浓厚的军国主义传统。
本题难度:一般
5、判断题 (15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第十四条: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第十五条: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
第十八条: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
第二十一条: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大总统任免文武百官。
第二十三条: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全国陆海军。
第三十九条: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
第四十四条: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
第四十九条: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中华民国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和政体是什么?这具有什么进步意义?(8分)
(2)根据以上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的认识。(7分)
参考答案:
(1)规定了“主权在民”的立国原则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制度,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体。否定了君主专制统治的合理性,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8分)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它体现了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性和民主性。《中华民国约法》是袁世凯一手炮制的。是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否定,它为袁世凯独裁提供了法律依据。(7分)
本题解析: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即可概括出《临时约法》规定的立国根本原则是主权在民,政体是三权分立。结合辛亥革命的意义,其否定了君主专制统治的合理性,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
(2)根据关于《中华民国约法》的材料“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大总统代表中华民国...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司法以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法院行之。参议院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再结合袁世凯复辟的史实。可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但《中华民国约法》是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否定,它为袁世凯独裁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其的认识,主要从史实实质、历史影响等角度说明。
本题难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