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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题《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高频试题强化练习(2019年最新版)(九)
2019-06-28 1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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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题 秦朝地方上实行郡县制,适应了封建专制集权政治的需要,主要在于( ) A.郡县官吏必须对上一级负责 B.郡县是地方行政管理机构 C.郡县官吏与皇帝是君臣关系 D.郡县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官吏不能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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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题 (25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江西景德镇市古称浮梁,唐始设县,现存古衙建于道光年间,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和内宅居中轴南北,两厢有六部房。大门额书“浮梁县署”四字,东边立一鼓,告状的人或有紧急案情时击鼓,知县闻声升堂。西边有两块碑刻“诬告加二等”,“越讼杖五十”。仪门是县令举行仪仗恭迎上级官员的地方。大堂即正堂,取名“亲民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和迎接圣旨的地方。大堂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就是仁政教化以德治县。大堂动刑罚乃以法治县,两处结合就是文武兼治。 ——据豆丁网浮梁古县衙解说词整理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公开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形成了适应帝国时期境内各族人民社会要求的万民法体系,逐步取代了公民法。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后来,罗马法又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摘自朱汉国主编《历史》(人民出版社)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征。(9分) (2)结合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历程,分析说明材料二中罗马法的思想内容能够影响久远的原因。(16分)
3、选择题 下列措施有利于限制地方分权势力的是:( ) ①秦朝实行郡县制 ②汉武帝推恩令 ③汉武帝设刺史 ④宋太祖派文臣管理州郡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④ 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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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判断题 隋文帝时开始用分科考试方式选拔官员,并开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
5、选择题 “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引文出自
A.《史记·秦始皇本纪》
B.《新唐书·太宗本纪》
C.《明太祖实录》
D.《清实录·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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