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饮料需公示添加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31日正式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餐饮单位接纳100人以上用餐,必须要专门留食物的样品来进行检验。